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物品清点查对制度
1、所有手术均应清点物品,并记录。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缝皮后。清点物品包括手术所用全部器械、敷料(包括棉片、纱布、纱垫、纱条)、缝针、手术刀、针头;
2、清点时两人必须确实看清物品(实物),唱点。如有疑点应马上重点,应特别注意刀片、螺钉、螺帽,及各种进腔物品的完整性。 4、手术台上的物品不得在手术未完成前随意挪用,掉落台下的物品应及时捡起,放在固定的地方,不可在手术未完成前移出。包括切下来的组织。
5、使用清点过的物品如发现异常(重叠、少带、物品不完整),应立即通报及时处理。纱布不得随意剪开,物品剪下来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6、手术过程中增减物品要及时清点并准确记录。
7、清点物品时,发生意见分歧应立即请示由上级做出决定。 8、带新护士上台时,必须由带教老师负责清点核对。新护士单独上台时,巡回护士负全部责任。
9、术中放在伤口内的纱布、纱垫、器械等,器械护士要提示医师共同记住。
10、缝针用后及时别在针板上或放在针盒内,断针要保存完整,正使用的针不应离开持针器,掉在地上的缝针由巡回护士放入消毒盘内,手术结束后交由器械械护士带出手术间处理。
11、一例手术两次清点物品时要求:双切口手术,一侧手术完后常规清点,做另一侧重新清点。但前一侧用的纱布、纱垫要包好放于手术间内,待手术全部结束后再处理。
文件名称 编写部门/人 审核人 修订次数 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护理部 杨晶 修订日期 年 月 编写日期 2014年2月 批准人 刘素清 修□大部分内容更改/增加 □句/段更改 改 □少部分内容更改/增加 □新文件
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必须分清非无菌区、相对无菌区、无菌区。
二、手术间分清无菌间、有菌间。如手术间有限,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污染手术。
三、对感染和特异性感染等手术,所用的器械、敷料等用物要有严格消毒处理措施。不得与其他敷料混合,并有标记。手术后手术间地面和空气严密消毒。
四、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穿隔离衣、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五、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六、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或更换,尽量减少用浸泡消毒的器械,丝线、刀片、剪等应高压蒸汽消毒。
七、工作人员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及使用方法,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八、固定的敷料包、器械包,过期应重新灭菌。
九、每季度对各项灭菌项目进行细菌监测,每季度对工作人员作细菌培养,并做好记录。
十、手术室应有定期清洁卫生制度,每日、每周、每月定人、定点、定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定期做空气培养,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50CFU/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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