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除四害管理办法
1、 认真执行《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积极开展除四害
活动。
2、 工地除四害工作全部交给所在街道卫生防疫站,并认真签订《除
四害》合同,负责监督执行,按实交款。
3、 单位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对鼠、蚊、蝇、蟑螂设施齐全、完好,
达到标准,并具备除四害药物。
4、
积极参加社区除四害活动,使蚊蝇孳生地得到控制。
上海绿地新江湾城H1-03、H2-03地块商办项目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