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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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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为了做好暑假期间学校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特就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都应当离校回家,因个人特殊情况需留校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同意,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报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留校。留校学生由学生处安排集中住宿。

二、各学院督促辅导员做好与每个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事故防范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注重自我保护。学生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生活老师要深入寝室加强对宿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排查,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溺水、防雷电、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让他们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三、生活老师坚持每晚查寝制度,对夜不归寝者作好记载、追问原因并及时报告,于次日9点前书面上报学生处和二级学院值班人员。

四、暑假留校住宿学生费用按重科创育[2008]81号文件执行。因个人原因经批准留校住宿的学生,每人每月应交纳住宿管理费30元(主要用于支付部分宿管费用);学校安排实习实训和定向班上课学生不交纳住宿管理费。留校住宿产生的水电费由学生个人据实缴纳,定向班学生每月免费5度电、3吨水,超出部分个人据实缴纳(财务处在学生代收费中结算)。

五、留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禁使用非学院配置的大功率电器,严禁男女互窜寝室、严禁带校外人员进校、严禁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否则一经发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留校学生外出或有事不能归寝的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承诺承担一切安全责任(请假由学生科或二级学院审批,留校从事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的学生由相应负责部门审批)。

七、留校学生外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横穿马路,严禁到外边租赁或搭乘“三无”交通工具。

八、留校学生要做到防溺水“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九、严禁攀爬、翻越楼栋门窗、护栏,严禁与社会闲杂或不法人员交往、寻衅滋事,否则后果自负。

十、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十不准》和学院有关规定,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将根据《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我已认真阅读《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暑期留校学生安全告知书》的相关内容,并严格遵守。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姓名 班级 签名日期 备注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暑期留校学生安全告知书

凡申请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同学,应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自觉做到:

一、自觉接受学生处、学院值班老师的检查,服从楼幢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二、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做到不夜不归寝,不带或不留宿外来人员,不翻窗、、攀爬阳台。

三、爱护宿舍公物,如造成损坏,由本人或全室人员照价赔偿。

四、遵守请销假制度,严禁请霸王假,晚上不能归寝,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外出遵守交通法规,不租借、搭乘摩托车或自行车。

五、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焚烧纸张杂物或烧火煮饭。 六、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电吹风等学校未配置的电器。

七、严禁、酗酒等不良行为。

八、严格做到防溺水“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九、进出校门自觉出示临时出入证,服从保卫处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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