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
第10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12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29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35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37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40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员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9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10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的,招标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第14条: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第17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境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1.拟定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2.审查投标人资格3.编制标底4.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5.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定标。6.草拟合同7.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投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中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用项目请按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6.技术条款7.设计图纸8.评标标准和方法9.投标辅助材料。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二十九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
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人间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受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表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投标人应当依法从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厚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第四十二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式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论述题: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除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的以外,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规律性变化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仲裁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页出现一人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投标或与同一个联合投标的。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或企业资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9、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0、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对评标委员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有资质评标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认定。
第五十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子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限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第六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前款所称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范围2招标方式和他不招标公告的媒介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核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案例一:资格预审的综合评分法,委员会的组成比例2开标过程的临时投递(迟到1分钟 30min)密封符合检查,检查密封是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检查,综合评估法两种方法(技术商务和资信)前三名最低价。
案例二:资格后审经评审最低价法:1迟到,保证金,临时2、评标中哪个阶段废标资格审查3、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组成,比例4、排名第一放弃中标怎么办?P59 第六十六条: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第四十一条: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RMB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以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杭州市投资项目代建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第五条:投资项目代建招标投标,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特殊情况需要邀请招标的,须报经投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重额一般为投资估算额的万分之三,但最低不少于一万元,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
杭州市区级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区级小型建设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由各城区,区属国有投资公司控股或占主导地位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村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暂行办法案例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资格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是熟悉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员。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委员会一般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无标底”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交通、水利、电力、园林绿化工程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
杭州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恶意竞争。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投资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代理合同的,不得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已收取的应予以退回。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对所代理工程招投标过程的所有档案资料负有保管责任。工程招标过程的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代理合同,经备案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开评标资料,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的评价意见等资料。评标工作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即时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及评标过程资料复印件送交建设工程招标监管机构留存。在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招投标情况报告》》等资料送建设工程招标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招标代理业务后,应要求委托人填写《《杭州市工程招投标代理工作评价表》》,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资格延续和资格升级的依据材料之一。
第二十三条,专职人员管理IC卡,除需提交专职人员IC卡申请表原件外,还需以下资料:1.职称证书或其它相关资历证明。2.《《工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3.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人事档案代理证明。4.身份证
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提示信用信心是指建设市场各主体和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需要提醒企业加强管理的不规范行为所形成的行为记录。 杭州市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是表现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的名称以及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
第十一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时,工程量清单必须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不具有修改和调整工程量清单的权力。
第十二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受其委托人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第四十一条,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省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按照设计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
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由投标人结合招标工程实际,按项目整体组织措施考虑报价,并且不得飞、低于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 办理非国有投资工程发包备案应携带资料
一、备案事项核准
1. 立项计划(监理)2.初步设计批复式方案批复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用地批准手续4.开户银行
资金证明(原件)5.杭州市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发包核准登记表(一式三份)6.非国有投资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业主及关联企业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最近企业基本情况表等。7.装饰工程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近期竣工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需提供该工程的原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装饰工程飞、对外立面改变的需提供规划许可证。 标准时间结合 9天 7天 5天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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