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液压支架工 ............................................................................... 2 第二章 刮板输送机司机 ..................................................................... 12 第三章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 18 第四章 乳化液泵站司机 ..................................................................... 22 第五章 综采工作面铺网工 ................................................................. 29 第六章 端头支护工 ............................................................................. 32 第七章 采支工 ..................................................................................... 36 第八章 回柱工 ..................................................................................... 41 第九章 回柱绞车司机 ......................................................................... 47 第十章 打眼工 ..................................................................................... 51 第十一章 支架安装工 ......................................................................... 55 第十二章 支架运输工 ......................................................................... 78 第十三章 大巷放煤工 ......................................................................... 85 第十四章 采区机械安装工 ................................................................. 第十五章 运料工 ................................................................................. 99 第十六章 炮采采支工 ....................................................................... 110 第十七章 攉煤工 ............................................................................... 113 第十八章 移溜工 ............................................................................... 116 第十九章 特殊支架工 ....................................................................... 118 第二十章 人力推车工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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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液压支架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煤矿井下综采、综放工作面自移液压支架的操作。
第2条 第3条 第4条 第5条 第6条 第7条 第 第9条
第二节 上岗条件
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掌握液压支架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
统、作业规程和工作面顶板控制方式,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支架,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工作面液压支架必须保持完好,各零部件、管路系统及其附件应符合
设计要求,不得任意拆除。
液压管路要吊挂整齐,不能有埋、压、挤和扭折现象。
采煤机割煤后,必须及时移架。当支架与采煤机之间的悬顶距离超过
作业规程规定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应当要求停止采煤机割煤。
必须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当工作面实际采高不符合规定时,应报
告班长采取措施。
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首先关闭高压管路截止阀,待更换件的工
作腔压力释放后方可拆开。
拆除和更换部件时,必须及时装上防尘帽。严禁将高压管敞口对着人
体。
备用的各种液压软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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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前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第10条 检修主管路时,必须停止乳化液泵并采取闭锁措施,同时关闭前一级
压力截止阀。
第11条 液压管路要吊挂整齐,不能有埋、压、挤和扭折现象,严禁使用单销
或铁丝销。
第12条 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移架顺序移架;严禁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
安全阀。
第13条 采用邻架移架操作时,应站在上一架支架内操作下一架支架;本架操
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地点,面向煤壁操作,严禁身体探入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内或脚蹬液压支架底座前端操作;同时支架降柱、移架和放煤时,要开启喷雾装置同步喷雾。
第14条 移架时,其下方5米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员工作;移端头支架必须在
其他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之后方可操作。
第15条 移架受阻时,必须查明原因,不得强行操作。 第16条 必须保证支架紧密接顶,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
第17条 处理支架上方冒顶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
措施操作。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1 备齐板手、钳子、螺丝刀、套管、小锤等工具,U形销、高低压管、
接头、密封圈等备品配件。
第19条 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支架前端、架间有无冒顶、片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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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顶梁与顶板接触是否严密,架间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支架是否成一直线或甩头摆尾,顶梁与掩护梁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等。
第20条 检查结构件,看顶梁、掩护梁、摆梁、侧护板、千斤顶、立柱、推移
杆、底座箱等是否开焊、断裂、变形,有无联结脱落,螺钉是否松动、压卡、扭歪等。
第21条 检查液压件,看高低压胶管有无损伤、挤压、扭曲、拉紧、破皮断裂,
阀组有无滴漏,操作手把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置于中间停止位置,管接头有无断裂,是否缺U形销子;千斤顶与支架、刮板输送机的联接是否牢固(严禁软联接)。
第22条 检查电缆槽有无变形,槽内的电缆、水管、照明线、通讯线敷设是否
良好,挡煤板、铲煤板联接是否牢固,溜槽口是否平整,采煤机能否顺利通过;照明灯、信号闭锁、洒水喷雾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第23条 检查铺网工作面,铺网的质量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联网铅丝接头能否
伤人。
第24条 放顶煤工作面还应检查后部输送机是否拉移到位。
第25条 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班长汇报处理;支架有可能歪架、倒架、咬架
而影响对顶板控制的,应准备必要的调架千斤顶、短节锚链或单体支柱等,以备下一步移架时调整校正。
第26条 支架工在操作支架前,要认真检查支架的完好状态,发现胶管、阀组
漏液,千斤顶弯曲损坏等现象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27条 移架前要检查煤壁、顶板、金属网(或塑料网)假顶等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确保正常移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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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移架前要先将支架底座前及架间浮煤、浮矸清理干净,移架过程中要
及时调整支架,防止出现咬架、挤架、倒架等事故。
第29条 移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架时,必须保证只有上下两巷出口支护好后,并
与出口采支工打好招呼,待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移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架。
第30条 工作面因片帮等原因而造成冒顶等事故时要采取人工做超前板的方
法,同时工作面输机送、采煤机要停电闭锁,并有专人监护。
第31条 工作面处理事故时都要关闭工作地点支架的截止阀。
第32条 工作面移架要追机作业,移架距采煤机后滚筒4-6架,若移架速度赶
不上采煤机运行时可采取插花移架,但如果是破碎顶板,必须停机移架或拉超前架,以控制顶板。
第33条 升架时,要注意侧护板伸出情况,防止升架损坏侧护板或出现压架、
爬架现象。工作面采高严禁超高开采,使支架不接顶而造成倒架,同时也要防止因采高过低而压死支架。
第34条 移架人员要注意千斤顶压铁受力情况,不得硬推,造成压铁销子切断
伤人。
第35条 支架推移时,如果阻力过大,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严禁硬拉,
硬推。
第36条 升架时,应给支架以足够的初撑力,与顶板严密接触。移架全过程完
成后,必须将操作手柄打到零位,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
第37条 按挂线移架,移架后使支架成一直线。
第3 工作面行人必须走架箱内或支架前立柱与挡煤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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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条 工作面调斜时,应使支架侧护板处于可伸缩状态,并指定专人移架,
及时调整支架。
第40条 支架邻架操作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防止顶板从架间掉矸伤人。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41条 正常操作顺序:在顶板正常情况下,移架可采用追机移架,若移架赶
不上机组运行时,视其顶板安全状况,可采取“间隔”移架,但都必须要与机组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其距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移架操作程序为:
一、收回伸缩梁、护帮板、侧护板。
二、操作前探梁回转千斤顶,使前梁、顶梁降低,躲开前面的障碍物(若梁前无障碍物,可不操作该千斤顶)。 三、降柱使顶梁略离顶板(或顶网)。
四、当支架可移动时立即停止降柱,使支架移至规定步距。 五、升柱,使支架前后立柱达到规定初撑力。
六、伸出伸缩梁、打开护帮板顶住煤壁,伸出侧护板使其紧靠相邻下方支架。
七、调整支架状态,使推移千斤顶与刮板运输机保持垂直,支架不歪斜,中心线符合规定,工作面支架移成直线。 八、将各操作手把打到零位。
第42条 特殊操作:过断层、顶板破碎带及压力大时的移架操作顺序:
一、机组前滚筒割过后及时伸出伸缩梁或带压移架,支护新暴露的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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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局部冒顶。
二、支架工必须与采煤司机密切配合,防止发生挤、砸伤人或机组滚筒割支架前梁或顶网事故。
三、过断层时,必须按作业规程严格控制采高,防止压死支架。
第43条 工作面端头过渡支架的移架顺序:当工作面倾角较大,工作面下端头
支架设有防滑装置时,其移架顺序为:
一、2人配合操作,1人负责前移支架,1人操作防倒、防滑千斤顶。 二、移架前将防倒、防滑千斤顶全部放松。 三、先移第三架,再移第一架,最后移第二架。
四、移第二架时,应放松其底部防滑千斤顶,以防被顶坏。 五、其它操作按正常移架顺序进行。 第44条 综放工作面放顶煤时,应按以下规定操作:
一、放煤前要认真检查放煤机构、液压元件、放煤口喷雾装置是否完好,后部过煤空间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二、必须及时清理架间和架后浮煤,确保放煤口放煤情况清晰可见。 三、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煤步距、放煤顺序等放煤工艺要求操作。 四、当大块煤堵住放煤口时,可反复摆动尾梁,必要时可用插板插碎。严禁采用爆破的方法处理大块煤、矸。 五、放煤位置距移架位置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六、工作面后部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时严禁放煤。 七、放煤时必须及时打开喷雾装置喷雾降尘。
八、放煤结束后,必须把支架尾梁升起,将插板伸出,并将放煤阀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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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零”位,关闭喷雾装置。
第六节 移架操作
第45条 移架前应将被移支架上下相邻两组支架的推移千斤顶控制在推移状
态。
第46条 用单体液压支柱抬脚或调架时,柱顶与顶梁间要垫好木垫,并将单体
液压支柱拴好(用铅丝),人员躲到安全地点。
第47条 移架时被移支架下方和距被移支架上下5m范围机道内,除操作人员外
不得有其它人员作业或逗留。
第4 移架时降柱时,以能移架为准。顶板破碎、压力大情况下,要带压移
架。
第49条 假顶下移架时,应使顶梁与顶网离开,调整前梁,防止划破网和扎网。 第50条 移架时,如阻力过大,不得强拉硬移,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以免拉
坏联接头销子伤人。
第51条 工作面顶板要及时支护。带伸缩梁支架,当顶板破碎,易冒落时,当
采煤机前滚筒割过后,应立即伸出伸缩梁,然后移架。在顶板破碎、压力大片帮地点,片帮深度超过一个步距的距离时,应超前移架,并用护帮板护住煤壁。超前移架必须保证下一循环机组能顺利通过。否则不得超前移架,采取其它方法控制顶板。
第52条 当工作面片帮较深,支架走超前后仍有空项时,可采取支架前梁挑板
控顶或人工做超前支护,防止顶板或假顶下沉。并要打好贴帮柱。
第53条 移架要达到所要求的步距。工作面支架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移架步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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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成一条直线。
第条 本架操作移架时,支架工应站在支架内安全地点,面向煤壁操作,禁
止脚蹬在底座前及相邻支架的任意部位。邻架操作移架时,尤其是下组架操作上组架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顶板由架间掉矸石砸人,并有专人观山。
第55条 移架过程中要注意调架,使支架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第56条 在采煤机前滚筒到达前,应及时收回防片帮装置。
第57条 移架过程中,如发生掉顶、抽条、严重片帮时,进行窝板、挤板,做
超前支护进入机道煤壁侧作业时,输送机要闭锁;机组管制器和离合器手把要打到零位,并与输送机、机组司机打好招呼。窝板、挤板要搭好稳固的脚手架,坚持敲帮问顶,设有专人观山。
第5 移“综放”支架时,应先把后部输送机拉回,在移架过程中要注意观
察液压支架后部与输送机间的相互位置,避免发生刮、卡后部输送机造成事故。
第59条 当工作面过老洞、断层等地质变化时,应按作业规程规定和专项措施
作业。工作面放炮时,必须按措施保护好支架。
第七节 升架操作
第60条 升架时要注意侧护板伸出情况,侧护板要与相邻支架有适当间隙,以
免升架时损坏侧护板或发生咬架事故。
第61条 工作面严禁超高,造成支架不接顶支架歪扭或倒架;亦要防止采高过
低而“压死”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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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条 升架过程中要调整前梁、顶梁(及综放支架的后摆梁),要有效地控制
顶板,且使支架底座与底板平整地接触。
第63条 “综放”支架升架时,应前后柱同时升起,以免“压死”后柱,并保
证有足够的放煤空间(升、降架时要将放煤窗口插板、摇板复位)。
第八节 推移输送机的操作
第条 移溜与移架要保持不小于6m的距离,溜子弯曲长度不小于15m,不许
出现硬弯,溜子要移成一条直线。
第65条 移溜要滞后采煤机后滚筒不小于15m。
第66条 移溜应在输送机运转过程中进行,但不允许推移前、后部溜子机头、
机尾(封底式运输机除外)。
第67条 移溜必须从溜子一端向另一端依次进行,严禁由两端向中间推移。 第6 每次移溜应移够一个步距,若因机道有台阶、矸石块阻碍移溜时,必
须采取措施处理,要保证溜子移直、移平。
第69条 移前、后部溜子机头、机尾时,必须将机头、机尾过渡槽处的浮煤、
杂物清理干净,以防机头、机尾飘起、损坏过渡节,并要与看溜司机、转载机司机,上下巷出口工作人员联系好。前、后部溜子机头移后与转载机搭接长度和高度符合标准要求,底链不得返煤。
第70条 移溜时人员要躲开推溜装置,以防伤人。并注意电缆、水管等管线,
避免挤伤电缆、水管等造成事故。
第71条 移前、后部溜子机头、机尾可使用绞车或单体液压支柱推进,但应制
定专门措施。禁止用单体液压支柱顶支电机、减速器、支架、立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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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条 溜子移到位后,应将操作手把打到零位。
第九节 一般检修注意事项
第73条 更换液压部件或胶管时,要保持清洁。
第74条 更换液压部件或胶管时,高压管路截止阀要关好,待更换部件的工作
腔压力释放后方可拆开。
第75条 打开高压截止阀时,动作要缓慢,以防损坏设备和造成不安全事故。 第76条 更换液压部件或胶管时,其高压液的出口不许对人,以免误操作伤人。 第77条 严禁在工作面拆开安全阀、控制阀、千斤顶的工作腔以及支柱等严密
关键部件,如需修顶梁、支柱、底座等大部件时,要按专门措施执行。
第7 液压支架维修及故障处理:
一、液压支架用的各种阀类,以及各种液压缸,均不允许在井下进行拆检和调整,若有故障时,需有专人负责用质量合格的同类型阀件或液压缸进行整体更换。
二、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大流量安全阀、液控单向阀、侧压阀及高压软管时,必须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才能进行。
三、拆卸时严禁敲打,以免损伤密封件的工作表面及丝扣部分。 四、备用的各种阀类、软管、液压缸等液压部件的管路连接部分,都必须有专用堵头堵塞,只有在需用时,在使用地点打开,并在开启前先用乳化液进行清洗。
五、更换立柱、前梁千斤顶或控制阀前,要分别在顶梁和前梁下支设单体柱或木支柱,然后方准更换,且更换时必须在先卸载后再关闭本架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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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阀或在停止高压泵的条件下进行。
六、更换支架操作阀组、拆卸高压管路前要按顺序将管路编好号,以防安装时接错管路。
七、拆卸管路时,高压软管必须用尼龙绳或铅丝拴牢固定在支架上,以防止拆卸过程中高压软管管头甩伤人员。
八、拆下的高压软管接头要朝下固定好,不得指向人员。
九、管路及各接头连接部分必须用U型销插紧、插牢,严禁用其它材料代替U型销。
十、各种故障处理完毕后,要进行详细检查,并进行试操作,确认为无问题后再将承载部分升紧,使之处于工作状态。
第十节、收尾工作
第79条 清理架箱内的煤、矸及煤尘,整理好架内的管线,清点工具,放置好
备品配件。
第80条 向的液压支架工详细交待本班支架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
题。按规定填写液压支架工作日志。
第二章 刮板输送机司机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煤矿井下刮板输送机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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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
掌握输送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安全知识和故障处理技能,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作业范围内的顶板、煤帮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汇报
处理后,方准作业。
第4条 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
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5条 严禁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规定允许的
物料时,必须严格执行防止支人和设备的安全措施。
第6条 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经离开机器转动
部位,发出预警信号并点动试车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
第7条 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挂
上停电牌。
第 进行掐、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开崩射方向;正常运行时,司机
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第9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脸部应躲开喷油方
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和放气后,再慢慢拧下。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第10条 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情况,禁止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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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 停电检修时,要将开关打到零位锁住,在开关上悬挂停电牌。两人
同时检修时,送电前必须先相互联系好。
第12条 电器设备(电动机、开关等)应放在干燥地点,如确实无法避开顶板
淋水时,要妥善遮盖。
第13条 刮板输送机的铺设必须平、直、稳,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平直度达到
规定要求。
第14条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严禁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调整刮板链,
严禁人员从机头上部跨越。
第15条 及时开停车,严禁长时间空载运转。无煤或停车时要及时停止喷雾
供水。
第16条 刮板输送机运转中要注意煤流中的支柱、梁及木料等物,发现时要
及时停止运转取出,保证安全运输。
第17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的工作地点应避开正对机头的位置,但必须
能够看清设备的运行状况,听 (看)清来自工作面或顺槽的声(光)信号。
第1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转过程中,机头正前方严禁站人或停留。 第19条 工作面放炮时要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转。放炮后,待接到放炮
地点查看人员发出的开车信号后再启动运转。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20条 检查机头、电动机、减速器、联轴节等各处连接螺丝是否齐全紧固,
各种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电缆悬挂是否整齐,信号及保护装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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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正常。有问题必须先处理好,然后再启动运转。
第21条 检查链条和输送机中部槽磨损程度,如有链环断裂,刮板弯曲等情
况,要及时更换,保持链条松紧适宜。
第22条 刮板输送机必须备有所需的工具、备件和油脂,如 备齐钳子、小铁
锤、铁锹、扳手等工具,保险销、圆环链、刮板、铁丝、螺栓、螺母等备品配件,机械润滑油、液力偶合器油(液)。
第23条 检查机头、机尾处的支护是否完整,压、戗柱是否齐全牢固,附近5
米以内有无杂物、浮煤或浮碴,洒水设施是否齐全无损,该处电气设备处有无淋水,有淋水是否已妥善遮盖。
第24条 检查机头、机尾的锚固装置是否牢固可靠,本台刮板输送机与相接
的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带式输送机的搭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第25条 检查各部是否螺栓紧固、联轴器间隙合格、防护装置齐全无损;各
部轴承及减速器和液力偶合器的油(液)量是否符合规定、无漏油(液)。
第26条 检查传动链有无磨损或断裂,调整传动链使其松紧适宜。 第27条 检查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无损,电缆是否悬挂整齐,信号装置是
否灵敏可靠。
第2 检查工作范围内有无煤尘堆积,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可靠,电机后方
是否清洁。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29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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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发出信号。 二、正式启动喷雾。 三、点车后,正式运转。 四、确认后,停机。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30条 首先检查传动链松紧程度,是否有跳动、刮底、跑偏、漂链等情况,
进行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第31条 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
控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停电牌。
第32条 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点动两次,再正式启动运转,
然后打开喷雾装置喷雾降尘。
第33条 刮板输送机运转中要随时注意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运转声音是否
正常,并应经常清扫机头、机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第34条 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要立即发出停机信号停机,进行妥善处理:
一、超负荷运转,发生闷车时。 二、刮板链出槽,漂链,掉链,跳齿时。 三、溜槽被拉开或者被提起时。
四、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五、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其油(液)质喷出时。 六、发现大木料、金属支柱、竹笆、顶网、大块煤矸等异物时。 七、运输巷转载机或下台刮板输送机停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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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号不明或发现有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时。
第35条 发出开车信号,在确知刮板输送机上无人工作时,方能开动电机。启
动时要先试启动两次,听取反应,同时检查链条运行方向是否正确等。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运转。
第36条 刮板输送机运转时,来煤后要及时打开喷雾洒水装置。
第37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要集中精力,随时根据输送机负荷情况控制
煤量,操作按钮要悬挂好,离按钮不得超过1m。
第3 司机收工时或班中因故离开岗位前,必须停电闭锁。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39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停止时间较长时,开始启动必须试启动两次,听
取反应,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常运转。
第40条 电机启动困难时(即连续启动两次,每次启动时间不超过10秒,不
能启动运转),则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班长。
第41条 发生下列故障时,停止运转,找出原因,由司机与机电维护工或班
长共同处理。
一、刮板变形严重或折断时。
二、刮板输送机弯曲过度,发生脱节、断链或链子出槽时。 三、各部螺丝松扣脱落时。 四、各部防护罩不牢固、不全时。
五、电动机、减速器、联轴节、各部轴承过热、声音不正常时。 六、机头振动过大,联轴节跑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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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机尾轴不转时。
八、开关烧坏、电动机、减速器过热时;电缆受伤破裂或过热时;自
动化或各种电器保护装置工作异常时;其它各类电器故障。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42条 本班工作结束后,将机头、机尾,各机械、电气设备附近的浮煤清
扫干净,待刮板输送机内的煤全部运出后,按顺序停机,然后关闭喷雾阀门,并向下台刮板输送机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拧紧闭锁螺栓。
第43条 认真执行交制度,司机应向司机交清当班设备运转情
况、存在问题、故障处理及应注意事项等,并交清工具、备件的数量等,按规定填写刮板输送机工作日志。
第三章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顺槽破碎机、转载机的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构造原理和顶板支护的安
全技术基本知识,掌握维护和保养转载机、破碎机的技术;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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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运输巷带式输送
机司机密切配合,按顺序开机、停机。
第4条 开机前必须发出信号,确定对附近作业人员无危险,点动二次后方可
正式起动。
第5条 破碎机的安全保护网和安全装置损坏或失效时,严禁开机;工作过程
要经常检查,发现有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第6条 转载机的机尾保护安全装置失效时,必须立即停机。
第7条 有大块煤、矸在破碎机的进料口堆积外溢时,应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
机运转;若大块煤、矸不能进入破碎机或有金属物件时,必须停机处理。
第 检修、处理转载机、破碎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
挂上停电牌。
第9条 转载机联轴节的易熔塞或易熔片损坏后,必须立即更换,严禁用木头
或其他材料代替。
第10条 运转中注意各部位温度、声音有无异常,链条受力是否均匀,有无错
位现象,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
第11条 转载机在运转过程中,司机要时刻注意胶带输送机机尾的运转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用信号与胶带输送机司机联系。
第12条 司机开车时应站在距机头3m外的人行道侧,注意机头的煤流运转情况,
严禁站在靠近机头的正前方,以防大矸、煤块或长物料伤人。
第13条 破碎机启动后,所有人员不得靠近破碎机,以防煤、矸块飞溅伤人。 第14条 转载机、破碎机检修及其它规定:
19
一、转载机司机在停机检修时,转载机、破碎机以及与转载机搭接的胶
带输送机要停电闭锁,挂好停电牌。
二、检修破碎机与转载机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不得
缺项、漏检。
三、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与转载机搭接要合理,搭接高度不小于
300mm。
四、破碎机入口要设立栅栏,防止人员掉入转载机。
五、检修人员需要进入煤壁侧作业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15条 备齐扳手、钳子、螺丝刀、小锤、铁锹等工具,各种必要的短接链、
链环、螺栓、螺母、破碎机的保险销子等备品配件,润滑油、透平油等。
第16条 检查转载机、破碎机处的巷道支护是否完好、牢固。
第17条 检查电动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机头、机尾等各部分的联接件是
否齐全、完好、紧固,减速器、液压联轴节有无渗油、漏油,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1 检查电源电缆、操作线是否吊挂整齐、有无受挤压现象,信号是否灵
敏可靠,喷雾洒水装置是否完好。
第19条 检查刮板链松紧情况,刮板与螺丝齐全紧固情况及转载机机尾与工作
面刮板输送机机头搭接情况。
第20条 检查转载机桥身部分、倾斜段的侧板和底托板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有无松动现象,行走小车是否平稳可靠;在空载情况下开机时,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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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运转应无异常声音,刮板、链条、连接环有无扭挠、扭麻花、弯曲变形等。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21条 转载机与破碎机开车顺序:启动前要首先发出开车信号,待胶带输送机
开车后,方可启动破碎机与转载机。
第22条 转载机与破碎机的启动、停车顺序为:启动时先开破碎机,后开转载
机,停车时先停转载机,后停破碎机。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23条 合上磁力启动器手把,发出开机信号,确定人员离开机械运转部位后,
先点动二次,再起动试运转,正常后对转载机、破碎机进行联合试运转。
第24条 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
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停电牌。
第25条 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打开喷雾装置,然后点动二次,
再正式启动运转。
第26条 运行中要随时注意机械和电动机有无震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转
载机的链条松紧是否一致(在满负荷情况下,链条松紧量不允许超过两个链环长度),有无卡链、跳链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发出信号停机处理。
第27条 结束工作前将机头、机尾和机身两侧的煤、矸清理干净,待工作面采
煤机停止割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内的煤全部拉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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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锁紧闭锁螺栓,关闭喷雾阀门。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2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要有能停止转载机的联锁装置。
第29条 司机要注意转载机尾的运转情况,同时还要注意破碎机入口过煤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30条 清扫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第31条 在现场向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
问题。按规定填写转载机、破碎机工作日志。
第四章 乳化液泵站司机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工作面使用乳化液泵站的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熟悉乳化液泵的性能和构造原理,具备保养、处
理故障的基本技能和安全技术知识,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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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如发现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处于非水平稳固状态、乳
化液箱位置高出泵体不足100毫米时,应及时汇报、调整、处理。
第4条 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无法避开淋水时,必须妥善
遮盖。
第5条 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
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6条 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始终符合规定要求(单
体液压支柱2%~3%,液压支架3%~5%),保证配液用水清洁,符合规定。
第7条 必须保证乳化液泵的输出压力,为单体液压支柱供液的泵站压力不小
于18兆帕,为液压支架供液的泵站压力不小于30兆帕。
第 检修泵站必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须关闭主管路截止
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压力控制元件,严禁带压更换液压件。
第9条 在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第10条 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 第11条 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并做好记录:
一、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按一定方向旋转过滤器1~2次;检测两次乳化液浓度。
二、每天检查一次过滤器网芯。 三、每旬清洗一次过滤器。 四、至少每月清洗一次乳化液箱。 五、每季度化验一次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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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条 操作时发现有异声异味、温度(泵、液)超过规定、压力表指示压力
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制阀失效、失控,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及供液管路破裂、脱开时应立即停泵。
第13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是专职负责泵站的安全运转工作。
第14条 保持泵站工作压力达到标准,乳化液浓度配比达到规定要求,并有现
场配比和检查手段。
第15条 进入工作地点,应首先和上一班司机共同检查泵站周围的顶板、两帮、
支架等情况,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交,交必须按以下几条内容进行交接: 一、设备运转情况。
二、当班发生的故障和运转中应注意的事项。
三、开车检查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出口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四、乳化浓配比是否符合规定,并用监测手段检查。 五、填写好交记录。
第16条 如泵站安设在运料巷,司机要注意绞车开停,防止撞伤、挤伤和钢丝
绳抽人。
第17条 泵站司机要经常保证泵站设备和泵站周围的清洁卫生;泵站水箱进液
口上方必须有防止(矸)煤掉入的遮盖设施;注入水和乳化液时必须通过网罩过滤,网罩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或修补,保证供液质量和防止机器损坏。
第1 泵站司机在乳化液泵运转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注意察听运转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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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常观察压力表指示范围,判断液压管路有无破损漏液。 三、检查卸载阀的工作情况。
四、检查润滑油油位和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五、检查乳化液箱温度及水位是否正常,乳化液配比是否适当。 六、检查泵柱塞腔下的漏液情况。
七、在正常运转中不允许用安全阀代替卸载阀。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19条 备齐扳手、钳子、温度计、折射仪等工具,铅丝、擦布、油壶、油桶、
管接头、U形销、高低压胶管等必要的备品备件及润滑油、机械油、乳化油等。
第20条 后,把控制开关手把扳到切断位置并锁好,按规定要求对如下内
容进行检查:
一、泵站附近巷道安全状况及有无淋水情况。 二、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三、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特别要仔细检查泵柱塞盖的螺钉。
四、减速器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五、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连接是否牢靠。
六、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力表、控制按钮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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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液面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以上。
八、乳化液箱和减速器上的透气孔是否畅通。 九、检查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
第21条 司机工作前,对乳化液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首先检查润滑油的油
位是否符合规定,各部位零件有无松动损坏,各连接管是否有泄漏现象,吸排液软管是否有折叠损坏。
第22条 拧松乳化液泵吸液腔的放气堵,待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
紧;合上控制开关,点动电动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与其外壳上箭头标记方向相一致。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23条 开启乳化液泵必须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具体的操作顺
序:
一、将泵吸液腔放气、螺栓拧松,放尽空气后拧紧。 二、打开卸载阀。
三、点动电源开关,观察电机转向是否与旋转标志牌方向相同。 四、泵起动后拧松高压腔压盖上的螺钉,放尽空气后拧紧,空载运行5-10分钟,看有无异常情况。 五、关闭手动卸载阀。
六、打开供液阀门,进行正常供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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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 泵站司机需要停止乳化液泵运转时,必须按照正确的停泵操作顺序进
行:
一、打开手动卸载阀。 二、关闭供液阀门。 三、停泵。
四、人员离开工作地点必须停电,并进行闭锁。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25条 无论是停泵还是开泵的工作期间,泵站司机均不得脱离岗位。 第26条 启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到额定值。 第27条 开泵后要检查以下内容,确定无问题或问题处理后,保持泵的正常运
转:
一、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二、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三、过滤站(器)的脏物指示器是否正常,进、出口压力指示的压力差是否在1.5~3.0兆帕之间。 四、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五、柱塞润滑是否良好。 六、各接头和密封是否漏液。
七、乳化液箱中自动配液的液位开关及低液位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第2 接到工作面用液信号后,慢慢打开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阀,开始向工作
面供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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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
一、异声异味。 二、温度超过规定。 三、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 四、自动配液装置起动不正常。 五、控制阀失效、失控。 六、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 七、供液管路破裂、脱开。
第30条 当乳化液箱中液位低于规定下限时,泵站自动配液装置应起动配液;
无自动配液装置的泵站,应在专用的容器内进行人工配液。配液时应把乳化油掺倒在水中,禁止把水掺倒在乳化油中。每次配液后,都要用折射仪检验乳化液的浓度,不符合规定时再进行调配,直到合格为止。
第31条 因事故停泵和收工停泵时都应首先打开手动卸载阀,使泵空载运行,
然后关闭高压供液阀和泵的吸液阀,再按泵的停止按钮,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切断电源。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32条 出现下列故障之一的,必须停泵进行检查处理:
一、起动后无压力。
二、压力脉动大,流量不足,管道振动、噪音严重。 三、运转噪音大、有撞击声。 四、泵体温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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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柱塞密封泄漏严重。 六、卸载阀动作频繁。
七、高压胶管出现开裂和跑冒滴漏现象。
第33条 在蓄能器、卸载阀、安全阀、压力表等保护装置失效时或出现其它异
常情况应立刻停泵进行检查处理。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34条 停泵后要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
化液箱上的粉尘。
第35条 在现场向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
问题。按规定填写乳化液泵站工作日志。
第五章 综采工作面铺网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综采工作面人工铺设假顶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铺网工必须熟悉人工顶板的操作工艺、工作面的回采作业规程,经过
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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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铺网前,在停机情况下先对工作范围内顶板、煤壁、支护、瓦斯等情
况进行认真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好,然后方可开工,并在铺网过程中随时观察,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第4条 铺网时,严禁进入机道内工作,如需进入机道内工作时,必须与输送
机、采煤机司机和支架工事先联系好,待输送机、采煤机停机,支架工停止移动支架,在有专人观山并看守急停钮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进入机道前,应先按上述第3条规定进行检查、处理,然后再工作。
第5条 联网时距采煤机最近滚筒的距离不小于15米,距移动支架的距离不小
于15米。
第6条 联网所使用的网丝严禁拴在液压支架千斤顶的活塞杆或胶管上。 第7条 仰采大于7度或煤壁不稳定联网时,班末要将网头与插帮(直接接触)
用网丝每隔1.0m一扣联接好,防止煤块滚出插帮伤人。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 备齐钳子、锹、镐、联网钩等工具,足够的金属网、联网网丝等材料。 第9条 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是否安全可靠,有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第10条 按规定将金属网等材料运至指定位置,不得影响行人及行移液压支架。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11条 联网工应在移架、推溜后,按照展网、联网、拉网、放网的顺序操作。
先将新金属网展开;接着用联网钩和网丝将前后两片网拧紧(双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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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并把接头往下压平;然后在支架前梁下设挂网钩,联网后,将网折挂在前梁下;待采煤机割过后,将折挂的网放下放顺,为移架作好准备。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12条 铺网应依次连续进行,联网时,可先联稀扣,待一片网联上后,再加
密网扣。
第13条 铺网时,新续网边要搭在老网上,使支架顶梁前移为顺茬不插网,其
网沿煤壁下垂量、网搭接宽度、网扣间距与形式、网丝规格必须符合回采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14条 网要铺得平整,网扣丝必须按平,防止刮人或扎脚。
第15条 网联好之后,要将金属网反折吊挂在支架顶梁上,防止采煤机运行中
割网,只能在移架时再解下金属网。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16条 采煤过程发现坏网时,补网人员要在可靠支护下由上往下操作,禁止
靠煤壁补网。
第17条 应选用大小适宜的网片进行补网。
第1 在有坡度的工作面补网时,人员要站在上方,先联网片的上边,然后
依次往下联结。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19条 班末要将金属网沿煤壁下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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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条 检查工作部位有无网头等杂物,如有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21条 当班工作完成后,向当班班长汇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
第六章 端头支护工
第1条 第2条 第3条 第4条 第5条
第一节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综采工作面上下出口顶板支护。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端头支护工必须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
制方式、端头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方可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必须在有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找下悬矸危岩和
松动的煤体。
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柱
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处理。 下出口串梁、架设梁、搬运单体柱、横跨转载机时,必须停机、闭镏
子,并设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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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第7条 顶梁与顶板应紧密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木料接实。 第 不准将支柱打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窝、见麻面;底板松
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第9条 支柱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楔。 第10条 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 第11条 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第12条 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 第13条 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米内不得有人。
第14条 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设好前,不准回
撤临时支柱。
第15条 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支柱与回柱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5
米,其他的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6条 支柱初撑力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7条 采用长钢(板)梁支护的,长梁要交替前移,不得齐头并进。 第1 端头支护与巷道支护间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9条 高度大于1.3米的支柱,必须使用铅丝拴好,以防倒伤人。 第20条 支柱出现歪扭、顺风、失效、折损等现象要及时处理好,并要保证原
来支护规格。
第21条 打柱时,应注意不要将工作面的液管、水管、信号线、电缆等设施打
在支柱之间,并要严加保护。
第22条 在处理冒顶和改换压损严重支柱时,应由两人以上配合作业,并由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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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观山。
第23条 暂时不用的顶梁,要整齐竖放在切顶排一侧。
第24条 工作面变长需加支架时,一次应同时加双梁双柱,两梁间铰接,并按
规定背好顶。严禁加单梁单柱。正规支架必须保持一梁一柱,不得在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
第25条 支柱必须保持迎山有劲,并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如支柱穿铁鞋时,
要把铁鞋绳或链固定到支柱手把体上。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26条 备齐注液、柱定位卡具、锹、镐、锤、斧子、锯等工具,并检查工
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27条 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
第2 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29条 将顶梁、镐、注液、卸载手把、背顶材料等备齐。 第30条 支设单体液压支柱的操作:
一、新入井的支柱第一次使用时,支柱支设前应先将柱升降(最大行程)2~3次,排净注腔内的空气,才能正常使用。
二、两人支设支柱:一人先将支柱放入按迎山位置预先准备好的柱窝(铁鞋)内,人员站在倾斜上方,手抓住支柱手把(抓扶支柱手把时掌心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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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同),扶住单体液压支柱。使注液阀朝向倾斜下方(或采空区)。另一人拿好注液,先冲洗注液阀煤粉,然后将注液插入注液阀,卡紧锁套,开动注液手把,同时使支柱直接对准顶梁,支柱升紧达到初撑力后,卸下注液,然后把支柱与顶梁拴牢。
第31条 按作业规程要求,改临时支柱为正规支柱时,要先支好正规支柱,后
撤临时支柱。回撤临时支柱时,按以下规定操作:
一、人员要站在所回支柱的倾斜上方,观察好四周支架和顶板情况,去掉拴柱头的防倒绳或铅丝。
二、回柱时支柱倾斜下方5 m内不准有人。
三、回柱时,把卸载手把插入支柱卸载阀,缓慢试回,当支柱离开顶梁无异常时,可加快回柱速度。
四、回柱过程中,要一手抓住支柱手把,另一手用卸载手把回柱。 五、支柱回下后,要把支柱搬运到倾斜上方相邻的正规支柱位置支好正规支柱。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32条 移动长钢(板)梁要符合下列规定:
一、至少要有3人协同操作。
二、正常情况下,必须保持一梁三柱,移输送机时可一梁二柱,移完输送机后必须及时补齐。 三、柱爪必须卡住梁牙。
四、支柱升紧后,必须拴好防倒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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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设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支柱进行二次注液。 第33条 十字铰接顶梁的操作程序同铰接顶梁。
第34条 端头与巷道接茬处采用∏型钢梁支护的,操作同端头长钢梁。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35条 机头上窜或下滑,不能满足端头支护打板、打柱,应扩帮、刷帮,保
证其支护安全。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36条 将剩余的顶梁,背顶材料,失效和损坏的柱、梁等各种工具分别运送
到指定地点。
第37条 在现场向员工详细交待本班操作顶板支护情况、出现的故障、存
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工作日志。
第七章 采支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综采工作面超前替回,两巷加固、修理、维护及其它巷道
巷修的采煤工、支护工。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熟悉工作地点的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支护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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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采支工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所在工作面作业规程所规定
的支护措施,按规定要求作业,保证质量。
第4条 要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遇有顶板岩石松动、拉绺要及时找掉。
在“敲帮问顶”时要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敲帮要用镐或长钎,若有遮山立即找下。
二、问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安全地点,一手持镐,一手托顶,先轻敲,“无脉”时再重敲。找掉前要与附近人员打好招呼,看好后路,用镐自上而下,由外向里,轻轻找下。
第5条 任何支架不得打在浮煤或浮矸上,上顶要插严背实。支柱要迎山有力。 第6条 在顶板破碎片帮严重地点,必须挂超前梁(或探板),并按作业规程要
求打齐贴帮柱。
第7条 遇有特殊地质变化,如断层、褶曲、顶底板起伏等,支架必须依据具
体情况进行支打。
第 需要打临时支柱时,其位置不能妨碍打基本柱。基本柱不打好不准回
撤临时支柱。
第9条 打柱时要注意临近工作人员安全,尤其在支柱下方可能波及地点不得
站人。改柱时,要先打临时柱,再改歪扭柱。打柱迎山及初撑力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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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支柱的柱脚必须全放在见底板的柱窝内或打在柱鞋中间,以保证支柱
打的牢固。
第11条 同一排支柱上下要成直线。
第12条 支柱必须用铅丝拴好(或采用其它防倒设施),以防倒、防射。 第13条 随时观察工作地点动态,发现异常现象(如:巨大的震顶声、大量支
柱卸荷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组织处理。
第14条 支架出现歪扭、顺风、失效、折损等不安全现象时要及时处理好,并
要保持原来支架规格。
第15条 局部冒顶处支架上顶的空峒要用材料填严背实。如空峒较大时必须打
好木垛接顶。
第16条 打柱时要注意不要将巷道内的液管、水管、信号线、电缆等设施打在
支柱之间,并要严加保护。
第17条 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入无支护区域作业。
第1 在处理较大冒顶事故和改换压损严重支架时,应有两人以上配合作业,
并有专人观山。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19条 开工前,备齐备足所需的材料、工具,并放在不影响行人、使用方便
的地点。
第20条 检查好施工地点上顶、煤壁稳定情况,支柱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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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后再工作。
第21条 将施工地点的各种管线用大板、旧皮带等盖好,以防砸坏,施工结束
后将其重新吊挂好,不许埋压。
第五节 正常操作
第22条 第一次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反复升降数次,排出缸内气体。挂梁
要平,接顶要实,梁要垂直工作面,梁头用小板垫好,柱顶背实不得在无柱的梁上再挂悬臂梁,不得将支柱打在梁端铰接处。
第23条 严禁使用已变形、漏液、受损、缺件等失效的支柱。柱顶爪必须与顶
梁啮合,四爪卡牢。金属顶梁有裂缝,梁嘴张口过大,连接销弯曲,缺牙和变形时严禁使用。
第24条 回扁销子时要检查顶板及支护情况,人员应站在扁销子射出方向的后
方,轻轻敲打。压力大不好回时,不要强回。回扁销子要打好招呼,人员要躲开射出范围。
第25条 活柱升起,柱顶盖爪与顶梁啮合后,必须待支柱达到规定初撑力后方
可关闭液。如有必要还应进行二次注液。
第26条 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挂梁支柱时,每组不少于2人,1人站在支架完整处两手抓住铰接顶梁将其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1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
2、竖立支柱前,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确定柱位,清扫柱位浮煤,刨柱窝、放置柱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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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柱时,人员要站在该支柱地点上方操作。架设单体液压支柱时:1人扶柱,将手把体和注液阀调整到规定位置;1人用注液清洗注液阀嘴,然后将注液卡套卡紧注液阀,开动手把均匀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或柱帽,并供液使支柱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 4、升柱后要及时拴好防倒绳。
5、单体液压支柱架设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对架设的支柱进行二次注液。
第六节 特殊操作
第27条 木垛
一、木垛料一般采用长方形或方形。架设木垛时要下面不得有浮煤、浮矸,木垛要接顶,并与顶底板垂直。木垛各层平行,接触面要呈平面接触,接触点上下必须在一直线上。四面打齐(材料不规格时靠采面一侧必须打齐),并不得有重行现象。
二、木垛材料与木垛规格按作业规程执行。架设木垛前,要检查工作地点普通支架、顶板情况,有不安全情况要先处理好后,方可进行。 三、顶板破碎时,木垛最上层必须用木板插严背实。木垛要用楔子背紧,楔子要背在由上数第一层与第二层之间。
第2 密集柱、戗棚
一、凡有密集柱切顶地点,其打法和安全出口距离,按作业规程执行。 二、打密集柱附近有顶板拉绺时,密集柱一定要打在拉绺的内侧(即把拉绺留在采空区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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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顶线采用戗棚控制时,其戗棚规格、形式、间距应按作业规程执行。
四、戗棚必须与基本柱顶梁接触严实,戗棚要以70~80度戗向采空区。
第29条 上下出口端头和两巷的超前支护
一、工作面上下出口要打好“四对八梁”。“四对八梁”的布置要按作业规程规定认真执行。
二、“四对八梁”要随工作面推进,进行交替前窜支护,其交错距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并要保持一梁三柱。“四对八梁”前窜后,后面空顶处要及时加梁补柱。
三、工作面上下两巷做超前出口,进行超前加强支护,其替换原巷道支架的超前距离,支护形式等,都要按作业规程执行。
第七节 收尾工作
第30条 施工换班之前,将施工现场浮煤、杂物清理干净,将工具收拾保存好。 第31条 工作结束后,向当班班长汇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
第八章 回柱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采煤工作面回柱、老塘掏窝和其它工作地点回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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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回柱工必须熟悉作业规程、顶板控制方法及支柱特性,掌握工作面顶、
第3条 第4条 第5条 第6条 第7条
底板岩性及厚度等参数,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回柱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观山。回柱时,必须每2~3人一组,一人回柱,
一人观察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观察人除协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单人独自操作。回柱工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回柱方法进行回柱,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将应回的支柱全部回清。
回柱工在开工前,首先要检查周围顶板,支架是否完好,绞车各部件 是
否齐全,压柱、戗柱是否牢固,绞车绳有无断丝断股,开关和信号是否灵敏可靠,把一切不安全因素处理好后,方可开工。
当回柱遇顶板破碎,托煤顶、过断层、过老巷等特殊情况下回柱时,
现场要有班长以上领导亲自指挥。
回柱时,回柱工必须站在顶板、煤壁、支架完好的地点进行操作,后
路保证安全畅通,不得堆积浮煤乱料,以便后撤安全。严禁进入无支护和支架不完整的范围。
用回柱绞车回柱时,每台车至少配备3人。拴绳、解绳、支柱卸载时,
必须设专人观山。卸载必须使用专用放液勾子(其规格在作业规程规定),回撤金属铰接梁要使用尖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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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 开工前,备齐备足所需的材料、工具,并放在不影响行人、使用方便
的地点。
第9条 检查好施工作业地点上顶、煤壁稳定情况,支柱完好状态,发现问题
处理好后再工作。
第10条 将施工作业地点的各种管线用大板、旧皮带等盖好,以防砸坏,施工
结束后将其重新吊挂好,不许埋压。
第11条 移回柱绞车时,在回掉障碍柱前,要根据顶板情况,对支架进行巩固。
顶板好的情况,可在铰接梁下打好扁销子;顶板破碎,压力大时,要加打好一梁三柱的托梁,再回掉障碍柱。并遵循加固一空、回一空、过一空的原则。绞车移完后要及时补齐基本柱。
第12条 移动绞车前,要先看好路线,绞车牵引柱应选顶板好,迎山有劲的支
柱。新打牵引柱时,要斜向绞车方向,与底板成65-75度角。
第13条 移绞车必须两个人操作,拴绳以后人员必须撤到顶板、支架完好的安
全地点,再开会司牵引绞车。移动时,要开开停停,防止碰撞支架和挤压电缆。
第14条 绞车一般移在工作面放顶线内,支架顶板完好的地点。绞车最高部位
与顶梁间要有300mm以上的空隙。底软时,要先下好底梁。绞车方向要调整,使回柱时绞车顺线。
第15条 移动绞车时,不得损坏防护罩等机电装置。
第16条 绞车移动好后,将开关打到“0”位,再打好压柱、戗柱。压柱打在绞
车尾部,与底板垂直;戗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成75度角。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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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根均需打在绞车底盘上,上顶支设在顶板上。顶板破碎时,要加柱帽,防止穿顶、。如戗柱柱顶支在顶梁上事,顶梁见要打好撑子或打好反戗柱。
第17条 绞车移到位后,要稳平、稳正、稳牢。必须经过试车,试车良好后,
放可使用。回绞车窝支柱时,回柱工要清理好后路,按本规程第7条的规定执行。
第1 绞车开关必须放平、放稳、以免发生故障。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19条 采煤工作面回柱的顺序必须坚持先下后上、先老塘侧后煤壁侧的原则。 第20条 老塘掏窝的顺序为先里后外,下出口先下帮后上帮,上出口先上帮后
下帮的原则。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21条 回柱工与绞车司机必须使用规定的信号相联系,即“一停、二开、三
松车”。司机要精神集中,确实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做到开、停及时。
第22条 工作面回柱:
一、回柱人员站在所回支柱的近煤壁侧的斜上方完好支架下,先用绳勾勾住支柱的手把,再用尖锤将铰接顶梁的圆销子打出,然后给支柱卸载(放液),最后开绞车将柱梁拉出来。
二、卸载时人员距所回支柱的距离不少于2米,回出的柱梁至少上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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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条
米距离。开车时人员必须躲开绳道及三角区,以防止断绳、脱钩、倒柱伤人事故。
三、随回柱随挂好挡矸帘,以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挡矸帘超前回柱头1-2米,人员必须站在放顶线的煤壁侧一空挂帘。
四、随回柱随将回下的支柱支打在工作面老塘侧第一空的顶梁下,要保证迎山有劲;顶梁也立放在老塘侧第一空。
五、工作面需要分段回柱时,分段间距不小于20米。回上一段柱子前要在起茬地点的老塘侧挂好挡矸帘,以防止矸石下窜。 六、对于同一工作面回柱没有完毕,不准装药放炮。
老塘掏窝:
一、绳拴好后,回柱工要站在所回单体液压支柱的采面侧斜上方,用放液勾放液,观山人员要站在所回单体液压支柱斜上方3m以上安全地方给放液工观山。如遇顶板破碎、地质构造、顶空、压力大等地段,要采取远距离放液,(即使用2至3m手绳或钢丝绳牵引放液勾手把进行卸载)。回柱时,除放液工和观山人员外,其它人员撤至距绳头以上7m,以下15m外支架和顶板完好地点,所有人员避开绳道,回下的支柱,梁拉出垮落区3m外,待顶板冒落稳定后,再解绳运走柱梁。
二、回出的支柱和顶梁要及时把活柱缩回,运到新的使用地点支打好或放在规定地点码放好。
三、回柱顺序一般由里往外,逐根回清,回柱时,绳道要直,不准蹩柱子。
四、回柱与其它工种的平行作业,距离均不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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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 回柱过程中若顶板来压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人员全部撤出工作面,
待压力稳定后再由外向里将变形、歪扭、失效支架处理合格后,再继续进行回柱工作。
第25条 工作面局部有空顶时,要将空顶处支柱补齐后再回柱,否则不能进行
回柱工作。
第26条 当绞车紧绳时,司机不准用手或脚托绳,要用钩子,小板等进行引绳,
以免造成伤人事故。
第27条 施工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后路畅通无阻,如果有来压显现,立即撤人,
待稳定后,再开工。
第2 施工时,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操作,如果上顶有来压显现,立即
撤人,待稳定后经查无事方可工作。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29条 回柱时,遇有死柱,活柱不缩的支柱时,不能生拉硬拽,要先打好替
柱,再在柱脚顺回柱方向掏沟,然后拉柱脚将支柱回出。
第30条 回柱时,当遇有顶板破碎、地质构造、过老巷、老塘内出现悬顶等异
常情况之一时,要按照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回柱,并有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盯岗指挥。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31条 施工换班之前,将施工现场浮煤、杂物清理干净,将工具收拾保存好。
工作结束后,向当班班长汇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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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回柱绞车司机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第2条 第3条 第4条 本章适用采煤工作面使用回柱绞车进行回柱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回柱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本工作面作业规程和顶板控制方法,掌握回柱
绞车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日常维护与保养的安全知识,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确认身体健康,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节 安全规定
回柱绞车司机要和回柱放顶工、看滑轮工、信号工密切配合,搞好回
柱放顶工作。
回柱绞车司机与回柱放顶工的联系,必须使用电铃信号装置(或口笛),
信号一般规定如下: 一、1次长铃---停车; 二、连续2次铃---开车; 三、连续3次铃---倒车松绳。
四、电铃线不许明接,防爆铃盒不准打开。 五、在操作过程中,一律听从信号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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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
七、开车时,绞车附近及绳道内人员要及时躲开。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
一、绞车移动时。
二、导向轮移动或看守导向轮人发出信号时。 三、其它不安全情况或有人喊停车时。 四、绞车附近、绞车与导轮间有人时。 五、钢丝绳钩头距绞车或导轮1.5米时。
第6条 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按信号操作。开车时不得远离绞车,必须站
在护身柱后方。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7条 备齐小锤、长柄工具等工具,油壶、螺丝等备品配件。
第 检查绞车附近的顶帮、巷道位置是否支护完整牢固、安全,有无杂物
堆积影响操作。
第9条 检查绞车安装是否牢固,压柱、戗柱是否符合规定;钢丝绳在滚筒上
固定是否牢固,排绳是否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是否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面积的10%。
第10条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摆设稳固适宜,操作方便。
第11条 检查绞车设备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是否齐全牢固,常用闸是
否灵活,减速箱和轴承的油质是否合格,油量是否充足。
第12条 检查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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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13条 回柱绞车工操作顺序:
试车正式运行(下放主绳,停车,拉绳,停车下,放主绳„„)停车,工作结束。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14条 先进行2~3次的正反车试转,并与回柱工用信号联系,试验其准确性。 第15条 集中精力,听取信号,按回柱信号进行开车、停车、倒车等操作。 第16条 正常情况停车时,应断电后用机械闸停车,不准打反车停车。 第17条 看滑轮工应在滑轮柱上方0.5米外靠采空区侧工作;松主绳时,在滑
轮下方钢丝绳外侧密切配合向下给绳,以防咬绳。
第1 看滑轮工必须用哨子与回柱绞车司机联络,发现滑轮卡绳、柱子松动、
咬绳、销子松动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吹哨停车。
第19条 不论开车或停车,看滑轮工都必须集中精力,目注工作范围动态,严
禁打盹或离开岗位。运行时,滑轮内侧不准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20条 信号工必须听从回柱工的指挥,精力集中,密切注意钢丝绳运行方向,
当发现钢丝绳运行方向有误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并重新发出正确的信号。发信号要迅速、准确。
第21条 信号工始终要和回柱位置保持5~8米距离,随回柱位置推延而改变工
作位置,并收盘好电缆;调整工作位置时,应手持信号装置,不得悬提信号线,以免损坏信号线接头,造成事故。
第22条 回柱工作结束后,把钢丝绳全部缠在滚筒上,把开关把手打在断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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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锁紧闭锁螺栓,切断电源。
第23条 移设回柱绞车的操作方法:
一、移回柱绞车前,要选择顶板、支架完好,无淋水,空间宽敞、有利于安设和回柱工作的地点,安设好牢固的牵引柱,并清理好绞车移动的通道。
二、移回柱绞车时应至少2人操作。拴好牵引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发出开车信号;移动时要慢速牵引,严密注视牵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绞车是否碰撞、挤压巷道支架、电缆或其他设施,绞车开关电缆是否拉紧,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好后再移动。
三、绞车移到位后,将开关打到零位,再打好压柱和戗柱。四根压柱要与顶、底板垂直;两根戗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呈60°~75°。各柱下头均需打在绞车底盘上,上头支在顶板柱窝内,当顶板破碎或为复合顶时,应加柱帽,底板松软要下底梁。
四、安装绞车要保证其平、正、牢。经试车,确认绞车稳固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24条 回柱绞车不能满足与迎头需回撤距离时,操作人员必须全部躲到安全
地点,按指定要求挂好防护网。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25条 收拾好工具,向人、班(组)长汇报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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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等;按规定填写回柱绞车工作日志。
第十章 打眼工
第1条
第2条
第3条 第4条 第5条 第6条 第7条
第一节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煤矿井下采煤、掘进工作面及其它清卧、套修等巷道局部响
震动炮的部位。
第二节 上岗条件
打眼工应熟悉掌握所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煤矿安全规程、
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检修煤电钻、风钻必须由机电维修工负责在指定地点进行。 严禁在残眼内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
打眼工随时注意工作面的煤壁、顶板、支护等变化,出现不安全问题
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打眼时必须站在完好的支架下作业,严禁进入无支护和支护不完好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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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钻眼或立即停止钻眼,向上级汇报,待妥善
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钻眼:
一、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二、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顶钻等动力现象时。
三、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和如钻眼时突遇压力水顺钻杆流出,应立即停钻且不准抽出钻杆。
四、工作面局部顶板压力大,有冒顶片帮危险时。 五、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六、支护不齐全、不牢固、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时。 七、出现其它威胁人身安全隐患时。
第9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
续打眼:
一、出现卡住钻杆时。
二、发现煤电钻或风钻机体颤动异常,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三、电缆线漏电及煤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10条 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用手提手把或绳拴肩背,严禁用
电缆直接拖拽;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风)钻、钻杆和电缆。
第11条 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设专人监护。 第12条 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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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条 工作面倾角超过25°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板,挡板高度
不小于0.5米;若两部电(风)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第14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煤电钻。
第15条 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6条 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一、要在班(组)长和爆破工直接指导下进行打眼。
二、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三、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四、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7条 必须按作业规程布置炮眼。
第1 钻进中不得用力过猛,两臂用力要均匀。每推进一段时间和终孔时要
来回拉钻杆排除煤粉。
第19条 电(风)钻运转中,若发现起动困难,有异响以及其它故障时,要缓
缓退出钻杆并切断电源(风源)进行检修。
第20条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21条 备齐锨、镐、钻杆、钻头等工具。
第22条 检查电钻完好情况,开关、手柄是否灵敏可靠,转向是否正确,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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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破皮漏电,防尘水管是否配齐,风钻的风管和水管连接是否牢固。
第23条 电缆、风管和水管悬挂好,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横跨输送机头、
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第24条 必须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瓦斯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
执行“敲帮问顶”找掉制度,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
第25条 打眼前要做到袖口、领口、衣角紧,严禁戴手套。不要把围巾露在外
面,以免被钻杆咬住。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26条 打眼工操作顺序:
一、衣服符合第25条要求。 二、钻头、钻杆安装牢固。 三、操作人员站好位置。
四、钻头轻压煤壁,钻进,同时要注意钻杆的进度和方向。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27条 打眼工作至少由两人配合操作,一人持钻,另一人推钻并负责观山。 第2 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或技术措施中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炮眼定位、
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用煤电钻打眼时,间断地送电2~3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9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
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30条 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第31条 换打另一个炮眼时,必须停钻换位。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32条 眼位较高时必须搭好牢固的脚手架,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第33条 遇有煤层松软、顶板破碎等异常情况必须先打好临时的超前支护,将
上顶控制住后,方可打眼。
第34条 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
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35条 采用煤电钻时,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
将电钻和电缆盘挂在安全、干燥地点。
第36条 采用风钻时,打眼工作结束后,关闭干线上的风阀、水门,拆下钻杆。
将风钻移至工作面出口20米以外上、下顺槽,放到安全地点,竖放在巷道一帮,严禁平放在底板上。风、水管要拖出距工作面20米以外,并盘好悬挂在巷道一帮。
第十一章 支架安装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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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本章适用于煤矿井下综采、综放、轻放工作面液压支架的组装、调向、
支架完好、拆除,牵引支架部件、装车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起重工基本操作及机械、液压基础常识,
第3条 第4条 第5条 第6条 第7条
第 第9条
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操作。
必须熟悉所安装、拆除支架的类型、结构、性能,了解液压原理、构件
重量、外型尺寸、构件的名称,掌握液压管路系统连接方法、构件铰接情况。
熟知液压支架的完好标准,且能熟练操作;
熟知各类控制阀、操作阀的原理及液压管路连接方法,能准确的判断、
排除液压支架的各类故障。
绞车司机能够熟练操作回柱绞车和调度绞车。 必须熟知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第三节 安全规定
支架组装
使用绞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按规程措施规定设置绞车,使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无失爆。 二、绞车稳固、钢丝绳的插接符合规程要求和集团公司规定要求。 三、声光信号齐全,灵敏可靠,组装用的慢速绞车可用口喊传送信号。
组装时必须由专人指挥,每个工作细节操作时,都要做到互叫互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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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在吊件、牵件、拉车时,人员都要避开绳道、平轮三角区或被吊件的
下方。
第11条 被吊件未稳定时,操作人员不能靠近作业。
第12条 待被起吊件吊起平稳后人员方可靠近操作,注意人体部位不得进入没
有支撑的被起吊件的下方(被吊件基本到达铰接部位,只差调整间隙,被吊件跟下面结构件接近,不会掉下砸人)。
第13条 采面上口用两台绞车下松支架时的信号规定:(口笛、电铃响声)
1声:停; 2声: 拴平车的绞车开; 3声:拴平车的绞车松;4声:拴支架的绞车开; 5声:拴支架的绞车松。
第14条 组装好的支架向采面松车时,不能进行组装工作,防止出现构件刮碰
钢丝绳等意外现象(在切眼上口组装时执行此条)。
第15条 向采面所松支架到位后,要听从下方支架调向人员的信号指挥,不得
随意开动绞车。
第16条 松车过程中任何人不得进入绳道行走、作业。
第17条 在有坡度地点存放的支架构件,必须将支架构件用大链与轨道糜好或
下老杠拴牢,防止构件滑动。
第1 组装绞车司机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未听清开车口令时,禁止开
动绞车,避免误操作。
第19条 绞车钢丝绳与支架构件的连接要牢固可靠,每次构件起吊前都必须作
好认真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起吊工作。
第20条 对接各支架构件的铰接轴孔时,要使用起吊绞车缓慢对正,操作人员
在一侧进行观察,严禁用手触摸的方法对正轴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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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条 组装支架过程中,由现场班组长或有经验的员工一人指挥,可用口传
或口笛信号的方法指挥各台绞车开、停车。
第22条 在支架组装过程中,现场工作人员要随时观察组装起吊台棚有无松动
或其它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支架调向
第23条 调向工作必须由专人指挥,按程序进行操作。
第24条 拉构件车未到位之前,组装台棚下方至支架调向之间不准有人员停留
或作业。
第25条 支架卸车时所有人员要躲开支架倾倒区域5米以外的地方,支架车以
下至调好支架之间和绳道、平轮三角区严禁有人。
第26条 移动支架、抽拉调向滑铁,人员必须躲到调向支架以外范围的架箱、
或非绳道的地点,并要互叫互应,确认人员都躲开后,再发信号操作。
第27条 牵拉支架时要用平轮进行导向,严禁利用支架千斤顶活柱部分(可用
皮带包裹,防止划伤镀层)单体柱进行钢丝绳的导向。
第2 绞车司机在牵拉支架过程中,感到绞车吃力,要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开车。
第29条 在滑铁拉出后,将支架升起,调整平衡千斤顶,使支架顶梁与顶板有
良好的接触,并达到初撑力的要求(以泵站压力为准)。
第30条 规程措施规定设置绞车,使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无失爆,钢丝绳及
绳头插接符合规程要求。
调向绞车距调向迎头的距离10-30米。调向绞车信号规定:1声:停;2声: 开;3声:松;用口笛传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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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架完好
第31条 支架完好与采面支架调向、机组安装等工作发生冲突时,不能交叉作
业,其间隔距离不少于6组支架的距离。
第32条 由采面上口往下人力运送支架管路等液压件,要躲开采面松架绳道和
采面调向绳道,由采面溜子侧往下运送;当与采面调向处发生交叉冲突时,双方必须停止一方的作业,由一方作业。
第33条 严禁不排液压缸内高压液,强行启动U型销造成管路崩出的方法拆卸
管路,防止管路崩人。
第34条 管路接好进行试压时,除操作者外,其他人员必须躲开所操作支架以
外1组支架的距离;操作者要缓慢搬动操作手把,确定所接管路元件无问题时,方能正常操作手把。
支架拆除
第35条 按规定接好风机,风筒距迎头5-10米。 第36条 按规定吊挂瓦斯监测探头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第37条 操作支架时要远距离供液,其操作管路不能小于10米,也可用其它的
支架操作阀进行远方控制,但要间隔两组支架以上的距离。
第3 按规定固定好绞车,保证绞车距迎头10-30米的范围,当拆架接近收
尾,绞车距迎头距离不能保证10 米的最小距离时,拆架人员在绞车拉架前要躲到顺槽中,下方可留2人在掩护支架的架箱中进行观山,发开、停车信号,绞车司机到顺槽中远方操作,但必须避开绳头的反弹方向和区域。
第39条 绞车开动前,绳道和导向平轮三角区禁止任何人作业和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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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架牵件、装车
第40条 牵件及装车绞车稳固:
一、8吨绞车可以使用单体柱打两颗戗柱稳固,也可用两道大链縻在支架前脚上。
二、14吨绞车可以使用单体柱打两颗戗柱一颗压柱稳固,也可将绞车用木垛垫平,用两道以上大链縻在支架前脚上。
三、对拆架绞车的稳固以及钢丝绳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绞车信号规定:1声:停; 2声: 开; 3声:松;30米范围用口笛传送信号。
五、所使用的绞车、钢丝绳必须达到完好状态,方能进行操作。 第41条 在牵拉支架构件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躲开绳道、同时禁止任何人在
绳道内通过和操作。
第42条 在构件牵拉过程中,要使用好导向平轮,防止刮碰采面帮柱和支架。 第43条 绞车信号要灵敏可靠,便于及时控制绞车开、停车。 第44条 操作人员的身体各部分,不得进入被起吊件的下方。
第45条 起吊滑轮与绞车钢丝绳形成的三角区内,不准有人停留和作业。 第46条 起吊装车:
一、选择措施中规定允许的吊挂点,使用完好的符合强度要求的起吊工具。
二、起吊件正下方和倾斜下方严禁有人工作或停留,身体各部位不得进入起吊件的正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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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支架结构件起吊,根据采面现场条件,必须在满足装车高度和宽度要求的条件下进行。
四、装车点周围要有操作人员的撤身空间,装车现场不得有杂物存放,脚下不得有光滑物存在,避免人员滑倒。
五、支架结构件起吊时,周围要截人,非装车人员不得通行。 六、起吊前要对起吊设备、工具及连接装置的可靠性进行全面检查。 七、装车点至拆架迎头若是下坡,至少保留一件做为掩护件,以免结构件下滑影响拆架人员的安全。
八、装件绞车距装车点距离控制在8~30米之间,装车点距拆架绞车距离大于5米。
第四节 操作准备
支架组装
第47条 组装台棚的设置、安装:
一、台棚使用专业设计的起吊梁,根据现场条件可打成“工”字型和“日”字型,组装台棚的打法亦可根据现场条件作适当的调整。“日”字型布置:组装台棚用4根插梁沿走向布置,长度4.2米,两根托梁沿倾向布置,长度5.5米,插梁在台棚并列布置2根,两端各布置1根,托梁托在插梁的两端,托梁四角用木垛垫实、打好。“工”字型布置:台棚的上边和下边沿走向分别布置一根4.2米梁,抬棚中间沿倾向并列布置两根5.5米长梁,4.2米梁托着5.5米梁,托梁四角用木垛垫实、打好,5.5米长梁用作挂平轮起吊组装。组装硐室规格、插梁和托梁的长度也可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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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措施执行。
二、搭建脚手架:正对抬棚正中放一叉子车,放平放正,在组装台棚的四角各打一棵单体柱与顶板支撑牢固并拴好绳;然后在叉子车四角与所打的四棵水柱用麻绳或铅丝各绑一块大板,必须绑牢,最后在所绑的大板上铺一层3米大板,形成一个完整的平台;在搭串插梁时,一次只能上一根,每根不少于8人,串搭插梁时要有专人指挥,互叫互应。 三、在上起吊插梁时,将4根插梁先吊在锚网的钢带上,用多股铅丝或麻绳拴好或用大链拴在锚杆上,然后再吊起两根托梁打水柱,串5.5米插梁时,可在之前原上顶的插梁上拴好绳子或铅丝可将托梁先起一端,快速用绳子或铅丝吊住,再搭起另一端,用绳子或铅丝吊起来,然后在托梁的两端各用2棵单体液压支柱将柱牙对准托梁的四个牙孔升牢,并用大链螺丝将所打托梁的两端与原托梁抱紧,为了保证台棚的稳定,台棚的单体柱可与台棚底板有一定的夹角。
四、在托梁的外侧,紧贴托梁四角各打一棵单体柱与顶板接触增强台棚的稳定性。
五、将插梁的端头用大链螺丝与托梁进行捆绑连接,防止插梁在起吊受力时窜动掉下。
六、组装台棚所用的单体柱一律拴牢,防止失效倾倒伤人。
七、每上一根插梁都要找好位置后,用铅丝或大链将其同钢带或锚杆螺丝或拱型支架固定好,确保不再掉下来后,再进行下一个插梁的操作。 八、牵动搬运插梁和往上顶上插梁时,可使用绞车挂平轮起吊,操作时注意,平轮悬挂一定要牢靠,绞车绳头与插梁的连接,在梁端时穿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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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孔(在梁中间时直接)用大链螺丝满扣连接或用4分以上完好绳爪抱紧与绳头连接好,人员躲开绳道和平轮三角区以后再开车,调整插梁时要把绞车停下来操作,插梁吊起平稳后再靠近进行调整位置和固定工作。 九、支架安装完毕后,将组装台棚周围的设备进行回撤,再进行组装台棚的回撤,注意在回撤台棚前,要先将固定台棚插梁托梁的所有縻链先解开回收,将支撑托梁的单体柱放液回出,回撤单体柱时注意,每根托梁两端的单体柱留一棵,其余的回下运走,最后远方操作放液回梁端的单体柱,可放一端或两端交替放,待插梁与单体柱能够自然倾倒落地后再上前回走,放液人员站位要避开单体柱和插梁倾倒、射劲方向;工作现场一定要保持清洁无杂物,保证工作现场后路畅通。可利用绞车将支架上端的插梁托梁回出,注意拉托梁插梁时所有的操作人员要躲到插梁托梁掉到地面不能碰到的位置,并躲开绳道,人力串运插梁时,要查看好后路做到互叫互应。
十、大板、水柱联合支护组装台棚打法:打台棚前要改好条件,先确定插梁位置,然后再确定托梁位置,把台棚打好,回撤时亦如此,其它参照上面规定。
第4 开工前,每个工作人员必须仔细检查工作区域内如下问题,发现有不
安全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一、要认真对组装需要的各台绞车、设备的完好进行严格确认检查,包括操作按钮的灵敏,绞车对轮木轴是否齐全完好,钢丝绳的完好和绞车的稳固情况。
二、检查组装台棚的稳固状况,包括单体柱是否松动失效,起吊点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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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刹勾螺丝、起吊平轮是否完好。
三、清理组装现场,保证有良好的作业环境。
检查支架组装所需工具、备件是否齐全;(尖钎子、撬棍、刹勾、螺丝、专用大钩子、各种轴、挡销)等。
支架调向
第49条 开工前,每个工作人员必须仔细检查工作地点的如下内容,如发现有
不安全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一、要认真对调向绞车的完好进行严格确认检查,包括操作按钮的灵敏,绞车对轮木轴是否齐全完好,钢丝绳的完好和绞车的稳固情况及距调向迎头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二、清理调向现场,保证有良好的作业环境。 三、检查供液管路是否完好正确、吊挂整齐。
四、检查支架调向所需工具、备件是否齐全;工作环境是否保证安全操作。
支架完好
第50条 支架完好要备有本工作面支架液压系统所使用的各种型号密封圈、接
头、销子、阀、胶管等易损件。
第51条 准备好钳子、尖锥、剁斧、扁铲、丝锥、螺丝扳手等工具。
支架拆除
第52条 开工前拆架人员须做好以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拆架前,先将拆架现场的顶板支护情况,做好认真细致的检查维护,将现场存放的物料以及闲置单体柱进行清理,确保有良好的作业环境。
二、拆架、牵件及装车绞车稳固:8吨绞车可以使用单体柱打两颗戗柱稳固,也可用两道大链縻在支架前脚上。14吨绞车可以使用单体柱打两颗戗柱一颗压柱稳固,也可将绞车用木垛垫平,用两道以上大链縻在支架前脚上。
三、对拆架绞车的稳固以及钢丝绳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绞车信号规定:1声:停; 2声: 开;3声:松;30米范围可用口笛传送信号。
五、液压管路接好“三位四通阀”和注液,准备两通、三通、变径、双接管等必备用品。
六、现场备足3.0米大板和圆木,圆木规格在回收措施中做出具体规定。 七、所使用的液压管路是否完好,连接牢固。
八、准备好(钳子、尖锥、剁斧、扁铲、丝锥、螺丝扳手等)工具,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齐全完好。
支架牵件、装车
第53条 开工前,要认真检查装车设备的完好状况、所使用的工具完好齐全。 第条 装车点或装车平台的杂物必须清理干净,保证有良好的作业空间。 第55条 采面发现失效帮柱、降落的支架,要先处理后再进行牵件、装车工作。
第五节 正常操作
支架组装
第56条 首先根据安装支架架型,按措施规定的顺序进行好构件的排列,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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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支架构件卸车摆放。
第57条 卸件过程中,构件与车松解时,要根据现场情况先解开巷道较低侧的,
以防止构件滑落砸挤现场操作人员,全部解开前,现场操作人员要躲开支架构件前后两端,坡度大于10度以上,可先用组装绞车将构件固定后,再解,同时操作人员要与周围人员打好招呼,防止有人通过。
第5 支架构件卸车,可以直接用绞车平拉的方法进行卸车,也可采用起吊
构件的方法进行卸车,但是卸车时现场操作人员要躲开构件的滑落方向或构件的摆动方向3米以外的地方。
第59条 将装支架构件所用的平车及时复轨,运离组装现场。 第60条 根据措施规定的构件组装顺序进行支架的组装。
第61条 解体三件(底座、掩护梁四连杆、顶梁前梁),支撑掩护式支架组装。
一、先将支架顶梁卸车,梁尖朝下拉到采面,与轨道縻好。 二、将掩护梁在组装台棚下用绞车翻转180度,然后用两台组装绞车将掩护梁吊平。
三、待掩护梁平稳后,将底座连车拉至掩护梁下,转向90度顺采面方向与掩护梁上下对正。
四、按四连杆与底座的铰接轴孔位置,用绞车进行底座调整,对正、对齐。
五、缓慢的下落掩护梁对正四连杆与底座的铰接轴孔,其位置较为接近时,可用钢钎人工进行调整,对正后插入铰接轴,到位后安好挡销及开口销。
六、将起吊掩护梁的绞车松开,将支架顶梁用绞车吊起,用两台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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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翻转180度吊平。
七、用绞车进行调整顶梁与掩护梁铰接轴孔对正,缓慢下落顶梁,两孔重合后可用钢钎人工进行微小的调整,调正后插入铰接轴,安好挡销及开口销。
八、将顶梁吊起,用绞车将支架立柱与顶梁柱窝对正,下落顶梁将柱顶轴安好,安好各种销轴。
支架调向
第62条 大板、液压单体柱联合支护工作面切眼,采取在中柱两侧打托板的方
法,回掉中间单体柱,来保证支架调向空间要求;其托板的规格,可根据所安装支架型号技术措施将做具体的规定。
第63条 调向时,调向绞车绳串过导向平轮,并将平轮用大链、刹勾、螺丝拴
在支架推移千斤顶的底座或支架底座的锚固装置上(其它支架构件位置,如果能保证支架牵拉强度时也可以)进行调向。
第条 调向第二组以上的支架,采取在上1-3组支架前梁前端串大链用刹勾
闭合,悬挂导向平轮进行调向。
第65条 支架松到位后(即平车下碰头到调向滑铁上端)牵支架和平车的两条
绞车绳适当崩紧,然后解开支架与平车的固定装置;将平车与轨道固定好。解固定装置时要注意先解支架前端,后解支架后端的。
第66条 将调向绞车绳过导向平轮,用大链刹勾螺丝拴在支架靠近采面煤壁侧
的大柱或前脚的锚固装置上,将绞车绳崩紧,然后与采面上口绞车联系松拉支架,上面松、下面拉将支架卸车。卸车时,支架倾倒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人员停留和作业,并避开平轮的三角区以及绳头断开后的反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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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第67条 调向时,随时调整调向绞车绳绳头与支架连接位置,使支架调转90度;
在调向过程中,根据溜子与前梁尖的高度要求,可随时调整支架立柱、平衡顶、回转顶等,以满足调向要求。
第6 支架调向后,要与煤壁垂直并符合所给支架位置要求。连好溜子十字
头,位置对正与下方支架成一直线,前后错距不能超过50毫米(采面有特殊变化的除外)。
第69条 支架调向完毕后,在升支架前用采面上口的绞车将滑铁拉出,在拉滑
铁时,一定要用大链刹勾螺丝将绳头与滑铁拴好,开动绞车前人员要躲开绳道,观山人员到采面溜子煤壁侧进行观山。
第70条 调好支架升架时供液要缓慢,注意侧护板的伸出情况,以免升架时损
坏侧护板或发生咬架现象。
第71条 用卸完支架的平车将回出的轨道、单体柱装车运往采面上口。
支架完好
第72条 根据所安装支架的型号,准备好不同规格的管路、阀件、销、轴,分
类摆放,保持整洁。
第73条 插接管路要使用好与管路型号相对应的U型销,并插接到位。 第74条 连接管路时,应从操作阀组开始,然后连接到四连杆上面的管子排,
再到千斤顶的控制元件(控制阀),再连接到千斤顶。
第75条 管子排上的管子排列顺序必须与阀组的排列顺序一致。
第76条 管路布置要按支架设计要求进行排列整齐并做好必要的吊挂工作,达
到管路清晰整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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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条 当支架供液后,出现有跑、冒、滴、漏现象时,必须停止供液,查找
原因,进行处理。
第7 处理通过液力锁的承压管路时,必须将液缸内的高压液排除干净后,
方能拆除承压管路,严格禁止不排液而启动U型销造成管路崩出的方法,防止管路崩人。
第79条 对所安装的各部位安全阀,其安装方向不得指向行人侧,防止安全阀
弹出伤人。
第80条 需要用螺丝和销轴固定的阀块、管路接头等要按要求上齐、上紧到位,
不能有松动现象。
第81条 搬动支架供液操作手把前,要检查好本组支架的所有液压管路的联接,
确无问题后再进行支架的检验或操作,防止液压管路抽头伤人。
支架拆除
第82条 支架拆除顺序:
一、降架,先拆除柱顶轴挡销,然后拆除顶梁与掩护梁铰接轴; 二、拆开后,翻转顶梁180度、并牵移拆架现场;
三、外牵底座及掩护梁,拔底座及四连杆铰接轴,拉出底座后,翻转掩护梁并牵移;
四、在被拆除支架的原位补打三米大板,用圆木柱将毛窝水柱替出; 五、过掩护支架:先牵移老塘侧掩护支架,后移采面侧掩护支架。
第83条 拆除支架牵引时,必须使用大链、刹勾且刹勾螺丝上满扣联接绳头,
严禁用螺丝直接连接大链代替刹勾。
第84条 拆架时,先在拆支架的上一组前梁尖上挂平轮(所挂平轮的大链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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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刹勾加螺丝上满扣螺丝上紧),绞车绳过平轮将绳头用大链刹勾螺丝满扣拴在支架前四连杆上或其它锚固位置后,将支架的降架管路与高压管接好,降架前,所有现场人员要远离所降支架一组支架以外的安全地点。
第85条 支架离开顶板后,先停止支架降架,查看所拆支架顶板完整情况,如
发现顶板有漏子,要先进行插背处理后再进行向外牵拉支架的工作。
第86条 牵拉支架之前,所有人员躲开绳道和平轮的三角区,在毛窝可留1~2
人观山,但要躲在两组掩护支架的采面一侧,其他人员可躲到拆架绞车以后或平轮三角区以外的支架架箱中大柱后,避开绳头的反弹方向,发信号开车,将支架拉出窝,其拉出的距离以露出掩护梁与顶梁铰接轴孔为准。
第87条 拆架人员在支架拉出到位后,检查支架上顶的顶网完好情况,如有漏
子及时插好小板或用铅丝联好,保证有安全的作业空间。
第8 人工用钳子、冲头、钎子拆除铰接轴的挡销时,要注意周围空间人员
站位情况,两人操作要相互配合好。
第条 拆除支架铰接轴可用支单体柱、平衡顶伸缩、绞车牵引等方法调整轴
孔间隙,人工将轴拔出,但要注意轴将拔出轴孔时要缓慢拔出,避免轴落地伤人。
第90条 用机械牵引的方法拔轴时,将大链与轴螺孔用螺栓上好,用绞车绳头
将链与绳头拴好,所有人员要躲开绳道和所拆构件,绞车司机可先把绳紧好,在铰接轴有松动时,开车将轴拉出,注意绞车吃力时不能硬拉,必须停止、松车后检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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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条 支架的前梁、顶梁、掩护粱掉下后利用平轮将顶梁翻转180度,然后
拉至装车点。
第92条 如果支架采用全部解体装车,其他各轴、销均可按以上的方法拆除。 第93条 支架解体拉出后,迅速将原采面侧大板一板三柱打好后,再去老塘打3
米大板,要设专人观山。注意每打一棵柱必须及时拴好。
第94条 过掩护支架时,应先过老塘侧,后过采面侧支架(指双架掩护);过掩
护支架前可将绞车绳头拴在推移顶固定座上,然后降架,当支架顶梁掩护梁离开顶板时,立即开动绞车将支架前移一组支架宽度后升起。另一组可采用同样的方法上牵,牵架过程中,绳道内不准有人,毛窝可留1人观山,但必须在另一组不动支架支护良好的安全地点。
第95条 无掩护支架时,每组支架拆除牵走后,要采用3.0米打板,一板三柱
支护,在原支架位置沿倾向打两块3.0米大板。拆架毛窝中至少保留3排水柱,第四排、第五排柱可以用水柱也可以用木柱替,但最后一排水柱不得超过掩护支架尾部,以防造成掏窝困难。
第96条 顶板条件较好且无压力,所拆支架出窝及时牵走后,过掩护支架的时
间很短,上述要求所打的一板三柱可打成一板两柱
第97条 综采工作面支架拆除工必须严格按照本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
行工作。
支架牵件、装车
第9 支架拆除后,对拆开的结构件及时向装车点牵移,以保证拆架处的作
业空间。
第99条 支架件牵移时注意在绞车开动前,绳道不能有人停留或作业;跟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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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人员站位按规程措施规定执行,发现刮帮柱、刮支架现象时,及时发停车信号进行处理,处理好后方能开车牵件。
第100条 装车点以下的梯子道及时回走装车。
第101条 待件牵到梯子道下侧欲解绳头时,将件的下方垫木料或用大板将支架
部件戗牢等方法将件固定再进行其它操作,防止支架结构件下滑伤人。
第102条 牵件过程中要注意采面的帮柱的支护情况,发现失效柱、损坏、歪扭
和刮倒的帮柱要及时更换和扶正打牢。
第103条 绳头与所牵支架结构件的联接要使用完好的大链、刹勾将螺丝带满扣。 第104条 牵件时要注意按顺序进行,不得随意打乱顺序。
第105条 所牵结构件到位后,解绳头人员要注意身后的空间情况,尽量在宽敞
的地点操作,防止解绳过程中,结构件移动伤人。
第106条 根据支架架型及工作面现场条件选取起吊装车点;支架结构件的装车
起吊点要选择在具有满足起吊高度和宽度的地点,保证有良好的作业空间,悬挂平轮点的大链尽量的使用刹勾、螺丝进行闭合,如松紧度不能满足起吊点的高度要求可采用双螺丝上满扣的方法进行链的闭合。
第107条 结构件起吊前,所有操作人员都要躲到2米以外的架箱大柱后或起吊
绞车以上的安全地点,件吊起后要等其平稳后才能靠近结构件检查大链、刹勾以及平轮是否安全可靠,确认无问题后再靠近作业,人员人体任何部位不能进入件的下方。
第10 清理结构件下方的浮煤浮矸时要用长柄工具进行清理,可在件的下方
或两侧进行,严禁手脚等部位进入件的下方。
第109条 向装车件下方松车时,操作人员要站在件的两侧1米以外进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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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与结构件对正时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第110条 结构件下落装车时,允许用人力在件的两侧进行推拉使结构件装正,
但推拉扶件人员要互叫互应,并密切的注意手扶结构件的位置,并躲开绳道及平轮三角区。
第111条 结构件放在平车上后,起吊绳要有一定的紧度,防止结构件下滑。 第112条 结构件固定装置可用大链螺丝上满扣进行,但必须縻拴牢固,防止在
运输过程中松动;支架顶前梁也可用钢丝绳打摽的方法进行车与件的固定,但要注意打摽时,要两人进行,紧固后将摽棍用铅丝拴牢,防止摽棍反弹伤人。
第113条 结构件装好后,要认真检查绳头与车的联接情况,并挂好保险绳,人
员要躲开到支架架箱或其它安全地点,然后打信号开车进行运输,待车运至上口铁板上以后,人员方可进行下一件的牵件工作。
第114条 采用起吊装车办法:装车点以下至少保留一件作为防跑车掩护件,保
证拆架人员操作时的安全。
第六节 特殊工作
支架组装
第115条 整组支架车落辙复位上道:
一、支架车落辙复位上道可借助千倍拉,人员必须站在车辆不能倾倒、窜动的方向的宽敞侧操作,整组支架倾倒使用单体柱或14吨绞车挂平轮辅助复位上道,但都必须远方操作,开车前人员躲到平轮三角区及受力钢丝绳区域以外后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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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架车落辙用单体住复位,单体柱要根据支架倾倒方向现场选点摆好,然后人扶单体柱远方供液,待单体柱与被支部位稍稍迎上劲后,操作人员躲开支架倾倒下滑区域后,再升单体柱到合适位置;倒换水柱位置时,要先打好下一棵水柱,再回本棵水柱,支架不存在倾倒可能性的,或有其它加强支护措施的,本棵水柱可直接回,使用14吨绞车辅助复位上道时,平轮悬挂点要合适,挂平轮人员躲好后再发信号缓慢开车,严禁生拉硬拽,待支架扶正后再上前解绳等。
三、支架整组落辙要有现场班长组织复位上道,并根据现场条件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指挥操作。
第116条 其它拆卸两车构件的支架,参照以上的方法只进行底座和顶梁的组装
操作规定。
第117条 采面出现液压支架构件的损坏,需要现场进行更换时,应根据现场条
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更换安装。
第11 支架组装完毕后,用信号与采面支架调向工进行联系,进行采面整体
支架的松车运输。
支架调向
第119条 采用锚网支护的切眼,可以把加强支护的大板、水柱影响调向范围的
直接回撤;锚网支护切眼顶板条件不好,采用上述变板办法操作。
第120条 先给好第一组支架下沿位置,调向第一组支架时,借助台棚脸带大链
挂平轮辅助调向,或使用加强支护的棚子挂导向平轮调向;锚网巷道借助起吊锚杆,挂平轮辅助调向。
第121条 如果工作面顶板压力较大,可采取打点柱的方法,随支架调向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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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空间变化,边调边改点柱,进行顶板的维护。
第122条 轻放、综放工作面安装后溜槽时,可以借助人力或绞车对槽:
一、先安装前溜槽,然后安装支架和后溜槽的工作面,后溜槽超前支架半块槽进行安装,吊槽可以在上一组支架尾梁选点挂平轮导向绞车绳辅助对槽工作。
二、先安装支架后安装溜槽的工作面,可以直接利用支架允许起吊的构件挂平轮导向绞车绳辅助对槽工作。
支架完好
第123条 支架高度超过正常操作高度时,需搭临时的脚手架,脚手架要搭建牢
固,必要时可用铅丝捆绑在面溜插帮上和支架立柱上,防止脚手架松动、翻滚,造成人员掉下受伤。
第124条 更换较大的支架结构件时如(立柱、前梁)等:
一、运输支架大柱、小梁、尾梁、人搬不动的千斤顶时,要借助绞车或面溜;使用绞车时操作人员要躲开绳道,注意保护所运件液压连接咀不能刮坏,人员可以跟件观察;使用面溜要把所运件拴牢,防止滚动刮坏液压连接咀。
二、大件使用千倍拉吊着更换,小的可以人工搬动,但必须有防滚、防滑、防挤的保证人身安全的措施。
支架拆除
第125条 拆除第一组支架时根据现场的采面高度、顶板条件等情况选择,可先
抽出迎头第二组支架,将第一组支架的小前梁(轻放支架除外)拆掉,调向90度作为毛窝掩护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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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条 掩护支架的调向可随拆架工作的进行依次逐步调向、调正。 第127条 第一组掩护支架调正后,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可以采用以上的方法再
抽调一组支架,采取双掩护拆架方法进行拆架。
第12 当拆架接近收尾,绞车距迎头距离不能保证10 米的最小距离时,拆架
人员在绞车拉架前要躲到顺槽中,下方可留1-2人在掩护支架的架箱中进行观山,发开、停车信号,绞车司机到顺槽中远方操作,但必须避开绳头的反弹方向和区域。
第129条 最后3-6组支架,将拆架绞车改在出口绞车窝,但司机必须在出口以
外的安全地点远方操作,回收最后两组支架时绞车稳固在顺槽距出口10米以外的靠宽敞一侧位置,人员要躲到绞车以后非绳头反弹一侧的安全地点。
第130条 拆除最后三组支架或掩护支架时,根据现场顶板压力情况,在支架前
梁或掩护梁处选点分别打木垛1-3个,形成三角形,以加强出口的支护,有利于回毛窝的安全。
第131条 两组掩护支架根据出口范围的顶板条件可在采面剩两组或一组时拆
除,拆除时先拆除老塘侧支架后拆除采面侧的支架。
第132条 如遇到支架被压死,需要卧底打眼响炮时,要按制定的专门措施,进
行操作,无专门措施不准操作。
第133条 柱顶轴、销轴锈蚀不宜拔除时,先用润滑液喷洒浸润。 第134条 铰接轴孔螺丝扣损坏,先用丝锥套扣。
第135条 铰接轴断裂时,先调整轴孔间隙,均匀后,用铁棍将轴顶出。 第136条 支架侧护板变形或收不到原位,造成结构件超宽,要拆除侧护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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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条 伸缩梁不能缩至原位,造成结构件超长时,若伸缩顶坏拆除伸缩顶,
若伸缩梁变形,拆除伸缩梁或前梁;支架立柱超高时,摘掉立柱。
支架牵件、装车
第13 如果使用特制装车平台,可把平台放在选择的装车点处,固定好,牵
引所装件从平台上爬上平车,(平车预先松到位拴牢);待件拉到位摆正、拴牢、运走,装车平台也要随着拆架的移动及时牵拉,使用装车平台时,拆架处的浮存件可以不留。
第139条 根据装车平台与装车绞车间的高度和角度,选点在装车平台前挂平轮
一个,以保证绞车牵引的部件顺着平台直线到平车上。
第140条 对采面出现的超长、超宽构件,必须先处理好后再进行装车,必要时
可以将前梁或侧护板拆开装车。
一、所拆支架前梁要收到位,收不到位又超长的把伸缩梁拆掉。 二、清除干净四连杆机构的浮矸,理顺液压管路,把支架降到最低,由于部件收不到位的可多拆一件。
三、侧护板要收到位锁好,锁不住的要拆下来,以免影响运输。
第七节 收尾工作
第141条 每班工作完成后,将备件、工具整理放到指定地点,经现场班长验收
合格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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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支架运输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综采、综放、轻放工作面的支架、支架构件及其它材料运输
第2条 第3条 第4条 第5条 第6条
第7条 第 第9条
的运输操作工。
第二节 上岗条件
必须经过上岗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必须能熟练的掌握运输机械的性能、原理和使用要求。
懂得液压支架各构件的名称、运输排列顺序、其它设备的名称常规技
术参数、知晓所运物件的大体重量及规格尺寸。
必须掌握工作范围的巷道支护、长度、坡度、轨道状况、安全设施状
况、信号联系方法等。
熟知本岗位的工作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要求。 第三节 安全规定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辅助运输八不准》、《辅助运输八必须》的
规定要求。
根据所运件的重量、巷道有关参数,经过力学验算确定所使用的运输
绞车,配备符合要求的钢丝绳。
运输巷道声光信号必须灵敏可靠,30米以内没有电铃信号的可用口笛
传送信号,信号统一规定:
正常信号:1声:停; 2声:开; 3声:松;4声:慢开;5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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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松。
对拉绞车有中间信号的信号规定:
1声:停; 2声:里面绞车开; 3声: 里面绞车松;4声:外面绞车开; 5声:外面绞车松。
第10条 所使用的联车工具、材料(刹勾、大链、钢丝绳扣、螺丝)必须达到
完好。
第11条 斜巷运输绞车钢丝绳必须插接保险绳,巷道内必须安设一坡三挡装置,
否则不准运输操作。
第12条 车辆联接时,要一人挂车一人进行检查,以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13条 检查钢丝绳头易损部分的完好状况,断丝超标,应立即重新插接或更
换钢丝绳。
第14条 发出的运输信号必须有对方的信号回应,否则不准开动绞车。 第15条 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执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16条 要保持好运输巷道的清洁,保持车辆运输畅通。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17条 开工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检查绞车的稳固状况,地锚是否松动、压戗柱是否牢固; 二、绞车试运转,检查声光信号可靠; 三、开关按钮上板上架、动作灵敏可靠情况; 四、检查绳头及保险绳的完好情况; 五、检查运输轨道、安全设施完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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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坡三挡,动作灵敏可靠能够远方操作; 七、使用的运输材料,是否齐全完好 。
第五节 正常操作
第1 挂车操作:
一、挂平车时,使用大链、刹勾、螺丝将车碰头与绳头进行连接,螺丝必须戴满扣。
二、挂矿车、叉子车,直接使用车销子与绳头连接,但车销子必须有防脱钩保护。
第19条 车辆过道咀时,提前把需要走的道尖子固定好,防止车窜道或落辙。 第20条 对拉绞车往返打空绳时,司机必须截人,防止刮碰或弹伤。 第21条 各处挡车器的使用
一、各段运输有挡车器的地点,车辆向上运行时,先撩起挡车器,待车辆走到挡车器以上时打住,放下挡车器,人员回到绞车窝后,再发信号开车;如车辆向下方运行时,车到挡车器前方停住,待撩起挡车器,人员回到绞车窝或非绳运行的巷帮一侧后,再发信号开车,待车运行到位后,挡车器复位。
挡车器要尽量利用操作绳实现远方操作。
二、各处斜巷换车点倒绳头时:换车点有挡车器的必须待车辆运行到位停稳后,先放下挡车器,再进行稳车、倒绳头等工作。
三、地挡必须保证完好、灵活,大挡必须配备操作绳远方操作。
第22条 各段运输摘、挂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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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待车停稳后才靠近作业。 二、作业前首先放下挡车器,
三、有坡度地点摘、挂绳头时:待车运行到需换绳头的地点时停止,按规程措施规定将车稳牢后,松绳解开绳头,换上需倒换的绳头,人员躲到运输轨道与绳道以外后再开车。
四、进行摘挂链工作时,操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或打好眼。
五、各段运输挂绳头联车,运输人员要坚持好一人操作、一人仔细检查好,防止没联好或连接无效起不到保险的作用。
六、钢丝绳使用必须合理,钢丝绳使用超规定的,必须及时更换。 七、打空绳时联接绳头必须使用大链、(或刹勾)螺丝上满扣联接。 八、按规程措施规定使用好保险绳、挡车器等安全设施。
第23条 运输区段内的物料、备件,影响运输的,必须现场清理,以不影响所
运车辆通过、有方便行人的通道后,方可运输。
第24条 主绳头、保险绳的使用:
保险绳要插在主绳里,插接长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9条规定要求。使用时主绳头连接车碰头,保险绳的绳头挂车尾,插绳人员剁绳时注意相互照应好,扶剁斧的人员在大锤砸剁斧的时候要侧脸,不要正对剁绳点,打锤人不要把锤头正对扶剁斧人。
第六节 特殊操作
第25条 超长、超高、超宽、超重的车辆,未经处理和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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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运输。
一、所拆支架前梁要收到位,收不到位又超长的把伸缩梁拆掉。 二、清除干净四连杆机构的浮矸,理顺液压管路,把支架降到最低,由于部件收不到位的可多拆一件。
三、侧护板要收到位锁好,锁不住的要拆下来,以免影响运输。 四、运大型超高、超宽车(如机组滚筒)过风门,运输前提前通知通风区,临时拆改通风设施通过。
五、运输巷道不直、轨道不顺的,可以采取调整轨道、调整车上件的位置等办法解决,调整车上件的位置时,操作或观察人员要有宽敞的躲避位置,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并且有可靠的办法与绞车司机联系开、停车。
第26条 所运矿车或叉子车要把原带的绳扣摘掉,用本绞车的绳头伸入车碰头
后用销子插牢,注意检查销子是否防脱,无防脱装置,严禁使用。
第27条 处理车辆落辙复位上道操作:
一、车辆发生落辙,如需用千倍拉复位上道时,必须选择上顶结实、牢固的棚子用大钩子或大链、螺丝(刹勾)联好悬挂牢靠方可使用。 二、起吊的棚子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如棚子间打撑木、棚梁下打戗柱、或用铁道或水管等卡至少3架棚子,至少卡一道,用大链、绳爪或卡缆等卡固;现场选择的棚子必须支护可靠,没把握的地点不得起吊复位上道。
三、也可用千斤顶复位上道,复位上道人员必须精神集中,躲开车辆窜动、倾倒方向,选择合理、可靠的位置,为防止重车倾斜翻车,至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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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下的一侧用木垛稳实垫好,并且有班组长现场指挥,专人观山,以确保安全。
第2 双道运输操作:
一、有坡度地点的双道存车时,必须一车一拴。
二、双道里、外道尖出车与入车交叉,影响对方安全时,不得同时作业。 三、双道系绳头、摘绳头、解拴车的大链、卡缆或拴车时,必须和绞车司机打好招呼,在绞车不动,车不因其它物体虚搪而受力窜动的可靠情况下上前操作。选择位置要有本人活动、撤身的足够空间,并把相邻的车辆打好眼,防止车滑动伤人。
四、出车或入车时,人员必须站在双道以外或不行车的另一股道上或邻近的躲避硐中观察或指挥车辆运行。
五、出车时必须先用大链、螺丝(刹勾)把绳头与所拉车辆碰头联好,让绞车稍微拉动车辆,使车与轨道縻链松动,停止开车,待车停稳后,人员上前解链,解完链后挂好保险绳,检查好绳头确信无误后,方可发信号开车。
六、入车时,必须等车到位拴好后,再松绳,解保险绳和绳头。 七、各段运输过道咀必须提前把所走的道尖子拴好或用小板支好,道尖子不严、有问题的要先处理,不顺线的要现场调整,防止车辆运行窜道或落辙。由于巷道不直,绳道与所拉车辆不顺线,进、出道咀不容易时,现场司机要缓慢行车,有问题及时停车处理。
八、运输人员必须看好所运车辆的尺寸,躲开车辆不平可能翻倒的方向或巷道狭窄的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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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条 巷道交叉点铁板转车运输操作:
一、重车转铁板时,必须借助绞车转向。
二、摘挂绳头时,至少保留一个绳头拴车,解一系一;如铁板两侧平坦,不存在跑车可能性,在两侧打好眼,可同时解开两侧绳头;如现场工作需要确需先解绳头,后系绳头才能操作时,现场要采取必要的防跑、防第30条
滑措施,如打好眼或放下挡车器等措施,防止车滑动伤人或跑车。 三、铁板周围10米以内,操作人员可以用口喊发出信号指挥,但必须由专人指挥,也可由专人告诉哪台车开、开多少、如何开后,再用口笛发送信号。(注:本条铁板周围两台车以上同时转车时,口笛信号易混)。 四、铁板处重车辆对道,必须借助绞车,绞车司机必须极慢松车,先对前轮,再对后轮的方式入,操作人员必须精神集中,要躲开所运车辆1米以外的宽敞处或绞车窝内,防止挤人事故发生。 五、使用绞车转铁板时,人员必须离开车辆1米以外。
六、铁板处转空平车,空叉子车时,可以借助绞车,可以使用人力,但使用人力不能少于3人,打好眼,有防跑车或防滑措施,或连接好绞车绳再转,操作人员必须喊齐叫应,用力不能过猛,并且铁板周围有1米以上的宽敞空间,供人员撤身,否则不能借助人力。
七、各转车铁板周围必须清理干净、无杂物,铁板上无浮煤,绞车窝内整齐、干净,绞车前后5米范围内无杂物。
第七节 收尾工作
工作结束后,要对所使用的设备完好进行检查,经班长验收合格后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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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第31条 本点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集中放到指定地点。
第十三章 大巷放煤工
第1条 第2条 第3条 第4条 第5条
第一节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煤矿井下采区大巷放煤工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大巷放煤工必须熟悉放煤嘴的工作原理,架线电源的拉合方法,会熟
练操作放煤嘴,熟悉工作范围内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情况,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三节 安全规定
放煤前先确认工作范围内支护、声光信号等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好后方可开工,并在放煤过程中随时观察,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站在四股道心放煤时,必须随时注意来往的空重车辆,防止来往车辆
撞人。
电机车(蓄电池机车)顶车前须将道岔扳严,顶车时人员必须站在躲
避洞内或安全地点;放煤地点必须备有声光信号,作为顶车放煤之用。85
第6条 顶车时,放煤工必须在车前引路,并发出信号,防止撞人。 第7条 人力调车时,放煤工应带手套,不准将手伸在两车之间。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 开工前准备好锹,捅煤仓用的木棍或铁钎子等工具。 第9条 开工前要检查工作站台是否牢靠,高度是否合适。
第10条 放煤前检查放煤井附近支架(砌碹或支架)是否失效,如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11条 放煤前检查放煤嘴是否完好,检查机械放煤嘴的电动机、传
动系统、闸门及控制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第12条 放煤前检查小井里是否有水、放煤嘴上方架空线摘电门是否
灵活可靠,有问题及时处理。
第13条 开工前要先清理工作范围内的道眼及水沟;检查道嘴是否好使,道节
的接茬是否有问题。
第五节 正常操作
第14条 放煤前必须把矿车内的一切杂物清理干净,检查车内有无异物。 第15条 放煤前应把放煤嘴上方的架空线切断电源,若机车需来回通过,每次
机车过后均需把电源切断,严禁带电作业。
第16条 放煤时发现坏矿车不得装煤,并要在矿车帮上标明。
第17条 放煤时,放煤速度要与矿车运行速度保持一致,煤量要适宜,落在道上
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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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放煤工应随时清理放煤嘴及工作站台附近的煤矸。
第19条 摘挂链时,车不停稳不准摘挂。禁止身体和头部探入车空之间,应用钩
子从车的侧面伸进去摘挂。车未站稳前,不准横过车空或蹬踏车碰头。
第20条 摘挂链时不准把链放在轨道上或轨道中间,不准挂双链及拧链。 第21条 如遇车辆不易摘挂时,必须打好道眼后,再进行处理。如轨道有坡道时
需备好制动工具。在用木棒或木楔制动矿车时,人要站在矿车一侧,不准迎头制动。
第六节 特殊操作 堵煤仓后的处理方法
第22条 堵煤仓后,放煤工要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区值班室汇报,并和煤仓上口输
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停开输送机。
第23条 严禁人员进人放煤嘴内处理卡堵的煤矸或木料等杂物。
第24条 捅煤仓前,必须先确定煤仓中是否有水煤,如有水煤,捅煤仓时,放煤
嘴前方严禁有人。
第25条 捅煤仓必须使用长木棍或铁钎子,捅煤仓所用工具要提前准备好,并保
证完好。当放煤嘴被大块煤、矸石卡住时,应一人扶闸门,另一人持锹或钎子慢慢将大块儿捅下来。严禁用炮崩或用机动设备硬行拽出。 需放炮处理时,按有关措施执行。
第26条 捅煤仓工作必须不少于两人进行,一人捅煤仓,一人负责控制放煤手把。 第27条 捅煤仓时,应先打开放煤嘴侧面的事故处理口,必须按事故处理程序处
理捅煤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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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捅煤仓人员手中所持工具下端严禁直冲自己或周围人员,要禁止其它人
员在放煤嘴前附近范围通过或停留。
第29条 捅煤仓人员在捅煤仓时,要衣服整齐,袖口扎好防止挂住。
第30条 堵煤仓事故处理后,必须再次向矿调度室、区值班室汇报。清理现场确
保安全无误后,方可通知有关人员恢复生产。
第31条 有水煤的工作面,煤仓不准存煤,要有专用信号和电话,供放煤工与煤
仓口输送机联系;不放煤时停止输送机,防止煤仓积存水煤。
第32条 放水煤时,放煤工要站在矿车外侧或其它安全并便于迅速撤离的位置,
禁止其它人员在放煤嘴前通过或停留,水煤要缓缓放出,控制好煤量,防止水煤突然涌出,发生淤堵巷道及伤人事故。
第33条 水煤煤量大时,要采取专门措施放煤。
第34条 放水煤时,不得两人同时操作,应一人观察,一人操作。
第七节 收尾工作
第35条 换班前,应把煤放清,把放煤嘴关好架空线合上电。 第36条 清理工作范围内的浮矸。
第37条 向有关部门汇报当班所放煤的车量数。
第3 当班工作完成后,向当班班长汇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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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采区机械安装工
第一节 适应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煤矿井下采区机械安装工种。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3条 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起重工基本操作及机械、轨道运输知识。 第4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方面的标准、规定和要求。
第5条 必须具备一通三防基础知识。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6条 工作时精神集中。
第7条 进行安装作业时,检查施工地点支护安全,起吊架固定牢固,在吊、运
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有无异常现象,有问题及时处理,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作业。
第 在斜巷进行安装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 在倾角大于15度的工作场所进行安装(或拆卸)作业时,下方不得有
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
第10条 当安装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瓦
斯浓度大于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11条 安装工应能正确使用安装工具,活扳手、管钳等。
第12条 井下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执
行。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13条 了解所需安装(或拆卸)设备的技术性能、安装说明书和安装质量标准,
熟悉安装工作环境、进出路线、避灾路线及相关环节的配合关系。
第14条 不得用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送设备、器材。
第15条 按当日工作需要和分工情况选择合适的起重用具、安装工具、器械等,
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等起重设施和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第16条 对安装的设备、器材等在下井前及运到安装位置后,均应设专人按施工
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逐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校核尺寸;对需要分部件运输的设备,应由专人做上明显标记、编号装车,对部件结合面要用软质材料妥善保护。
第五节 正常操作
第17条 带式输送机的安装
一、安装顺序:
卸车→安装机头架→对接卸载臂(对接储藏架)→稳皮带机尾→拉上、下皮带→对接中间部分→穿皮带→对减速器、电机。 二、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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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巷道的浮煤、浮矸清理干净,确定皮带机机头、机尾的安装位置。 (二)若皮带机头前有放煤井,必须用长度大于煤井口直径的材料将煤井盖严固定牢后方可施工。 三、卸件
(一)用人力卸件时,相互之间要打好招呼。 (二)用起吊工具和设备起吊卸件时:
对起吊工具和设备做好确认,不可带病作业,对起吊位置要做好确认,锚网巷道要在起吊锚杆上起吊,棚子巷道要选择在棚子牢固、顶板严实的地方起吊,根据起吊件的大小和棚子的牢固程度,必要时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加强支护的方法有:卡棚子、棚子与棚子之间加承子、戗棚子等),工作人员躲开平轮三角区。 (三)卸下来的件要码放牢靠。 四、散件
(一)一般情况下,采用小绞车拉旱船的方法散件,对于一些大件且距离较近的,可以直接拉散,但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拉旱船散件时,跟船人员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散开的件要靠帮码放,数量要符合安装要求; (四)对于需要用人抬散的件,相互之间要打好招呼; (五)小件要放在不被埋住的地方。 五、安装
(一)先将巷道卸件处的轨道拆除并回收,将巷道清理整平,无杂物、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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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安装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认真与现场安装条件相对照,找出不相符的地方,处理合格后再开工。
(三)清理安装现场、基础表面和基础螺栓孔,以保证安装后二次灌浆的质量(固定式皮带输送机)。
(四)先稳传动架、用1-2台合格的3吨千倍拉和8吨绞车配合将传动架吊起,用长柄工具转向,使传动架中心与巷道中心对正,然后缓慢松开千倍拉和绞车,稳好传动架,放平、放正。
(五)用千倍拉起吊卸载臂至一定高度,对正方向且固定好与传动架之间的螺丝或销轴,再固定好支承架。
(六)对储带架时,先放好底座,逐次按编号将储带架安装好,并要求与巷道中线对正、与传动架高度一致,各紧固件必须紧固到位,及时上好各种连接件,严禁各接口面留有空隙。
(七)对储带架过程中,及时上好导向及压带滚筒,再上好游车,用千倍拉上好跑车、涨紧绞车,涨紧绞车上缠上合格的配套钢丝绳,且连接处必须用4道与之配套的绳卡子卡紧;
(八)稳机尾时,使机尾中心线平行于巷道中线,稳好机尾;顺着机尾至机头一条直线稳好各种结构件,紧固好各连接螺丝,上齐全弹性托辊;稳好机尾后,及时在机尾两侧打两棵牢固的戗木,戗木必须用3.5米大板,且上接顶板,下接机尾跑道或框架,倾斜方向朝向机头,以防机尾前移;如果顶板太高,可以将戗木戗到巷道两帮。
(九)顺着机头、机尾方向一条线开始对中间部分,如果中间部分是H架形式,先挂吊挂链,对H架,再对中间杆,打牢涨销且齐全完好,H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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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倾斜,再安上、下拖辊;然后人工架好上、下皮带,皮带接好后必须用串条串好;H架上底辊耳子朝向机尾方向。如果中间部分是平架形式的 ,先挂吊挂链,对纵梁,对平架,安上、下皮带,安上、下托辊,皮带接好后必须用串条串好。
(十)对完中间部分后,从机头穿皮带,穿皮带时人员严禁钻入主副滚筒中间和站在转动部分作业,可用绞车牵引将皮带穿过主副滚筒、导向滚筒、压带滚筒、跑车及游车,再用串条串好接口。
(十一)串好皮带后再安减速器、电机,先用千倍拉或8吨绞车起吊减速器、电机,缓慢细致地对好减速器、电机,接口面必须严,止口面必须清洁卫生并注上合格的油脂;减速器、电机调到水平位置。
(十二)接好电源后,按规定将各注油部位注上合格的油脂,进行试运转;试运转时,必须保证电铃信号畅通,各种保护设备、设施齐全,试运转过程中,机头、机尾及中间部分要设专人监视皮带运转情况,若有问题应立即停机处理,严禁开动皮带处理跑偏,保证皮带机平、直、稳,正常运转。 (十三)带式输送机要安装成一条直线,储带伸缩游车轨道要平、直。 六、安装质量要求:
(一)机头架距巷道顶板须≥0.8米,机头、机尾要垫平、稳,且牢固可靠,中间架吊挂平直;
(二)零部件完好、齐全、紧固,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
(三)安装时,结合面要清洁干净;
(四)皮带接口的串条长度符合要求,两端打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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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皮带松紧应适宜;
(六)机头卸载滚筒与前部设备搭接符合要求。
(七)各处安全防护罩必须安装齐全,各种安全保护设备、设施安装齐全,且符合规定。 七、空载试运转
(一)空载试运转前的检查工作:
各种保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各滚筒、减速器的油量是否符合要求,确认开关的正车、反车、钮是否灵敏可靠,应配备一通三防设施是否齐全,胶带的涨紧度是否合理;
(二)试运转时,随时观察胶带输送机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三)机头、机尾调偏时,必须将胶带运输机停车;
(四)调试的标准是各滚筒处胶带不出滚筒边,机身处胶带偏出上托辊边不能超过20毫米,连续运转至少5圈;
(五)运转时,要观察各处滚筒、减速器是否有异响,发热现象,减速器是否震动过大,发现以上情况要找出原因,处理好再开;
(六)调试完成,滚筒对轮螺丝、主付滚筒、轴承座螺丝、减速器、电机的底脚螺丝再紧固一次。 第1 转载机、破碎机的安装
一、安装顺序:
机头架→电机、减速器→桥身部分→破碎机→落地部分→机尾→铺上下链→辅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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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备工作:
将转载机巷浮煤、浮矸清理干净,并确定机头、机尾的位置;检查转载机机头、破碎机处的起重棚梁或起吊锚杆,确保牢固、可靠;稳1台8吨绞车,准备好各连接件或螺丝,起吊、搬运用到的各种工具完好。 三、卸车顺序:
机头架→电机→减速器→托架→中部槽→凸槽→调节槽→铰接槽→凹槽→破碎机→卸料槽→机尾。 四、安装:
(一)组装顺序:托架→机头架→机身→破碎机→机尾。
(二)跨安机头电机、减速器时,当电机减速器及底架一体时,要用2台3吨以上的千倍拉进行跨对,电机、减速器的起吊点要选择合理,(可在起吊时调整)使之平稳对准位置。
(三)减速器在键轴孔相对时,禁止用手摸,防止挤手,可用螺丝把或尖扦子等工具转动液力联轴节的方法将花键、轴对好。
(四)安转载机桥身时,桥身两侧要用大链悬挂牢固,桥身下不许有人作业和通过。
(五)安破碎机大锤时,要用2台3吨以上的千倍拉同时平稳吊起放在托架上。
(六)安转载机时,用一根钢丝绳随转载机的对节穿过封底槽,直到串过机尾。
(七)螺丝的孔相对位置的调整,可用尖钎子,切不能用手指触摸,组装件对好后,将卡环和各种销轴安装齐全到位,将螺丝上齐上紧,达到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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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
(八)转载机组装完毕后,可用人工和绞车进行溜子上链的铺设。人工拽链时,要用麻绳等物穿过链环的方法拽链,不能用手直接拽链,避免挤手,用绞车拉链时,同第9条。
(九)转载机穿底链时可将绞车绳头,与穿过槽底的钢丝绳连接好,用人力把绞车绳穿过封底槽,然后将大链与绳头拴牢,用绞车进行拉链,在拉链过程中人员要远离所堆的链子1米以外,需要调整链时要先停车再进行链的调整,禁止在拉链过程中进行大链的调整。
(十)上、下链铺好后,可在电机配好电的情况下进行紧链工作。 (十一)利用转载机的正反车将底链拉紧,但传递开停车的信号要及时可靠,随着底链的拉出,及时停车散开,避免大链在机头堆积,到底链拉紧为止,调节过程中,机道内不准有人停留、作业。
(十二)转载机(有紧链器和阻链器)紧链时,可用阻链器固定上链,然后机头开反车达到一定的拉力时,将紧链器闸紧,去掉多余的链子,用活环连接好,然后松开紧链器,去掉阻链器。
(十三)转载机没有紧链器和阻链器,可采用其它方法,但应有临时措施。 (十四)开转载机人员要注意力集中精神发现问题,如听到点击吃力的声音可立即停车。
(十五)加刮板时,要先闭锁转载机,后进行加刮板工作。
(十六)组装转载机、破碎机、起吊大件时,也可根据角度和件重使用1-2台千倍拉牵、起吊组装件,但不要超规定标准。 五、辅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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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自移装置,顶子座螺丝紧固、各处销轴、开口销安装齐全到位。 (二)安液压管路、阀组,按液压系统标准安装,安全阀必须安齐且可靠有效。
(三)破碎机灭尘装置安装齐全。 六、试运转前的检查:
(一)检查减速器、机尾油壶油量是否符合要求,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是否合适,破碎机注油孔加注黄油。
(二)检查减速器和电机冷却装置,是否安齐,冷却水是否与水源接通。 (三)检查信号是否灵敏可靠,急停是否起作用,开、停车钮是否完好。 (四)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紧固,卡环、销轴安装是否齐全到位,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七、试运转:
(一)试运转时,要点动开车,如有问题立即停车,正常以后方可正式开车。
(二)试运转中检查减速器、液力偶合器、电动机有无异常响动,及其温升情况,转载机链有无跳链现象。
(三)运转一段时间后,再适当调整链子松紧度,一般使机头分离点处有两个松链环为宜(带额定负荷时)。 第19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安装
一、安装顺序:
下机头→穿底链→下过渡槽→中部槽→上过渡槽→上机头→上下机头减速器、电机→安插帮→铺上链→试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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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备工作:
清理干净工作面的浮煤、矸石等杂物,排干积水;确定下机头的位置;将梯子道修到距采面下口5米处,距下口15-25米处稳绞车一台。 三、安装:
(一)输送机件,由工作面轨道运输到位后卸车,卸一件安装一件,且用绞车绳把底链穿过封底槽,底链随溜槽的安装提前分段散开且加上刮板。 (二)溜槽卸车用绞车起吊,起吊点用起吊锚杆上挂大链平轮或工作面托板穿绳套挂平轮的方法进行卸车。
(三)绞车随溜槽安装往上迁移,轨道随溜槽的安装不断回撤。 (四)利用上下机头的正反车,用单电机将溜子底链拉紧。
(五)输送机紧链时,可用阻链器固定上链,然后机头开反车达到一定拉力时,将紧链器闸紧,去掉多余链子,用活环连接好,然后松开紧链器,去掉阻链器。
(六)输送机没有紧链器和阻链器时,可用其它方法,但应制定安全措施。 四、试运转前的检查:
(一)检查减速器、油壶油量是否符合要求,液力偶合器的充液量是否合适;
(二)检查减速器和电机冷却装置,是否安齐,冷却水是否与水源接通; (三)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紧固,卡环、销轴安装是否齐全到位,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四)检查闪灯钮是否灵敏,闭锁面溜是否起作用,开、停车钮是否完好。 五、试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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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动电动机,看上机头或下机头电机旋转方向是否一致; (二)上下机头和机身处闭溜开关点,要安排看守人员,以便面溜在运行中发现捌卡现象及时闭溜;
(三)试运转时,要点动开车,如有问题立即停车,正常以后方可正式开车;
(四)试运转中检查减速器、液力偶合器、电动机有无异常声响及其温升情况,输送机有无跳链现象;
(五)面溜运转后,必须达到两个循环或运转半小时以上方能停止; (六)运转一段时间后,再适当调整链子松紧度,一般使机头分离点处有两个松链环为宜(带额定负荷时)。
第十五章 运料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工作面辅助运输及井下使用绞车运输和人力运料。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应熟悉运输系统巷道情况和设备,工作地点基本情况,掌握作业规程和
运输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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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开工前要先检查工作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
立即汇报现场班、组长,并及时组织处理。
第4条 开工前要先清理工作范围内的运输轨道道眼和检查轨道接茬情况。必须
按作业规程要求的材料的规格质量下料,不准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工作面。
第5条 严禁在变电所、水泵房、空气压缩机房,爆炸材料库及附近5米内,顶
板破碎、压力大、支护损坏或不齐全处,巷道断面小、影响通风行人等处堆卸料。
第6条 由垛上取料时,必须坚持先上后下逐层进行的原则,禁止抽拿或放垛,
以免倒垛砸人。装拱型支架时,两边必须用木墩或木楔挤紧,防止滚倒。
第7条 二人同时装卸料时,必须互叫互应,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不准盲目
乱放。
第 装车前,必须将车停稳,可用门式挡车器、杠式挡车器或十字方木把车
轮固定,以防车自动滑行伤人。
第9条 材料必须卸在指定地点,不许放在有水地方。若必须在水沟上卸料时,
水沟上应横放牢固的木料或短钢轨,不得将料扔在水沟里。
第10条 材料场要保持整齐清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料垛要下宽上窄,
每码放一层要横放两块木板或笆棍,以防滚动。料垛的边沿距轨道不得少于0.5米。
第11条 装料时一般应不超过车沿高度,若巷道顶或棚梁距离车沿净高0.6米以
上时,可超过车沿高度装料,但最多不得超出车沿0.3米。所有物料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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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绑牢。
第12条 平巷、斜巷运料要遵守前述规定。斜巷采用小绞车运料时,必须执行
小绞车司机及把钩工的操作规程,并由相应工种进行操作。
第13条 运料前要检查所用的绳索是否结实,若有破损,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14条 自上往下运料时,要站在料的旁边,不准超过材料前端,也不得站在
柱子的正前面。
第15条 下料前必须检查周围支架、脚手架、拉条是否齐全牢固,发现不安全
情况及时处理;下料时,在其传料线下方不得有人通行或工作。
第16条 急斜工作面运料时,应在准备班自上而下由运料工上递下接传料,分
次分段备料堆码。每分段的料应横放于支柱上,放置牢靠和摆设整齐,不得影响通风、行人和运煤。严禁从上口一次放料到下口。
第17条 用绳拉料时要拴紧大头,距顶端至少0.3米,不得拴活扣。
第1 在缓倾斜工作面由下往上拉料时,2人相距不得少于10米。倾斜及急
斜工作面不得2人同时背扛材料,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四节、操作准备
第19条 备齐绳索、铁丝等用品,了解工作面所需材料和存贮材料情况, 所需
材料车数量及存放地点。
第20条 检查运料线路的巷道支护情况,轨道、道岔的质量;材料车是否完好。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节、正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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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力推车运料工
第21条 运料工在运料过程中必须带手套。
第22条 开工前要先检查工作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
应立即汇报现场班、组长,并及时组织处理。
第23条 开工前要先清理工作范围内的运输轨道道眼和检查轨道接茬情况。 第24条 开工前应先检查运料使用的叉子车或平车完好情况、矿车车底螺丝是
否齐全,车轮是否灵活可靠。
第25条 装、卸料时,先用木质材料打好眼,防止车滑动,按材料的同一品种、
同一规格装卸,变形、失效、损坏的材料禁止装车内。
第26条 由垛上取料时,必须坚持先上后下逐层进行的原则,禁止抽拿或放垛,
以免倒垛砸人。
第27条 装卸料时,应站在垛的一端,不许站在当中,以免材料滚下砸人。 第2 二人同时装卸料时,必须互叫互应,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不准盲
目乱放。
第29条 装料时,高度不得超过叉子车或矿车车沿以上0.3m。
第30条 材料必须卸在指定地点 ,不许放在有水的地方,如必须在水沟上卸料
时,水沟上应横以牢固的木料或短铁道,禁止将材料扔在水沟里。
第31条 材料场要保持整洁。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垛,料垛要上窄下宽。木
料每码一层,当中要横以两块木板或笆棍,以防材料滚跑。材料垛的边缘距行车道不得小于0.5m。
第32条 卸料时要小心,不许砸坏水管、电缆、电话线等,要防止易损件的损
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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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条 在有电机车架线的副石门、绕道等处卸料时,一定要使用专用工具将
电源摘掉,并加锁或派人看守。
第34条 在坏支架处、坏碹处、断面小的地方安全出口处、斜井口、眼口及变
压器室门口、风门附近5m内,禁止卸料。
第35条 用料车运送金属拱形支架时,两边必须用木墩或木楔挤好,防止滚倒。 第36条 推车时不准用手扶在材料的最上层和车帮,以免将手挤伤或刮伤。 第37条 推车时必须臂向前伸,不准将头伸入车内,以免车突然打立定时,将
运料人头部挤伤。
第3 推车时禁止放飞车,以免撞人。 第39条 在下列情况下运料工必须发出警告:
(一) 开始推车时; (二) 坡度由小变大; (三) 接近弯道; (四) 接近道岔; (五) 接近石门口; (六) 接近风门; (七) 车落辙或两车接近; (八) 发现前方有人或其它障碍。
第40条 在串车摘车时,先把各车用木质材料打好眼,然后头部在两车空之外
进行摘车。
第41条 过风门时必须开一关一,严禁同时开放,防止漏风。过风门后立即将
风门关好,严禁用车撞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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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条 在用双车运料时,一般情况下,两车距离不许小于10m。如下坡道时,
两车间距不许小于30m,并准备好滑杠,控制车速,防止跑车。超过3度坡时,禁止双车前后推运。
第43条 由石门内往电车道推运材料车时,推到石门口处要先停车,看看电车
道是否有电车通过,不许将车直接推入电车道内,以免发生撞车事故。
二、 人力背料、拉料及扛料
第44条 运料前必须检查好所用的绳索是否结实,如有破损,应马上处理好或
更换新绳。
第45条 在急倾斜巷道内运料时,运料前必须详细查验道眼内的脚手、拉条、
中柱等是否齐全牢固,如有不安全情况,必须处理安全后再工作。
第46条 在工作面上出口临时存料时,不许堵塞出口,以利通风与行人。 第47条 在由下向上背料时,必须拴索扣,运料时要把稳拉手,站稳脚跟,在
超过45度的急倾斜眼内,则尤应注意。
第4 在倾斜巷道或急倾斜煤层工作面自上而下拉料时,人不准站在料的正
前面,要站在料的一旁或两脚站在料的两侧。在倾斜超过35度以上时,人不准超过料前端。
第49条 倾斜工作面存料时,必须在下部挡好闸后再码放材料,但材料高度不
能超过闸高,材料不得顺放,要横置于工作面内。任何人不许将工作面脚手拆掉。
第50条 在缓倾斜眼中由下向上运料时,二人相距不得小于15m。 第51条 急倾斜煤层内运料:
(一)同一眼内,禁止二人同时背料,并禁止其它人员同时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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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往眼下系料时,下部应设好警戒,不得到上边人的同意时,任何人不得横过眼口或上下人员。
(三)系料用的绳索必须良好,栓料后再索一扣,以免脱落。 (四)在眼内往下扔料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52条 人力扛料分为单人扛料和双人扛料。双人扛料时,先起一端再起另一
端;放料时,先放一端或同时放。在放料前,巡视周围环境,防止砸坏电缆、水管、风筒等物及砸飞小板伤人。
第53条 人力扛料在行走时注意脚下杂物、防止滑倒、拌倒。手触摸材料一侧
或下部,禁止手触摸上部。在巷道狭窄处禁止手触摸材料上部及外侧。
第条 人力扛料需在巷道狭窄处跨越输送机时,必须待司机停机后才允许通
过或从设有过桥上通过。
三、 机械运料
第55条 操作运料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
第56条 开工前首先检查运料绞车稳固状态、防护罩、闸、信号、挡车器、钢
丝绳、绳头、保险绳等部件是否齐全可靠,发现问题处理好后,再开车。
第57条 运料场地及运料机械附近5米内无杂乱物件,支架必须完好,操作者
工作服系好纽扣,扎好袖口。
第5 绞车必须稳牢,开动后绝无起动或颤动,禁止把绞车栓在棚腿上,绞
车处要通风良好,支架完整、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危险。
第59条 牵引绞车禁止超载运行。
第60条 平轮柱必须打在实茬上,并有柱窝,要迎山有劲,平轮要用钢丝绳或
大链与平轮柱栓牢,人员要躲开三角区,防止绳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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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条 运输机械在安装时,必须同时安装齐全可靠的声光信号或信号钟,信
号一般规定如下,禁止用口喊或晃灯等方式代替,但近距离无较大噪音时可使用口笛代替。
次数 内容 设备 胶带或刮板输送机 绞 车 备 注 近距离绞车处与绳端拉料处,必须互发信号,都能听到完整清晰的笛声。 1 停 停 2 开 提 3 倒 松 输送机信号可用钟绳代替,绞车在近距离运输可用鸣笛代替。
第62条 绞车司机必须精神集中,接到信号后,确认无误方可开车,若在信号
不明确,不准开车,必须重新联系。
第63条 开车时,要先松开传动闸把后合电,并检查滚筒的转动方向是否为绞
车方向。
第条 绞车不许“带病”运转,发现异常声音,立刻停车处理。
第65条 绞车在运行期间,巷道内禁止行人,即行人不绞料,绞料不行人,并
且司机和把钩工负责截人,绞车运行时,巷道交叉点需设专人截人,并设有红灯和禁止行人牌,截人位置要选择距运输巷道2米以外的地方。
第66条 绞车运行时,严禁用手、脚拨动钢丝绳或检查处理机器的运转部分。 第67条 凡斜巷有轨矿车运料,必须挂牢保险绳,所运材料栓好。 第6 绞车运行停止时,要先拉紧制动闸,松开传动闸,最后停电。 第69条 在斜巷内运输(包括轨道运输和船道运输)时,要按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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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斜巷、斜井及与其交叉的巷道口都要设置红灯信号,并做到开车亮灯,停车灭灯。
二、绞车运行时,禁止跟车上、下人,更不许蹬车。
三、车中途需要装车时,拉紧绞车制动闸,打好车轮眼,并用保险绳将料车栓在前方钢轨上。
四、绞车往下松时,不论是重车还是空车,都必须带电松车,严禁断电松车。
五、绞车运行期间,倾斜巷道下口不准有人,人员躲入躲避洞内,下口把钩工负责截人,防止跑车跑料伤人。
六、倾斜巷道,把钩人员必须待车停稳后,再出躲避洞进行摘挂钩工作,必须在安全地点发信号,不许在倾斜巷内停留。
七、倾斜巷道上口要有两米以上的平台,同时还要有安全可靠的挡车器,待车上来后停稳,先放好挡车器,再转车摘钩,防止跑车。 八、无轨道运输必须使用船,严禁“拉死狗”的方法拉料。 九、斜井用船拉料时要钉好船道,船道损坏必须修好后再使用。 十、巷道内使用船运输时,物料必须栓牢固,防止在运行中材料窜出。 十一、平巷使用船运料时,要保持船道畅通清洁,若船走偏,跟船人员(站在船侧后方至少2m)立即发出停车信号进行处理,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发信号开车。
第70条 在平巷有轨巷道运输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平巷有轨运输,一般采用绞车对拉的方法,明确信号如下:一停、二开、三倒开(倒开即由里往外拉,必要时两端安装直通互叫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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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行时,工作人员只许跟在物料车的后方,严禁靠近跟车行走或蹬车。
三、在中途需要装卸料时,先在装卸地点与两端司机用信号联系好,然后把绳拉紧。卸料人员待料车停稳后,在车的前后轮下打好道眼。 第71条 物料车落辙,复轨时操作方法:
一、负责牵引物料车司机要精神集中,一旦发现牵引阻力突然变大,不要强行牵引,要拉紧制动闸停止绞车运转,上坡头把钩工由上往下查明物料车落辙的原因,同时在物料车的尾部打牢临时车挡或车眼儿,然后通知下坡头把钩工一同来处理。
二、处理掉道物料车要坚持就地复轨的原则,首先将牵引物料车的绞车绳绷紧,复轨时要先处理前轮,前轮复轨后处理后轮。
三、处理掉道物料车使用起道器、千斤顶、千不拉等工具时,在工作中设专人观山。
四、在支架不稳固和顶板破碎的巷道内处理掉道的物料车时,严禁吊拉工具直接挂在支架上,如需吊挂时,必须处理好顶板,紧固支架卡,并在该处支架相邻3至5架下锁好铁道。
五、处理物料车时,物料车以下严禁有人。
第72条 用胶带输送机(底带)运送物料时,只准开正车运送长为2.0m以下的
小板,严禁运送其它物料。运板过程中,要有人巡视,防止小板卡皮带。放料时,料与料的距离不能小于5m,机尾要有专人卸料,从皮带上取料时,人员要从运料侧后方取料,同时机尾至少设两道挡板,防止物料进入机尾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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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特殊操作
刮板输送机运料
第73条 运料前,要先和工作面人员、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使用地点必须
有人取料或有人跟随取料。
第74条 向刮板输送机放料时,木板梁、金属铰接顶梁要平面朝下,大头在后;
金属网卷放入刮板输送机链板中;摩擦式金属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柱筒朝前,柱锁、柱阀朝上。
第75条 放料间距:1.5米以下的坑木、单体液压支柱不得小于8米;金属网卷
不得小于5米;成捆的柱帽、楔子、小杆、荆条、竹笆不得小于2米。
第76条 从刮板输送机上取料事先要选择好取料的地点及存放的位置;取料时,
应站在刮板输送机边靠采空区一侧,面朝刮板输送机运料方向下方,稍弯腰,做好取料准备。
第77条 取料时,必须拿料的后端,抬起拖出溜槽。严禁靠着棚子和迎面对着
来料,抓拿料的前端。
第7 取木料时,用手提起木料运行方向的后端三分之一处,将料拖出溜槽
外,斜放入人行道,放稳并摆设整齐。
第79条 取铰接顶梁时,抓住顶梁后端提起,先放入人行道内,然后将绞接顶
梁放在适当地方。
第80条 取金属网时,用手将金属网后部抓起,拖出溜槽外,放到人行道内,
并摆齐放稳。
第81条 对2米以上木料及1.5米以上摩擦式金属支柱及单体液压支柱,必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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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刮板输送机后取出,并摆齐放稳。严禁开机时取料。金属支柱要立放整齐。
第82条 运煤运料同时进行时,溜槽内煤的高度为溜槽的1/5~2/3为宜。 第83条 外运回收材料或破损材料时,平巷各台刮板输送机应该单独操作,在
每台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处都必须有专人看守和倒料,当一台刮板输送机长超过40米时,中途必须有人看管。
第七节、收尾工作
第84条 收工前将卸空的材料车、矿车推到不阻塞其他车辆的运行及影响行人
与通风的指定地点。
第85条 检查、清点储料场的存料品种、规格、数量,向下班运料工或区(队)
值班人员汇报。
第十六章 炮采采支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长壁炮采工作面采支工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采支工必须经过相关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具备相关技能。
第三节 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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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 新下井投入的单体液压柱在支护前必须反复升降数次,把柱缸内的空气
排净。
第4条 支柱工作每两人为一组:一人支护,另一人观山、做辅助支护的工作。
第5条
第6条 第7条
第
第9条
人员必须在完好支架下作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进入无支护和支护不完好的范围。
支护过程中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相邻支护地点相距不少于5米。 第四节 操作准备
准备齐使用的工具,并检查好工具的完好情况,不合格的工具不准使用。 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煤壁、支护、顶板等情况,有安全隐患先处理好后
再开工。
第五节 操作顺序
先挂悬臂顶梁,梁间插上扁销子,将上顶插背合格,然后挖柱窝、打临
时帮柱,最后打基本柱。
第六节 正常操作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工作中遇有顶板松动、拉绺和片帮等异
常情况必须及时找掉。“敲帮问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人员站在完好支架下,一手持手镐或长钎,另一手托顶,先轻敲,“无脉”时再重敲,及时将松动、拉绺和片帮的煤矸找下。 二、“敲帮问顶”必须按由外向里、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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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敲帮问顶”过程中随时注意自己和附近人员的安全,保证后路畅通。
四、“敲帮问顶”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观山。
第10条 工作面的煤壁侧必须先打好临时帮柱,然后再打基本柱。临时帮柱和基
本柱为一一对应关系,帮柱的初撑力不低于基本柱最低要求的80%。基本柱没有打好,和其对应的帮柱不能回撤。
第11条 支架必须打在底板或实茬煤上,不准打在浮煤或浮矸上。见底地点的柱
窝要刨成麻面,不见底地点支柱必须穿正铁柱鞋。
第12条 近煤壁侧的基本顶梁保持两排扁销子,随向前挂梁而倒移。回撤扁销子
时要轻轻敲打,人员躲开扁销子的射出方向。
第13条 挂梁时必须将梁间的圆销子打到位,保证铰接完好,并且小头朝上,防
止出现梁头下甩。
第14条 挂梁要平直,随挂梁随将上顶插背好。
第15条 支柱时应按工作面倾斜方向将注液阀朝下,活柱高度符合规定;当柱顶
与顶梁接合严实、且初撑力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后关闭液。
第16条 支柱必须保证迎山有劲,迎山角3-5度,不准抢(过)山、退山。 第17条 支柱应成排成线,其排、柱距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1 对工作面范围内初撑力和工作阻力不合格的支柱,及时通过补注液等方
法解决。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19条 在顶板破碎或有片帮危险地点,必须先超前挂梁或打探板,将上顶插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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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实,并打好贴帮柱。
第20条 遇有断层、褶曲、顶底板起伏等情况,支护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第21条 支架出现歪扭、失效、受损等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或更换,坚持先打后
回的原则,不准直接回撤原支架。
第22条 局部冒顶地点的支架,上顶要用木料插背严实,上顶冒高超过0.3m时
必须用木垛接顶。
第23条 工作面倾角超过25度地点,在支柱间必须下好脚手,并且在近煤壁的
两排支柱间使用连柱器,以保持支柱的稳定性。
第24条 支柱时合理甩梁和加梁,加新梁时要挂尾梁、打尾柱,不准出现单梁单
柱形式。
第25条 严禁使用变形、漏液、受损缺件的支护材料。
第26条 工作面出现冒顶事故或整改压损严重的支架时,必须有班长以上管理人
员指挥和专人观山,并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27条 班末经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
第十七章 攉煤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长壁炮采工作面攉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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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进行攉煤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具备相关技能。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攉煤时随时注意工作面的煤壁、顶板、支护等变化,出现不安全问题立
即停止攉煤进行处理,将隐患处理完毕方可再攉煤。
第4条 攉煤过程中随时注意上方的煤(矸)等物品,防止其滚落伤人。 第5条 攉煤工必须站在完好的支架下作业,严禁进入无支护和支护不完好范
围。
第6条 攉煤工做好自主和相互保安。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7条 攉煤工在作业前戴上防尘口罩、手套等劳保用品。
第 攉煤前先检查好工作面的煤壁、顶板和支护等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处理
好后方可作业。
第9条 攉煤前先洒水灭尘,以减少煤尘。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10条 先在行人道眼支架下攉煤,当煤壁侧帮柱或基本柱打好后再攉近煤壁侧
的煤。
第六节 正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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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 攉煤时发现雷管、炸药,不准拉拽、锹挖、镐刨,必须立即通知炮工,
由炮工进行处理。
第12条 攉煤过程中遇到长度超过300mm的煤块要及时用镐进行破碎,发现矸石
要扔到采空区。
第13条 攉煤要攉净,采高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准露柱脚。 第14条 使用搪瓷溜子地点执行以下规定:
一、工作面倾角超过25度的地点,使用搪瓷溜子自滑溜煤,搪瓷溜子的两端必须有牢固、完好的钢带,否则不准使用。
二、摆放搪瓷溜子时,上块溜子必须压住下一块溜子,并且上一块溜子的下端钢带卡住下一块溜子的上端,以防止溜子松动和被砸跑。 三、工作面移搪瓷溜子时,要先在上方撤掉一块溜子靠在支柱上,用以挡住上面的煤,然后再移下面的搪瓷溜子。
四、拆移搪瓷溜子时,必须将溜子斜放,其下端支在柱脚上,以防止溜子滑下发生事故。
五、禁止骑着搪瓷溜子攉煤。
六、在使用搪瓷溜子的地段,每隔15米设置挡板,并在此挡板处打泄力闸,泄力闸上面留5-10米的“煤头”。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15条 在使用刮板输送机的工作面,攉煤工必须面朝机尾方向,随时注意刮板
输送机的运转情况,以防止被刮板输送机刮、挤、支等伤害。
第16条 严禁骑着刮板输送机攉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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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刮板输送机出现运转异常等情况,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1 班末经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
第十八章 移溜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炮采长壁工作面移刮板输送机的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进行移溜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具备相关技
能。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移溜时随时注意工作面的煤壁、顶板、支护等变化,出现不安全问题立
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第4条 移溜时必须站在完好的支架下作业,严禁进入无支护和支护不完好范
围。
第5条 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
第四节 操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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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开工先检查工作面的支护、顶板、煤壁等情况,发现问题处理好后再开
工。
第7条 准备齐移溜的工具和材料,并检查其完好情况。
第 移溜前将溜子道的煤出清,并且采高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第9条 移溜前要检查好机头和机尾的压、戗柱,无问题后才能移溜。
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10条 移溜时必须从刮板输送机的一端向另一端推移,不准由两端同时推移。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11条 移溜使用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每5~8米设置1棵,操作方法按作业规
程执行。
第12条 移溜时由班长指挥,每次必须有不少于3棵液压支柱同时动作,保证溜
子弯曲长度不少于15米,以防止损坏溜子部件。
第13条 移溜时人员站在溜子的近老塘侧,溜子与煤壁间禁止有人。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14条 移溜需要使用绞车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提前制定安全措施。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15条 移溜必须平直,移溜后重新打好机尾柱和机头压、戗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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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特殊支架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长壁炮采工作面特殊支架工操作。 第2条 第3条
第4条 第5条 第6条
第7条 第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特殊支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具备相关技能。第三节 安全规定
特殊支架工操作时,注意工作面的煤壁、顶板、支护等变化,出现不安
全问题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人员必须站在完好的支架下作业,严禁进入无支护和支护不完好范围。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 第四节 操作准备
开工先检查好工作面煤壁、顶板和支护等情况,有问题先处理好后再开
工。
特殊支架的材料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不准使用材质、规格和类型
不符及折损的材料。
第五节 操作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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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 倒移特殊支架按照先老塘侧、后煤壁侧的顺序倒移;对于同一排的特殊
支架按照从工作面一端向另一端的顺序倒移。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10条 特殊支架包括木垛和托梁两种,其架设和倒移的时间、位置和数量必须
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11条 倒移特殊支架必须在工作面基本支护齐全和完好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在
工作面基本支护没有齐全或不完好的情况下只能增设特殊支架而不能倒移。
第12条 木垛一般为长方形或方形,要与顶底板垂直;木垛最底层的料要垂直于
煤壁,并且建在底板或实茬煤上,不准建在浮煤、矸上。
第13条 木垛的各层平行,各接触点要上下成线且各接触面要呈平面接触;各接
触点距木垛的材料端头有150-200毫米的长度。
第14条 木垛的上顶必须与顶板和顶梁接触严实,需要加楔子时,楔子只能加在
上数第一、二层间,且不准出现重楔现象。
第15条 托梁必须与顶板或顶梁接触严实,否则托梁上加板;托梁柱打在对应的
顶梁下,必须打的迎山有劲。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16条 在顶板破碎、遇地质构造、压力增大、顶板出现拉绺、老塘内出现悬顶
等情况(只要有上述一种)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增设特殊支架,在上述地点倒移特殊支架时必须采取先建后回的方式,严禁采用直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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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的方式倒移。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17条 班末必须经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
第二十章 人力推车工
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章适用于采区生产时的人力推车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2条 进行人力推车操作的职工,必须是经过相关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具
备相关技能的人员。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3条 在电机车运输巷道推车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并按调度指示
推车,若中途掉道落辙或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行车时,要尽快与调度站联系。
第4条 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推车时必须带手套。
二、开工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叉子车、矿车车底螺丝是否齐全,车轮是否灵活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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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前车停车时,要立即发出警号,通知后车停车,同时前车人员躲开后车前进方向。
四、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落辙、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岔道、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都必须发出警号。
五、推车应匀速前进,严期放飞车,不准蹬车、坐车滑行。
第5条 在车场或错车道存车时,矿车不准压道岔。
第6条 在单轨道上推车,要确认对方没有车辆推过来时才准发车,在双轨道上
推车时,检查另—轨道上的车辆是否有超宽物料。
第7条 临时停车处理障碍物时,必须提前发出警号,把矿车停稳挡好,并在矿
车前后10米处设阻挡物。
第 在巷道内推车时,严禁用肩扛车。
第9条 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附近推车时,必须检查挡车设施是否关闭。
第四节 操作准备
第10条 推车前,应认真巡视路线,检查轨道及道岔,消除沿途障碍物,确保线
路畅通无阻。检查使用的叉子车、矿车车底螺丝是否齐全,车轮是否灵活可靠。
第11条 推车前,应将后面的矿车用木楔等稳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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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操作顺序
第12条 推车操作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开工前巡视检查线路、矿车的安全状况。 二、开始操作。
三、班末检查、进行必要的清理工作。
第六节 正常操作
第13条 推车时应在矿车后方推车,不准在车前拉车和手把车沿推车,并注意防
止巷帮或风门等物体挤伤人
第14条 推车工必须头戴矿灯,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严禁低头推车。 第15条 在弯道推车时,用力要里带外推,以防掉道落辙。
第16条 推车经过非自动风门时,应先减速、后停车、再开门,通过后立即关闭
风门,通过一组风门时,要做到一开—关,不准同时打开两道及以上风门。不准用矿车碰撞风门。
第17条 推车过程中注意不许刮碰电缆、风管等设备、设施。
第1 推车过道岔时,要在减速停车后,再扳道岔,过道岔后应将退岔扳回原
位。
第19条 推到位置的矿车,应挂好钩或用木楔等稳住。
第20条 在能自动滑行的坡度上停放车辆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木楔等稳
住,否则不许停放。
第21条 使用矿车运输煤矸时,车厢的固定销要挂牢,翻车卸煤(矸)时,头和手
要迅迎离开。向倾斜巷道翻车卸煤(矸)时,要有防止矿车坠入的挡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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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翻车人员站稳后再翻车卸煤(矸),以防滑入斜巷内。
第七节 特殊操作
第22条 处理掉道落辙矿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专人指挥。
二、将矿车稳住,先抬一头上轨,后抬另一头复位。 三、用铁轨、撬杠使矿车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用机械复位时,严禁生拉硬拖矿车。
第八节 收尾工作
第23条 停止作业时,空、重车要分别停在空、重车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
途巷道中。
第24条 沿途浮矸杂物应清理干净,以保持线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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