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农机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
二、新购农业机械,必须及时到监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三、未按规定参加检审或检审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不准使用或驾驶、操作机械。
四、农业机械投入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保养、紧固、调试,达到良好技术状态,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五、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严禁年老体弱、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六、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七、严禁随意改装农业机械或改变农业机械结构。
八、拖拉机等农用车辆通过村镇要低速慢行,要防止行人和儿童追车、扒车。
九、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上道路行驶时,不准超速和违章载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
十、农业机械在进行田间作业或其它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实加强防护措施。
农机安全工作制度
一、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全村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聘用好农机安全协管员,明确职责和任务,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落实。
三、定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农机管理法规和安全知识。
四、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防止农机事故发生。
五、上门入户,逐一登记,建立农机台帐,积极组织动员农业机械及驾驶员参加年检年审。
六、积极协助农机监理部门做好农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开展检查评比,落实奖惩措施,每年对在农机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机手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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