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受托人致他人损伤谁担责

受托人致他人损伤谁担责

来源:年旅网
受托⼈致他⼈损伤谁担责

受托⼈要接受委托⼈的请托后,要认真做好受托事项,那么受托⼈致他⼈损伤谁担责,关于受托⼈能否将受托事项转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受托⼈能否将受托事项转托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受托⼈致他⼈损伤谁担责

因受托⼈的故意或者重⼤过失给委托⼈造成损失的,委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民法典》

第九百⼆⼗九条 【受托⼈的赔偿责任】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的过错造成委托⼈损失的,委托⼈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的故意或者重⼤过失造成委托⼈损失的,委托⼈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超越权限造成委托⼈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受委托⼈是以委托⼈名义⾏使委托权利义务的,依照委托⼈委托内容⾏事的法律后果由委托⼈承担;相反,受委托⼈超出委托内容⾏事的法律后果则具有可追认性(即委托⼈承认的则由委托⼈承担,否则收委托⼈⾃⼰承担该法律后果)。所以,受委托⼈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第三⼈损害的,委托⼈总不可能⾃愿承担这个不利后果吧,那么这个损失⾃然就是由受委托⼈⾃⼰承担了,即是受委托⼈故意或者重⼤过失(在⽆偿委托合同中,过失必须为重⼤过失)对第三⼈造成损害的,由受委托⼈承担责任。相反,不可抗⼒或者受委托⼈不存在过失或者过失轻微时,则由委托⼈与受委托⼈承担连带责任。

受托⼈能否将受托事项转托

受托⼈应当亲⾃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同意,受托⼈可以转委托,也就是说可以将受托事项交给其他⼈办理。委托合同的订⽴和履⾏是以当事⼈双⽅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委托⼈选择受托⼈是以对其能⼒(业务能⼒、专门知识)和信誉的信赖为前提,该合同的订⽴,既体现了委托⼈对于受托⼈的办事能⼒和信誉的信任,也表明受托⼈了解委托⼈和愿意为其办理委托事务的意志。这种彼此信任是委托合同赖以订⽴和存续的基础。因此,委托合同强调当事⼈的⼈⾝属性。这样就要求受托⼈应当亲⾃办理委托事务,受托⼈不得擅⾃将⾃⼰受托的委托事务转托他⼈处理。

受托⼈需要将受托的事务交给第三⼈完成的,应当事先经委托⼈同意,并对第三⼈的⾏为向委托⼈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为维护委托⼈的利益转委托的,对第三⼈的⾏为不承担责任。例如委托⼈临时患急病,不能前去处理,由于情况紧急,如果不转托第三⼈代为处理,就会使委托⼈受到很⼤的损失。

综合上⾯的介绍,因受托⼈的故意或者重⼤过失给委托⼈造成损失的,委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相信⼤家看了上⾯介绍后,对于受托⼈能否将受托事项转托的法律知识有了⼀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店铺律师,他们会为你进⾏专业的解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