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程序规定有特殊特性要求的产品,从特殊特性的识别、确定和标识,原材料的采购到 生产,销售等各个过程进行特殊特性的方法,以防止因产品缺陷导致显著影响顾客对产品的 满足程度,从而保证产品能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厂对特殊特性的控制和管理。 3. 相关文件
3.1《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程序》 3.2《控制计划程序》 3.3《过程FMEA控制程序. 4. 职责
4.1技术部负责特殊特性的确定,以及编号和更改《特殊特性清单》 。 4.2多方论证小组协助技术部确定特殊特性,并予以评审。
4.3制造部负责特殊特性特定标识符的制作和物流管理, 并负责此类产品按要求生产,以 及特定标识符的使用,参数的监控和记录。
4.4品保部负责特殊特性的质量检验及记录,以及各种试验,过程参数的特殊管理和统计 技术的应用。
4.5办公室负责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5. 工作程序
6.1特殊特性的定义和要求
特殊特性是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重要特性。它包括产品特性和过程参 数两个方面的特性。
5.1.1组织必须识别特殊特性和: ――在控制计划中包含所有特殊特性。 --- 与顾客规定的定义和符号向一致和
――识别过程控制文件。包括图样、 FMEA、控制计划及作业指导书,必须标明顾客的 特殊特性符号或组织的等效号或记号,以包括对特殊特性有影响的过程步骤。
5.2特殊特性是由顾客、法律法规和本厂实际需要而提出的。 它们有些与产品安全性 有关,有些与国家法规有关,有些与功能有关,有些与加工时工艺上配合有关,需要进行严 格控制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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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QP7-1) (JR/QP7-3) (JR/QP7-2)
JR/QP7-4
5.3产品过程特殊特性确定
特殊特性控制程序
版本:A第3页共5页
531顾客在提供样品和/或图纸时,应明确提出产品的特殊特性要求。
5.3.2本厂的多方论证小组在接到顾客产品和图纸后,根据顾客提供及进一步分析确定产 品的特殊特性。
5.3.3多方论证小组根据产品的特殊特性分析的特殊特性,从而来保证产品的特殊特性, 满足顾客的要求。
5.3.4技术部根据多方论证小组提出的意见进一步论证确定产品和过程的特殊特性项目, 并编制“特殊特性清单” (JR/QP7-4-01)
5.4产品特殊特性的标识
5.4.1顾客所要求的特殊特性由顾客提出特定的标识符号,在图纸上标识,如对实物产品 也需标识时,也应同时提出。
5.4.2本厂技术部根据顾客提出的特殊特性标识符号,应在图纸和需要的文件上作出相应 得标识及说明。
5.4.3根据产品的特殊特性所确定的过程特殊特性,及有实物标识要求的,在本厂的《检 验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上也相应作出标识符号的要求。
5.4.4除顾客明确的特殊特性的标识符号本厂沿用外, 本厂按以下二种标识表示特殊特性: 5.4.4.1当发现与安全特性有关的产品和过程特性均用“ D ”表示。 5.4.4.2与国家法规和加工配合有关的产品和过程特性,均用“★”表示。 5.5产品及过程特殊特性的控制。
5.5.1对参与特殊特性的人员,包括管理操作,检验等人员进行资格培训,使他们明确特 殊特性的要求,并保存培训和考核记录。
5.5.2凡列入“特殊特性清单”的特殊特性均应纳入图纸 作业指导书等各类控制和操纵文件中去。
5.5.3若本厂所采购的原材料有特殊特性要求时,本厂在与供方签订技术协议时,必须在 协议中明确,且对于原材料的特殊特性明确接受的条件和方法,并在检验时严格控制。
5.5.4对各类特殊特性的检验记录必须确保可追溯性,应记录使用的文件按号和生产批号 和操作者。
5.5.5特殊特性的加工工序要定期测定工序能力指数,确保
CP> 1.33。
D”特性的,要盖
PFMEA,控制计划工艺文件,
5.5.6对于生产过程中的特殊特性,必须在设备、工装、模具操作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 检验员对于特殊特性的生产过程参数要严格检测并记录,质量记录如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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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QP7-4
特殊特性控制程序
特殊的“ D”特性印章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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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特殊特性中属于和产品的安全功能,国家法规有关的存档责任件,均需标上“ ”
标记,文件要16年存档(包括设计、工艺、检验、控制、记录、校正、监控、培训等文件 和记D
录),其存档期在产品换代后仍有效。
5.5.8特殊型加工工序如有变更,应重新提交批准和认可,由技术部办理。
5.5.9对于特殊特性,凡可以使用SPC技术的应充分使用,以得到充分的依据,作出分析加强控制。
5.6本程序的质量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 报告和记录
6.1 “特殊特性清单”
(JR/QP7-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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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特殊特性清单
产品质量特性 序 号 过程质量特性 JR/QP7-4-01符 号 描述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描述 符 号 顾客批准(若需要) 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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