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双兴集团公司工装管理办法
目的 为规範和加强公司的工装管理,体现员工风貌及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制定本制度。 试用範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工装管理 工装管理
(一)原则:公司根据各部门岗位工作、工程特点,在适当时期,由总经理决定统一製作员工工装。
(二)执行:由行政人事部门统筹,採购部具体确定各工装款式,分类、原料、**和製作厂家,行政人事部积极配合,并制定工装管理办法和分配原则,提供详细岗位人员数字,统计製作数量,一併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员工工装配发类别
(1) 一线工程员工、仓储人员、仓储部司机只配发工装(工作服)。 (2) 市场部、工程部、仓储等与工程有关的管理人员,各配发工装(工作服)和西服两种。
(3) 营销系列、行政、採购、财务等行政机构及管理人员只配发西服。 (四)工装标準 (五)工装费用承担比例
(1) 公司首次承担50%费用,作为员工着装补助,其余50%由员工工服人员个人交付。
(2) 员工使用工装未满2年离职(无论何原因),公司全额扣出西装全部费用,西装、工服归员工个人。
(3) 对短期行为施工人员,也必须着本企业工装,由工程部籤批任用说明,行政人事部方可办理服装手续,施工人员需交纳工装抵押金每套120元(或本工装实际製作成本),工程结束(或本人个人原因再继续施工),由本人负责将工装洗净后交回公司,公司可是工装摺旧程度,返还个人工装抵押金总额的70%~80%(所扣20%~30%金额系工装折旧费用,工装摺旧比例需由行政人事部和
工程部共同签订后确準)。
(六)工装个人承担部分的折扣方法:
从发给各员工工装之月起,公司将全额扣除各员工所承担的全额工装费。 (七)工装的发放
行政人事部负责工装的发放管理,**、折扣差价等工作,原则为员工转正后发放工装,特殊岗位需上岗时发放的,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放。
(八) 工装的使用
员工应按规定要求爱护服装,因个人原因出现损坏员工自行修补,无法修补或造成丢失而影响正常使用的,由员工全额承担更新费用。
罚则(一)因未按制度或审批标準扣除相应人员应承担的工装费用,企业受到得损失部分由薪金统计者承担。
(二)行政管理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工装使用情况检查,及时纠正工装使用的不规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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