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山东金銮混凝土有限公司丰齐分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接电使用并协议如下: 一、 乙方用电地址:甲方所在地对面。 二、 用电功率:约 KW。
三、 电费的结算:乙方向甲方预交电费1000元。用电
单价度/1.3元,每月按表计量结算。乙方停止用电时,甲方需向乙方退还预交电费。
四、 乙方安装合格的电度表、断路器及供电线路必须做
到安全用电,使用设备及线路乙方自行维护管理。 五、 乙方用电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 用电期限约为 ,乙方用电期间甲方不得无
故停电,须停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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