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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和作风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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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和作风建设制度

1、每天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下班考勤,值周抽查到岗、在岗迟到早退情况。

2、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须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每天8:30前须到局办公室签到,并注明当天去向;8:30后未签到的,办公室记载迟到。严禁代签、补签或提前一天签到。

3、上班期间,任何人不得在电脑上聊天、玩游戏、炒股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4、上班期间,每个人的办公室上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办公用具、书报必须整齐摆放在办公桌上,严禁乱摊乱堆,乱丢烟头纸屑。

5、上班期间行为举止要文明端庄,严禁大声喧哗,严禁穿奇装异服和拖鞋上班,严禁中餐过量饮酒影响工作和打乱工作秩序。

6、上班期间,局务会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7、凡因病因事请假,工作人员半天以内的由股室负责人批准,工作人员1天以上(含2天)、由分管副批准,副请假由批准。请假1天以上必须出具请假条。凡未按制度请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旷工。每月公布一次考勤

情况,年终作为奖罚依据。凡当月迟到或早退3次或旷工1天的按比例扣发工资,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或请假(病、事假)超过全年工休假者,或旷工3天者,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级资格,并扣发适当的奖金和补贴。

8、严禁上班时间到茶楼打牌,发现一次扣发奖金福利,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级资格。

9、重要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保证按时交和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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