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指 南
一、办理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潮阳、潮南、澄海区局
二、办理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办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三、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四、办理条件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取得相关资格。
2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需加盖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公章;无使用单位公章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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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原件(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等);
4、设备设计文件(如加盖“设计审核章”的总图);
5、进口锅炉、压力容器,需提供由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所出具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6、属移装设备需有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及检验机构的有效检验报告;
7、使用单位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用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施工单位机构代码证、施工单位相应资格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施工单位首次告知时应提供);
9、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
10、维修改造施工需提供维修改造施工方案。
五、办理程序
1、告知受理
施工单位将上述资料送交受理单位(潮阳、潮南、澄海区局只受理其辖区内≤2t/h锅炉及一、二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告知)。资料齐全的,发给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接收回执,并收存复印资料。
2、核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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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告知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受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施工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和处理意见。
六、办理时限
即报即办。
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八、联系电话
市局锅监科:88533903 潮南区局:82806084 潮阳区局:83733270
澄 海 区:85719284-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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