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以指纹打卡为考勤规范准则,以便及时有效掌握公司员工的考勤打卡情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员工时间观念,培养守时习惯,规范工作秩序。
1.2 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天 8 小时,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 至11:30,下
午13:00至 18:00,午休时间为11:30至13:00之间。营运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如未能正常打卡必须在《考勤异常登记表》上签字,考勤异常包括(未正常打开、迟到五分钟三次之内、上班时间外出) 1.3
考勤方式
1.3.1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考勤: (1) 公司高层领导; (2) 全天因公出差者;
(3) 经公司领导批准脱产或半脱产学习者;
(4) 因故(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等)请假者,请假的最小单位为0.5天。 1.3.2 员工需自觉爱护考勤机,不得随意损坏。
1.3.3 如发现考勤机故障或考勤记录错误,应及时向人事行政部反映,不得随意拆弃调整,
故意隐瞒。 1.4
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1) 每月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不得超过三次,不超过三次时不计迟到(早退)。 (2) 30分钟之内的迟到,每次罚款10元,每月累积达三次即按旷工一天处理。 (3) 迟到达半个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达2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 (4) 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按旷工半日论处。 (5) 没有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视为旷工。
(6) 月旷工一天予以内部通报批评,扣发1天日薪(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的150%; (7) 月旷工两天扣发2天日薪(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的200%;
(8) 月旷工3天以上的(含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次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规章制度,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9) 连续旷工三天为自动离职处理。
(10) 离职未按《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提出,试用期员工未提前3天提出并未经公司
批准擅自不到岗,视作旷工并处罚扣除当月工资。
1.4.1 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以旷工处理: (1)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
(2) 超假且未办理续假手续,事后也未补假者,超假部分作旷工处理; (3) 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明; (4) 构成其他等同于旷工行为者。 各类假期
公司根据每年最新的《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合理安排各类节假日,若公司在法定假日有特殊安排的将于假日前另行通知。 1.4.2 年假
(1) 正式员工工作年满一年之后可享受年假计划。
(2) 员工在本公司工龄已满1年,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此后
每增加一年的司龄,年休假也相应增加1天,最高为10个工作日,休假年度以旧历年为准。
(3) 当年年假没有休完,不可累积到下一年度。 1.4.3 其他有薪/无薪假 (1) 婚 假
a) 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者,可享受 15 天带薪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 b) 转正后,员工可享受婚假。申请婚假者需出具结婚证书,婚假必须在结婚的当
年享受。
c)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2) 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给予3天的带薪丧假,员
工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姑姨、叔舅、兄弟姐妹)去世,公司给予1天带薪丧假。
(3) 产 假
a)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128天,产假为一次性休假,按日历天
计算。
b) 试用期满的男员工在配偶生产后可享受10天全薪陪产假。
c) 公司女职工在婴儿周岁前每天可享有1小时的有薪哺乳假,可合并使用(1个
月)。
(4) 人工流产假
a) 此流产假仅适用于流产的女性员工,流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b) 女员工怀孕不满 3个月流产根据医生证明可享受1个月流产假。 c) 女员工怀孕满 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根据医生证明享受42天流产假。 d) 女员工怀孕满7个月流产根据医生证明享受90天流产假。
(5) 工伤假
工伤主要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所遇的负伤、致残,并经指定的医疗部门证明需要治疗、休养者,可休工伤假。 (6) 病假
a) 员工因病急诊无法上班时,应由其本人或亲属向部门负责人及时口头告知,急
诊结束后持医院病历说明补办病假手续。
b) 非急诊病假应事前持二甲以上医院建议休明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
方可休病假,超过2天连续病假的申请需经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字。无论病假时间跨度多少,都必须走请假程序。
c) 病假7天之内的病假工资依据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算,第8天至30天病假
工资依据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30天后的病假工资按国家及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d) 请病假将影响考核奖金。 e) 病假事由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f)
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换的工作,按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解除
劳动关系。
g) 连续病假超过15天的,其部门可另聘补缺;
h) 连续病假超过 1个月的,其岗位不予保留,公司可另聘新人。
(7) 事假
a) 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假原则上均
为无薪事假。
b) 请事假将扣发相当于请假时间对应的个人薪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 c) 请事假将影响考核奖金。
d) 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并报知人事
行政部备案,事后补填请假单;若未及时告知或弄虚作假,按旷工论处。
1.4.4 请假、休假申请手续。
(1) 员工申请休假需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休假天数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 (2) 员工申请1-3个工作日假期的需提前 1个工作日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审批。3 个
工作日以上的假期需提前3天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 试用期员工请假提出申请必须经总经办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4)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请假、休假申请需经总经办审批。
(5)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需于休假当天上午 9:30之前通知部门经理。待休
假后补填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6) 员工在享受带薪假期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具体处罚参照公司奖惩制度。 1.4.5 加班申请手续
(1) 所有的加班,需本人填写《加班确认单》,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记录
备案。否则,您的加班将被视为无效。
(2) 员工加班必须以打卡记录作为依据。销售员以营运部管理员二级考勤作为依据。 (3) 员工加班的工时,以工作日调休的方式进行安排。销售员试情况可予以加班工工资
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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