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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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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报告制度

一、临床确诊有医院感染病例后需如实填写感染病例登记表,上

报感染管理科。

二、临床医师发现可疑同种或同源感染病例3例以上,应在当日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三、临床微生物室发现某病区有同种菌感染3株或3株以上者,或检出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病原体,应电话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有记录可查。

四、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12小时内报告镇和县卫计局。

六、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

合浦县石湾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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