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四棵树河吉尔格勒水库枢纽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浅析
杨帆
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塔城 834700
【摘要】本文针对乌苏四棵树吉尔格勒水库,在工程建设中因地制宜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所采取的防治措施进行阐述,为今后开发项目水土保持防治做参考,同时也为环境保护提供可靠的实践依据。
【关键词】水库枢纽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工程概况
吉尔格勒水库位居准噶尔盆地西南缘的乌苏市境内,在四棵树河上游,距四棵树河一级水电站6km,距乌苏市所在地约60km。工程由拦河坝、引水发电洞、泄洪冲沙洞、溢洪道、电站厂房等组成。水库总库容为63×104m3,工程等别为Ⅲ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导流建筑物为4级,其余临时建筑物为5级。
该水库枢纽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利用水力发电,为下游灌区提供灌溉用水,同时提高了四棵树河下游的防洪标准。工程总投资:67493.67万元
2、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因素
工程建设由于开挖、占压和破坏地表植被,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项目建设区的水土流失,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⑴工程施工使工程占地范围内的植被遭到破坏,改变了原土地结构及原有地表植被,削弱抗风蚀、抗水蚀能力。
⑵施工期将产生大量的堆渣及弃渣,若堆放或防护措施不当,将会因大风天气或融雪降雨、暴雨天气产生水土流失。
⑶施工期料场取料后,地表植被及表层无用层被剥离,如果料场不及时平整及弃渣回填,在融雪及降雨、大风天气条件下易发生水土流失。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通过对工程现场调查,将项目区分为8个防治分区,分别为:主体工程建设区、道路区、施工营地区、工程管理区、料场区、高压线路区、转料场区和弃渣场区。根据各水土流失防治区的水土流失特点、危害程度,防治措施采取治理与防护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美化、绿化相结合,统筹布局各类水土保持措施,以形成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
3.1 主体工程建设区防治临时措施:主体工程建设区包括主体工程建设区包括大坝、围堰、溢洪道、引水发电洞、导流泄洪冲沙洞和电站厂房。施工结束后绝大部分地方被永久建筑物占压,不宜采取植物措施,本方案新增措施主要为临时措施。
3.2 道路区防治
施工道路总长25.97km。其中永久道路长17.1km,临时道路长8.87km。水库建成蓄水,临时道路中4.8km被淹没,对原地貌破坏不大,不用采取植物措施,本方案新增措施主要为临时措施。
3.3 施工营地区防治
施工营地区包括施工加工厂区、工程管理区、临时生产生活区。(1)施工加工厂区。施工加工厂区主要采取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
(2)工程管理区。布置在坝址区下游2km冲沟出口处,地面平坦开阔,受施工干扰较小。为美化生活环境,改善管理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本方案新增措施主要为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
(3)临时生产生活区。包括对材料设备存放、土石料存放、临时生活区等,在建设中本着占地少,临时设施数量少,不占植被良好区的原则,集中临时生活区。本区域主要采用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
3.4 料场区防治
80⑴土料场:本次选取的土料场(T1)位于四棵树河出山口的Ⅳ阶地上,长约3.0km,宽约1.0km,分布高程935~940m,地形较平缓,分布范围广距坝址处12km左右,无地下水干扰,开采条件较好,运距较远。本区采取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
⑵C2砂砾石料场:本工程共选用2个砂砾石料场。其中C2砂砾料场开采了280万m3;C3砂砾料场开采了105.4万m3 。本水土保持方案推荐C2料场作为永久弃渣场,料场与坝址之间有简易土石路相连,交通比较便利,料场均为水上开采,储量满足建设要求。本区主要采取了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
⑶C3砂砾石料场:C3砂砾料场位于四棵树河出山口外(原火电厂旁),河流左岸的Ⅳ级阶地上,距坝址处8km。本区主要采取了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
3.5 高压线路架设区防治
在施工准备期,从坝址下游5.0km的山口电站接线到库区,还要架设20km高压线路入电网线路,架设时要求边开挖基坑边埋电线杆,然后架设电线,车辆应按划定的路线走,减少对地表不必要的扰动,电线杆埋好后将多余土方就地整平,用砂砾石覆盖,压实。本区采取临时措施。
临时措施:架高压线路时在高压线路架设区内设置5块水土保持宣传警示牌,加强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3.6 转料场区防治
本工程共设2个转料场,分别为上游转料场和下游转料场。⑴上游转料场:位于导流围堰上游50m,计划临时转运23.43万方(大坝和围堰清基利用料),其中大坝开挖利用量为15.44万方,围堰清基开挖利用量为7.99万方。
⑵下游转料场:距下游坝脚400m,计划临时转运16.94万方(溢洪道开挖利用),根据工期安排,最集中开挖量主要在溢洪道的开挖,虽然洞子和溢洪道同时期开挖,但最大的堆放和利用量为溢洪道开挖量。大坝填筑时,临时弃渣场是可以循环利用的。本区采取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
3.7 弃渣场区防治
本工程共设3个临时弃渣场、1个永久弃渣场。
4、结论
该工程通过水土流失防治治理,使防治范围内扰动土地治理率为96%,水土流失总治理达到86%,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7,拦渣率为98%,植被恢复系数92%,达到水土保持目标值。这对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较好地发挥了项目区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作者简介:杨帆,女,1972年,汉族,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土保持设计等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