教学日志
( —— 学年第 学期)
分 院 ___________________ 专 业 ___________________ 课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任课班级 ___________________ 教 师 ___________________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教务部编制
说 明
1、本册由各分院发给任课教师主要记录学生平时表现和期中考核成绩。平时表现作为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
2、成绩记载说明:
(1)要求百分制记录,60分及以上为及格。
(2)总评成绩=平时成绩30%+期中成绩15%+期末成绩55%。 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类型对计分项和计分比例作适当调整,但期末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0%且不得高于60%。
(3)成绩评定依据必须充分。平时表现必须包括每次上课出勤情况和课堂表现;还应包括每学期不少于4次的作业情况(主要针对理论课、实验课和可记录的回课情况)、课堂提问等。未能涵盖的内容,任课教师可在本册中作出修改后再行记录。
(4)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一学期内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抄袭他人作业或实验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无故不参加平时测验的学生,均不得参加该课程的学期成绩考核,直接进入重修。
(5)本册是课程教学和学生成绩评价的原始材料,教师应妥善保存、完整记录,课程结束后交学生所在分院(公共课,交课程承担分院)作为教学资料保存,以备查用。
3、如有调课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分院联系。
4、作息时间表如下: 节次 预 备 第一节 上午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预 备 第六节 下午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晚上 第十一节 第十二节 注:行政人员上午8:05上班,下午16:30下班
时间 7:55 8:05——8:50 8:50——9:35 9:45——10:30 10:40——11:25 11:25——12:10 13:10 13:20——14:05 14:10——14:55 15:05——15:50 15:55——16:40 18:00——18:45 18:50——19:35 19:40——20:25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课堂教学工作规范
为使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钱江学院课堂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一、总则
立德树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工作人员应强化政治思想引领作用,以育人为天职,应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二、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规范 1.备课前期准备
教师备课前应详细了解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仔细研读开课分院提供的教学大纲;根据校历合理分配课程讲授、实验和讨论学时,制定好教学进度表,开学2周内提交至开课分院。
2.备课
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有关参考资料并结合自身的科研成果及实践经验精心备课,认真撰写教案;新教师、开新课的教师在上课前须完成1/3的备课量,经分院试讲合格后方能正式授课。
3.课程教学
教师原则上需携带课程大纲、进度表和教案(PPT)进行授课。
教师必须完整记录每次课程学生出勤情况,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教师在课堂上需紧紧围绕教学内容讲课,课堂教学要有一定的知识容量,不得随意讲授与课程教学无关的内容,不得做与教学无关之事;教师应尽可能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一节课累计播放视频的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特殊课程须事先向开课分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注重因材施教,尊重和鼓励学生,多传递正能量,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与建议;授课能尽量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用多媒体手段教学须确保所有学生能看清多媒体课件内容,同时不得忽视和弱化师生互动等其他课程教学方式。
4.课后作业和答疑
根据教学要求,每门课程必须布置适量的作业(含思考题、讨论题),每学
期的作业次数一般不少于4次;任课教师须批改或点评学生作业,并且及时进行习题分析和讲评;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书面记载,并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教师应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与学生进行课外的沟通与学业辅导、答疑。 5.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方式应在教学大纲中说明并在开课一周内告知学生。杜绝借考试改革之名,在考前更改考核方式、降低考核标准及人才培养质量。考核内容应适当增强灵活性、综合性和实用性,真正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考核分考查与考试两类,考查一般随堂进行,考试则统一安排。成绩一般组成如下:平时成绩占30%,期中考试成绩占15%,期末考试成绩占55%。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的具体情况对计分项和比例作适当调整,但期末考试成绩比例不得低于40%且不得高于60%。各项成绩评定依据必须充分。
卷面考核要求试卷难易程度合理;A、B两套试卷之间的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与前两年任一份试卷重复率不超过20%、与前两年试卷重复率不得超过40%;题型多样;题量适中;有具体准确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非卷面考核要求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平行班应统一考试标准。考前辅导不得泄露或变相泄露考题内容。阅卷或评分应严格按标准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正、准确,不误判、漏判,不随意加减分。
考试结束后五天内,任课教师将成绩输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同时将所有考核相关材料交分院存档。
6.监考
监考是课程考核的组成环节之一,是任课教师的应尽职责。监考必须按规范进行操作。
三、教学管理基本规范 1.课程教学管理
任课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达课程教学指定地点,做好课程教学相关准备工作;为维护课堂教学秩序,除听课人员外,其他人员未征得任课教师同意不得随意进出课堂;教师上课要有板书,数量不做规定;教师应提醒学生上课必须带教材或教学资料,一般情况下上课应做笔记,笔记形式不作具体规定;对学生进行
考勤和管理课堂秩序是任课教师的应尽职责,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做与教学无关之事;新开实验课或实验项目任课教师须做预实验,开课分院应予以提供条件。
2.排课管理
原则上教师每天授课不得超过6标准课时,每个班级理论课连续排课不得超过3标准课时,不得在一个班级同时承担两门以上课程,一学期不得开设两门以上新开课;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排课,不得避开上午第一节排课,排课原则上按先上午、后下午、最后晚上的顺序;课表应准确标注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开课地点、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上课时间、上课班级与学生数等信息;原则上技法技能课后不连排理论课,同一班级的同门课程两次课须间隔一天以上,每个班级一周的课程应均衡分布。
3.调停课管理
严格按教学进度授课,原则上每学期同一课程同一班级调停课次数不得超过2次,调停课原则上需提早一天,如遇突发情况至少提前20分钟,调停课前任课教师须在开课分院办理调停课手续,由开课分院将调停课情况通知到班级并报教务部备案;分院要对补课情况进行核查并在调停课单上进行记录。
4.教材管理
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是:选用教材的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有较高的思想水平;选用的教材应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系统性和先进性;选用教材的内容应符合本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符合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教材要具有较高的文图水平和印刷质量,文字、符号和印刷符合规范化要求;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师生公认的优秀教材、获奖教材、特色教材。个别课程选用教材有特定要求需按相关要求执行。教师选用的教材要与授课的内容保持一致。各分院要对教师选用的教材严格把关。
5.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管理
分院教学活动严格按照既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确需调整并理由充分,在落实教学任务前填写《教学计划课程调整审批表》,经教务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操作。
6.补考与重修管理
按学院规定时间完成补考、重修相关工作。
序号 学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平时成绩( %) 课堂表现 (至少由两项内容组成, 平时作业成绩记录 记录 出勤、课堂表现必选) 姓名 出勤 课堂 作业 表现 1 2 3 4 5 6 7 8 9 1 2 3 ( %) ( %) ( %) 序号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2 上课出勤情况记录 (符号:缺课“○”,迟到、早退“×”,请假“假”) 3 4 5 6 7 8 成绩 ( %) 期中成绩 (选填,除 ( %) 期末成绩外的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其它成绩) 序号 学号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平时成绩( %) 课堂表现 (至少由两项内容组成, 平时作业成绩记录 记录 出勤、课堂表现必选) 姓名 出勤 课堂 作业 表现 1 2 3 4 5 6 7 8 9 1 2 3 ( %) ( %) ( %) 序号 1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2 上课出勤情况记录 (符号:缺课“○”,迟到、早退“×”,请假“假”) 3 4 5 6 7 8 成绩 ( %) 期中成绩 (选填,除 ( %) 期末成绩外的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其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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