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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6项改革要点上半年完成情况统计表

时序进度安排是否完成任务牵头部门参与单位责任领导一季度二季度已完成未完成任务完成情况序号任务内容一、属于国家顶层设计、需要按照部统一部署开展的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征地制度改革要求,选择有关地区进行调研。适时出台与国土资源部相一致的征地制度改革意见。1积极稳妥审慎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耕保处征地事务所李如海√鉴于国土资源部尚未统一部署,此项工作正处于调研阶段。按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研究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利用处吴震强√待国土资源部出台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后及时跟进。2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基础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符合法律条件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地籍处 各市、县(市、区)局魏红军√深入推进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编制月报统计报表,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推进计划和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编制了省级技术简报,促进各地交流。分片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并通过现场督导推动各地加快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按时完成任务。3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密切关注试点动态,积极争取部相关试点,探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流转试点。根据部指导意见,起草我省试点实施办法;开展“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础调研和研究”,形成调研评估报告。利用处法规处处规划院吴震强√起草了《江苏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待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试点方案和指导意见颁布后再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或指导意见;6月份联合研究室对13个省辖市、3个省管县组织开展了调研,形成《江苏省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初稿。4对河湖、森林、山岭、滩涂、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准备,推进地籍调查等基础工作。地籍处各市、县(市、区)局地产发展中心魏红军√积极推进地籍调查等基础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待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后开展相关工作。二、方向已经明确、需要试点先行的工作出台《江苏省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探索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方式。开展乡镇以下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利用工作调研和研究。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方式;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乡镇以下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利用试点工作。规划处√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规划院整理中心5出台了《江苏省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推荐镇江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南京市、淮安市等为新一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单位,推荐材料已上报国土资源部,正在积极向部争取并做好试点检查的对接工作。目前我省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5个试点地区经省厅验收的项目292个,规模30435亩(净增耕地28350亩),目前已批复使用2012年度复垦利用规模15792亩,批复使用2013年度复垦利用规模2596亩。祖耀升开展了镇域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调研,听取了地方关于试点工作的建议,目前正在撰写调研报告,形成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办法,镇域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和增减挂钩指标在市域范围内合理使用范围和方式试点已列入《江苏省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计划五量调节战略实施方案》,已提交省待批。选择典型地区以座谈交流、实地调查的形式开展乡镇以下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利用调研。√6推进省及地方合作开垦补充耕地试点,推进法人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市场交易,建立交易激励机制。开展省与地方合作补充耕地试点的调研。提出交易平台建设的相关建议,做好人员、场所、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开展全省补充耕地指标需求调查。确定首次交易指标数量并开展外业核实。启动全省首次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开展法人占补平衡工作的调研。完善交易平台建设相关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交易。耕保处规划处地籍处财务处整理中心李如海√法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已纳入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市场交易体系。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计划和“综合整治”战略,组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和高标准基本农田调查试点工作。4月中旬至5月上旬,选择大丰市、睢宁县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和高标准基本农田调查试点。5月中旬,召开试点工作情况交流会,听取技术承担单位关于时间安排、工作分工、实施步骤和工作成果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并对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明确了完善试点工作的相关措施。6月17日下发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耕地后备资源和高标准基本农田调查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217号)。7适时提高耕地开垦费标准。调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办法。完成耕地开垦费标准调研工作。财务处耕保处整理中心吴震强√年初形成耕地开垦费调研方案,成立由厅财务处、地产发展中心组成的调研组。4月份赴宜兴、吴江、东台进行了实地调研,6月份与山东、浙江、湖南等省进行了横向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征收标准、征收方式、资金管理等提出设想,形成了初步的调研报告。8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深入研究工业用地价格形成机制、配置效率和供地方式调整,提出工业用地供应的完善和实施建议。完成工业用地用地成本费用抽样调查,开展工业用地价格、效率与供应方式调整调研,在调研基础上,提出我省工业用地出让的相关指导意见。利用处规划院动态监测中心吴震强√完成全省工业用地成本费用调查工作,已上报国土资源部;调研扬州工业用地差别化管理的做法,扬州已出台工业用地差别化管理的文件;初步确定在宿迁、扬州等市开展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试点。在开展“多规融合”和城市发展边界划定调研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市、县探索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多规融合”试点。规划处 规划院动态监测中心祖耀升√祖耀升副率调研组赴苏州、无锡、盐城、江阴、张家港、大丰等地开展“多规融合”专题调研活动,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初步形成调研报告。9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加强市场监管和动态监测。提高建设用地批后供地率。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开展开发区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整合和再开发城镇低效用地。利用处吴震强√部署开展了全省145个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完成昆山市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试点工作;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高建设用地批后供地率,6月底已完成《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指导意见(初稿)》。10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强与省编办的沟通协调工作,在省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协调制度,强化对地方的督导和指导。地籍处各市、县(市、区)局地产发展中心魏红军√认真组织调研,积极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制定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和《江苏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代拟稿)》,向省和李学勇汇报了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情况。向省上报《关于启动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请示》,同时积极与省编办沟通协调。4月份省编办印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苏编[2014]11号),批准在省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目前,我厅拟定的《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完善后上报省常务会议审议。实行最严格的总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滩涂节约集约使用制度,从严控制土地开11发强度,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依法处置闲置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土地供应工作的监管和,加强市场监管和动态监测,完成2013年度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编制发布2013年地价动态监测成果,修订《江苏省地价动态监测和年度基准地价更新规范》,健全地价体系,建立标定地价体系,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实施《江苏省用地项目目录》、《江苏省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继续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开展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提高建设用地批后供地率。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开展开发区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整合和再开发城镇低效用地。利用处规划处规划院动态监测中心吴震强√4月份完成了2013年度全省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验收工作,编制发布了2013年全省地价动态监测报告;修订完成了《江苏省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规范》。争取尽早获批《江苏省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出台《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落实“1+9”改革配套措施:健全产业用地节地准入体系,修订完善《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编制《江苏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规程(试行)》,出台《江苏省节约集约用地绩效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关于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利用处吴震强√1、出台了《江苏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规程(试行)》(苏国土资发〔2014〕142号);2、《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修订稿已初步完成,正征求各相关厅局意见,待反馈后再完善、发布;3、制定了《江苏省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联席会议制度》,向省呈报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问题的请示》;4、制定了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分解方案,向省呈报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问题的请示》。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在更高层12次上推进工业向园区、人口向城镇、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法规处 耕保处 地籍处规划院2014年2月,印发了《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镇江新区、镇江丹徒区、泗洪县三地在规划评估后下达的流量指标规模内,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编制规划修改方案,获得省批准。完成金坛、张家港两地规划评估后规划原则性修改方案审查工作,待上报省批准。完成扬州市江都区、句容市、宜兴市、苏州市吴江区、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市相城区、太仓市、常熟市、邳州市、靖江市、溧阳市、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市新北区、建湖县等14个县(市、区)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审核工作。通过适当安排规划流量指标,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开展了部分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般性修改和规划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使用工作。上半年报省和省厅审批的规划修改方案34个,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审批的规划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使用方案11个。出台《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有序开展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在更高层次上推进“三集中”。有序开展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满足条件的通过适当安排规划流量指标,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规划处祖耀升√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13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成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搜集相关、法规,以及现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情况。在苏南、苏中和苏北三个区域,分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益性用地三种用途,分别选择3-5宗地,分区、分用途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成本分析。财务处耕保处利用处整理中心吴震强√深入探索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改革要求,联合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南京农业大学组成调研组,积极配合部财务司开展“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专题调研。3月份,厅调研组陪同部财务司在镇江召开了专题调研工作座谈会,4月底调研组赴宜兴进行了实地调研。完善矿业权市场机制。通过调研,14探索转变管理职能、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途径和机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制定调研方案,拟定调研提纲。组织开展全省矿业权市场建设与市场配置资源情况调研,形成各市调研报告。通过调研,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在市场配置矿产资源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矿管处财务处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刘聪√开展全省矿业权市场建设和市场配置资源情况调研工作。组织各市开展矿业权市场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探索转变职能、依托市场配置、规范市场行为的途径和方式,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全省矿业权市场建设与市场配置资源情况调研工作。研究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权益挂钩,以及引15进社会财力开展工程治理等方面的措施,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多渠道投入新机制。调查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现状,重点开展苏南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工作,编制完成苏南五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规划。地环处相关处室相关市局刘聪√开展苏南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完成苏南地区矿山地质环境野外调查,编制完成苏南五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规划。继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截至6月,全省共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246万平方米。启动建立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16境监测网,探索污染耕地的生态防治、修复工作。开展实地调查与采样分析,获取针对全省基本农田分布状况,制订耕地质量评级的第一手资料,并全省国土生态地质环境监测网实对已有的污染耕地修复技术及成施方案,部署基本监测点。果进行总结评估。地环处耕保处地调院刘聪√开展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实地调查与采样分析工作。按照《江苏省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13个县(市)开展了实地调查采样,目前已采了380个有机和无机土样。同时,对已有的污染耕地修复技术及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已通过实验室的模拟和室外场地实验,初步探索了可用于防治耕地土壤污染的新材料新工艺,尝试了废物利用技术防治土壤污染的相关工艺条件,为开展江苏耕地质量监测与土壤修复奠定了基础。三、要求已经明了、可以加快实施的工作全面梳理国土资源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行政权力17名称,规范运行流程,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国土资源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库。按照省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国土资源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行政权力名称,规范运行流程,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国土资源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库,进一步确保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法规处各市、县(市、区)局厅各处室局李如海√省调整了该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待相关要求明确后再行实施。按照省审改办统一部署,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转变职能为核心,重点以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和矿业权审批两大核心业务为抓手,不断优化内外部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环节,减少风险点,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真正做到把权力放下去,把监管抓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继续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1,规范优化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流程再造后的行政审批系统于3月31日试运行。4月底会同有关处室召开座谈会,对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向厅领导提交试运行情况报告。经李同意,新的审批流程于5月8日正式运行,运转良好。督促各地加快推广“四全”服务模式。在开展依法行政检查考核中,要求各地将“四全”服务模式推广情况作为考核汇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将推广“四全”服务模式引向深入。法规处厅各处室局李如海通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牵头相关处室局对厅发(含与其他部门联合)1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主要内容已经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代替,或者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规范性文件共20件予以废止,确保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落到实处。全面实施“一张图”工程,建设省19—市—县三级政务协同平台。正式运行省厅新版政务管理系统。完善省厅综合监管系统。1.确保省厅新版政务管理系统、“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上线运行;2.确保基于省—市—县三级政务协同平台的全省三级公文传输、建设用地远程报批等协同系统上线运行。1.根据新一轮审批流程规范精简的要求,政务系统中19项审批流程精简调整到位; 2.制定并印发全省国土资源公文、建设用地等数据交换标准与技术规范,组织全省系统集成技术培训,确保三级协同系统对市县的开放性,满足市县系统对接的需要,保证三级协同平台应用步入正常轨道。办公室各市、县(市、区)局厅各直属事业单位厅各处室局李闽√1.省厅新版政务管理系统、“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省-市-县三级政务协同平台2月7日正式运行。2.根据省厅工作需求,进一步深化拓展“一张图”数据整合。组织召开了全省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建设推进座谈会。3.完成了2012年全省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整合入库。4.省厅再造后的19项行政审批流程正式运行。开发了省-市-县三级政务督查督办管理系统、全省临时因公出国(境)管理系统、省厅公务出差审批系统等。5.梳理了国土资源综合监管指标,形成了《江苏省国土资源综合监管指标体系》;编制了《省-市-县三级公文传输系统集成技术规范与数据交换标准》,选择泰州市完成了集成试点工作;编制了《江苏省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建设指南》。6.对27个单位免费发放省级“一张图”数据库部分成果。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布局。研究出台全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意见。20开展“农村土地问题百村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路径。征求相关处室对“整治工作意见”和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新增耕地3万亩。完成外内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出台“整治工作意见”;完成新增耕地累计5万亩。对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定稿,并形成相关对策建议。耕保处规划处地籍处财务处法规处整理中心李如海√研究制订了《江苏省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计划“综合整治”战略实施方案》,报第11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已于6月16日上报省。截至6月20日,全省验收确认土地整治项目1152个,完成建设总规模29.61万亩,实现新增耕地7.78万亩,超额完成上半年新增耕地累计5万亩的目标。上半年,在全省7市21个县(市、区)63个乡镇126个村开展了江苏农村土地问题百村调研,形成了江苏农村土地问题百村调研报告。探索改进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完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预21下达机制。统筹安排全省增量和流量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用市场化方式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完成土地利用计划预下达工作。下达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完成改进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的方案。根据部下达我省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情况,按照简政放权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编制全省土地利用计划,报经省同意后,下达各地执行。规划处各市、县(市、区)局 规划院祖耀升√制定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指标体系。对城镇村用地计划分配指标体系分别选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划管控目标、后备资源潜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土地管理绩效5大类15个指标,选址用地计划分配指标体系分别选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划管控目标、后备资源潜力、基础设施完善程度、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土地管理绩效6大类14个指标。2014年部下达我省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28.95万亩,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计划分别为24.975万亩和17.97万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中省级及以下选址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5.94万亩,城镇村建设占用耕地12.03万亩。下达市、县的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由去年的9.83万亩增加至14.515万亩,其中城镇村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11.215万亩、选址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3.3万亩。根据国家下达计划,编制了全省201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已经省同意下达各地执行。探索用地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完善22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广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探索用地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利用处进一步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总结无锡、宿迁网上交易试点经验,完成扬州、淮安、徐州、盐城等市完善交易试点。动态监测中心吴震强√制定了《江苏省用地企业计划诚信认定办法》,并在江苏省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中试行。√进一步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完成了扬州市网上交易系统验收.准备验收淮安、徐州等市网上交易系统。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23元保障机制,做到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执行《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督导各省辖市出台省93号令配套办法,并严格执行到位。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强化征地主体责任机制,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耕保处各市、县(市、区)局法规处规划处整理中心李如海 √按照省要求,未出台配套实施办法,省厅不予收件,省不予批准。截至6月20日,徐州、南通、镇江、淮安、宿迁、连云港、泰州、常州和扬州等9个省辖市出台了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南京市调整征地区片价资金分配方式,不足部分由托底,青奥会后即出台配套实施办法;无锡、盐城市配套实施办法已经常务会议通过,待发文;苏州市正在调研论证,积极做好配套实施办法与93号令衔接工作。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24非公益性用地划拨。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办法。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根据国土资源部部署,修订《江苏省划拨用地项目目录》,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范围。发布《江苏省划拨用地项目目录》,部分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利用处法规处耕保处动态监测中心吴震强√完成《江苏省划拨用地项目目录》修订稿.待报省审批后发布。25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2014年度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制订《江苏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指南》、《江苏省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规划》。启动矿产资源“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专题研究工作。下达2014年度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计划。规划处地勘处矿管处资源处地环处 地调院 信息中心祖耀升√一是组织编制并下发了2014年矿产资源年度计划。对201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2014年度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计划,下发各市执行。二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了《江苏省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拟定了包括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与形势研究、矿产资源差别化管理研究等6个省级规划重大专题。三是矿区专项规划审查批复工作进展顺利。徐州地区煤炭、淮安盐矿、盱眙凹凸棒石粘土和金坛盐盆岩盐等4个重点开采区规划通过专题办公会审议,将按照审议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发布实施。推进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全省一类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已完成编制,并已征求了相关市和厅有关处室的意见。启动了《江苏省地热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修编工作。完善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合理矿产组织开展一类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修编《江苏省地热矿业26资源的供给总量,优化供给结构,权设置方案》;开展调研工作,征求一类矿产矿业权设置方案以及地引导资源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促进热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意见。矿业结构调整升级。矿管处规划处地勘处资源处地调院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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