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号:1010001012006000006
一、被保险人名称: 味美食品有限公司 二、营业性质: 食品经营 三、保险期限:
自 2006年4月28日0时起,至 2007年4月27日24时止。 四、保险财产地址: 1.海淀区
五、保险项目、保险金额及费率 保险标的名称 建筑物 合计
邮编: 100080
地址 1
币种 CNY CNY
保险金额 费率(‰) 10,000,000.00 10,000,000.00
3.0000
保费 30,000.00 30,000.00
六、每次事故绝对免赔: 无
七、附加险/附加条款:(具体内容后附) 1.附加水暖管爆裂保险条款 附加保费合计:CNY 10,000.00 八、总保险费合计:
(大写) 人民币 肆万元整 (小写)CNY 40,000.00 九、付费截止日期: 2006年5月13日
十、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诉讼
十一、特别约定:
1. 本保险合同的成立以保险人核保后签发书面保险单为标志。
2. 本保险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或其他形式的非书面约定,对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均没有法律约束力。
3.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12月2日颁布的《财产险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保监发【1998】3号)。
4. 除另有书面约定外,投保人未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付费日期前一次性足额交纳全部保险费或约定的首期保险费的,本保险合同不生效。一、保险责任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使用的水暖管因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爆裂,导致水暖管本身的损失以及其它保险标的遭受水淹、浸湿、腐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二、责任免除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水暖管安装、检修、试水、试压;(二)水暖管年久失修、自然老化、腐蚀变质以及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三)水暖管本身的质量缺陷;(四)临时性管道和塑料等软管道的爆裂;(五)管道连接处由于密封不严渗水、漏气。本附加险条款与财产基本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财产基本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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