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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债务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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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债务协议合同

篇一:不承担债务及风险协议书 不承担债务及风险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1: 身份证号码: 丙方

甲方现持有丙方50℅的股权,现甲、乙双方秉着诚信、自愿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持有的丙方5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将于近日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完成后,甲方将不持有丙方股份,而乙方将持有丙方50℅股份。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现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之日为基准日,丙方在基准日前应承担的所有债务(包括银行债务、小额贷款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等),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

二、基准日之前,丙方在运营中所产生的其他问题,亦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

三、基准日前产生的债务或者经营中所产生的其他问题,如涉及诉讼的,且该诉讼又涉及到甲方的,乙方将代表甲方进行处理,且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债务和其他问题,亦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丙各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年月年月日日日 篇二:债务承担协议 十二、债务承担协议 协议编号: 当事人:

债务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2)甲方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乙方

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合同正文

第一条 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元

(1) 年月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借款到期日为年月日,甲方尚欠丙方元;

(2)其他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等) 元。 第二条 甲方承诺

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第三条 乙方承诺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 (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 或有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

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 丙方承诺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款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篇三:债权债务协议书 债权债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是太原市天地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天地诚公司”)原股东,占有天地诚公司100%的股权。甲方将持有的天地诚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经甲、乙两方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日之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日之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二、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三、 双方承诺,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需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上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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