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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5部分 汽水分离再热器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来源:年旅网


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5部分 汽水分离再热器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2012年3月20日

编制说明

1 标准提出背景

核电设备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核安全,核电设施的运行可靠性取决于所采购设备的质量,而设备制造进度则影响到核电建设项目的投资及回报。国内外核电工程建设经验表明,核电厂设备制造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核电工程的进度和投资控制。核安全相关设备的质量缺陷不仅在工程三大控制方面产生影响,同时由于涉及核安全,在处理的复杂性和处理周期等方面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性,同时还可能在公众和社会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设备监造也就成为保证设备质量的关键之一。

在核电标准化体系中,核相关设备监造标准的制定已经受到了一定的关注,“压水堆核电站一回路主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已经发布实施。常规设备方面,还没有相关的监造标准,而这也是保证核电厂设备质量和安全不可或缺的。

2011年2月底,能源局下发了“国能科技[2011]48号通知”中明确了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按照系列标准体系建设,共包括1项总则和11项分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即:

NB/T XXXX.1《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1部分 总则》 NB/T XXXX.2《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2部分 汽轮机》 NB/T XXXX.3《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3部分 发电机》 NB/T XXXX.4《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4部分 冷凝器》 NB/T XXXX.5《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5部分 汽水分离再热器》 NB/T XXXX.6《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6部分 给水加热器》 NB/T XXXX.7《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7部分 除氧器》 NB/T XXXX.8《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8部分 管道》 NB/T XXXX.9《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9部分 阀门》 NB/T XXXX.10《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10部分 水泵》 NB/T XXXX.11《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11部分 输变电设备》 NB/T XXXX.12《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12部分 起吊设备》

2 任务来源,工作简要过程、主要参编单位和工作组成员

2011年2月底,能源局发布“国能科技[2011]48号通知”,向各行业单位下达了96项能源行业标准任务,其中《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5部分 汽水分离再热器》是《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由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主编,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与编制。

标准编制工组组成员有:朱从斌 温健 刘煊 关煜 朱伟 刘立。。

在能源局标准任务发布之后,标准编制工作组即在两公司多年对汽水分离再热器监造技术研究和监造实践总结及国内核电厂设备监造同行实践经验调研基础上,针对不同技术体系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特点,进行了充分的调研比较分析。

2011年10月初,标准编制工作组发布了《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5部分 汽水分离再热器》(初稿),在中广核工程公司范围内征求意见

2011年10月~2011年12月,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内部专家与本标准编制工作组一起对初稿也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

2012年3月,进行了初稿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标准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完成标准编制说明。

3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工作组成员充分讨论和研究了国内外汽水分离再热器监造的实际情况,重点汲取国际上先进的核电设备监造理念,参考了国外一些国家在汽水分离再热器监造方面的方法和手段;总结了国内核电厂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监造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当前阶段国内以压水堆核电厂建设为主的国情。希望通过这样的一部标准来推动国内汽水分离再热器从起步阶段就建立良好的监造技术管理秩序、提高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监造水平。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标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汽水分离再热器主要部件原材料制造过程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汽水分离再热器主要部件制造过程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汽水分离再热器总装与试验过程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等。

本标准设备包括了汽水分离再热器本体、疏水膨胀节及疏水箱本体。

标准明确核电厂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监造是在合同条件下针对核电厂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包括疏水箱)制造过程实施的监造,建议了对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包括疏水箱)主要部件原材料制造、主要部件制造、总装与试验过程的见证点设置方法,标准充分考虑了不同核电厂汽水分离再热器设计、制造技术路线的普适性,以及在监造方式上除应见证点监督见证外,还可采取文件审查、巡视监督等方式, 以及建议抽样见证的原则。

4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3.1 国际设备监造标准情况

国外无针对某一设备的监造技术标准。

根据国际咨询工程联合会(FIDIC)文件《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Client/Consultant Model Services Agreement)认为监造工程师就是属于咨询工程师,即:咨询工程师是指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的专业公司接受业主雇用履行服务的

一方以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容许的受让人。

FIDIC所编制的《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桔黄皮书)、《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指南》等已获得了国内外工程咨询相关行业的广泛认可。因FIDIC所编制文件覆盖范围较广,其中对与设备制造有关的质量控制内容以描述工作职责范围、宏观步骤为主,不涉及具体监造工作方式、监造工作步骤、监造记录形式等,这离国内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领域关于标准条款的实际需求尚有差距。

3.2 国内设备监造标准情况

鉴于汽水分离再热器是核电厂独有的设备,目前国内已经颁布的有关设备监造的行业标准有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没有涉及了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监造过程中的见证点设置要求,尚无针对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的监造技术标准

DL/T 3-2004 电站汽水分离再热器名词术语提及了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定义,但没有对汽水分离器相应种类、形式、结构、性能与试验、运行及维护、疏水系统等的定义与解释。

5 主要试验验证情况和预期达到的效果;

6 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协调性;

与本标准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主要有《产品质量法》、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等法规、设备监理行业规定等等。

NB/TXXX的本部分编制内容是基于GB/T 229-2010《设备工程监理规范》第6.1.3节设备监理服务实现策划的输出要求,确定了核电厂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监造的方法和手段,确定文件见证点、现场见证点和停止见证点等监造控制点和方式。

当前,在国内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监造领域,各监理单位体现本标准技术要求的文件形式有“专用监督计划”、“监理细则”、“监理计划”、“检验试验计划”、“质量计划”等。

7宣贯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是行业推荐性标准,为方法类标准,规范了核电厂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监造方式、监造重点项目、见证点设置方式等。贯标的范围应包括核电厂设备监造单位、核电厂建设单位、核电厂营运单位、核电厂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制造国产化涉及单位和部门以及国家行业主管行政事业单位等。可采取会议、集中学习或网上宣传等贯标措施。

8 代替、废止标准的建议;

9 标准名称与计划项目名称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10 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下面按标准的条文顺序对标准内容解释如下(注:小五黑体字是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原文内容):

1 范围

NB/T XXXX 的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汽水分离再热器制造过程的监造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监造单位依据合同对核电厂常规岛汽水分离再热器(包括本体、疏水膨胀节及疏水箱本体)从原材料采购到出厂验收全过程的监造

NB/T XXXX《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分为十二个部分,NB/T XXXX 的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汽水分离再热器(包括疏水箱)设备制造过程的监造技术要求。

标准适用于设备原材料制造、零部件加工、设备装配与试验、完工交付等与设备制造有关的过程实施的监造,如存在现场安装制造,项目业主自主监造或委托监造,原则上应考虑按照本标准执行监造。

针对制造活动可能的分包行为,建议在设备采购合同或设备监造协议中明确监造单位的监造执行方式,总包单位参与质量监督控制的方式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DL/T 3-2004 电站汽轮机名词术语

NB/T XXXX.1 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1部分 总则

DL/T3-2004§3.1.1.8对汽水分离再热器进行了专业定义,这是本标准汽水分离再热器命名基础来源;NB/T XXXX.1定义了有关核电站监造过程使用的基础术语,规定了常规岛所有设备监造的管理和技术基本要求,是本标准应用的基础;GB/T19001-2008阐述了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对汽水分离再热器监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提供参考。标准编制工作组在编制本标准时考虑了各引用文件版本或日期的时效性,因此这些注明版本或日期的引用文件随后出现的修订而可能出现不适用本标准,但是,鼓励使用标准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

DL/T 3-2004和NB/T XXXX.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本标准引用DL/T 3-2004对汽水分离再热器的定义和NB/T XXXX.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监造总体要求应符合NB/TXXXX.1的要求。 4.2 监造方式

汽水分离再热器属于核电厂常规岛中的关键设备,监造单位应对制造单位的材料采购、入厂验收、零部件的制造与检验、总装与试验等多项内容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

结合同一制造单位汽水分离再热器的供货数量、制造单位的供货水平、用户或国家监管单位的特殊要求等多方面因素,汽水分离再热器的监造应以文件审查、巡检、见证或驻厂监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标准推荐的监造方式是作为参考,根据供货数量、制造单位的供货水平、用户或国家监管单位的特殊要求等多方面因素监造单位在合同的框架内可以对监造方式进行适当调整。

4.3 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

NB/T XXXX.1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所有设备监造的管理和技术基本要求,是本标准应用的基础。

汽水分离再热器主要原材料制造过程监造重点项目和见证点宜按表1要求;汽水分离再热器主要部件制造过程监造重点项目和见证点宜按表2要求;汽水分离再热器疏水箱制造过程监造重点项目和见证点宜按表3要求;汽水分离再热器疏水箱膨胀节制造过程监造重点项目和见证点宜按表4邀请;汽水分离再热器总装与试验过程监造重点项目和见证点宜按表5要求。

非承压材料未作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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