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变更)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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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兹定于2014年 月 日至 日对你(单位和辖区农户)使用的土地进行地籍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届时请你(单位和辖区农户)的代表人现场出席指界。
1、家中留人配合调查。
2、户主准备身份证、户口簿及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批建文件、交款收据、宅基地使用证、补办用地手续呈报表、农村宅基地申请呈报表、建设用地审批表、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书、继承手续、转赠协议、分户协议等,说明:有什么资料就准备什么)。
3、户主不能在家等候的,请安排好委托人配合调查准备。
4、届时不在家中等候参加指界的,按违约缺席处理,责任自负。
禄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 月 日
送达情况:
2014年 月 日
本通知于2014年 月 日在 送达。
其它情况:
送达人签字: 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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