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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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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安全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规定为每周一的下午3:30召开。

2、安全办公会议由经理主持(安委会主任),若经理不在,由安全副经理主持。

3、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有:经理、安全副经理、生产、机电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副主任、通风助理及各科队、厂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委会所有成员,并通知驻公司安全检查站参加。

4、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定、指令及法律法规尤其要侧重贯彻新的规定、会议精神及要求,并研究制定贯彻意见。

(2)听取各部门关于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

(3)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研究、讨论,提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三违”人员的意见,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4)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要表扬,对完成不好的单位要分析原因和追究责任。

(5)根据公司现阶段安全生产状况和下一阶段的生产安排,安排布署阶段性的安全工作重点和重大举措。

5、每次安全办公会议之前,参会人员要做好充分准备,对须在会议上研究的重大问题、事项和需实施的措施,由安全科提前报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并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汇报,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有议有决、注重实效。

6、每次安全办公会后,对所研究的事项,必要时应写出《安全办公会议纪要》,上报下发,狠抓落实。

7、每次安全办公会议由行政办公室、安全科、调度室分别认真做好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安全科负责整理内容、下发通知,并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领导汇报。调度室要积极协调安排,组织重大措施的落实。

8、安全办公会议除第3条规定的参加人员外,必要时有关科、室及相关人员需列席参加,具体事项临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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