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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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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题中的说法是正确的。

因为,理想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 ①理想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因为理想属于认识范畴,不能把理想等同于客观实在。

②理想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因为,第一,理想源于现实,根源在于客观存在,它的内容来自于物质世界的客观事物,其内容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主观意志;第 --------------------------------------------------------------------- 二,检验理想正确与否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一、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

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

答案所在页:

1:P22 2:P105 3:P175 4:P219” 二“1:(1)P45 (2)P56 2:(1)P74 3:(1)P115 4:(1)P1 ” 第一题3

法体现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代表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其不由统治阶级的代表集定,更不是纯粹某个人的利益,也不是阶级内部各成员利益的相加

--------------------------------------------------------------------- 阅读题第二题第一问

--------------------------------------------------------------------- 第3题(2)

1、制度不完善。在社会主义的初期阶段,社会各方面的制度建设还不是很完善,同时在制度和法律法规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商场上投机取巧者发财,官场上营私舞弊者升官,盗版取代正版,贪官排挤清官„„没有良好的道德环境和有效的约束机制,无德却有“福”,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另外,我们目前的道德建设主要是借助于对道德行为的褒与对不道德行为的贬来进行, 褒与贬是一种精神形式的奖与罚, 而精神形式的奖罚在社会缺乏一致性的情况下其作用是有限的。如果道德行为不仅不会带来物质利益, 相反会牺牲自己的物质利益甚至最可宝贵的生命; 而不道德行为不仅不会丧失物质利益, 相反可以保住既得的物质利益, 甚至可以得到新的物质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 精神形式的奖罚就很难起大的作用。所以,仅仅靠个人的道德观念和褒贬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道德观念在人好利的本性面前是势单力薄的。这时候,还需要外在的力量来制约只求“福”不讲德的行为。

--------------------------------------------------------------------- 辨析题:

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牺牲个人利益而服从集体利益

答:错误。1.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2.集体主义要求个人为集体作出牺牲并不是任意的,只有在不牺牲个人利益就不能保全集体利益的情况下,才要求个人为集体利益作出牺牲。3.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之所以强调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归根到底,及时为了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也是为了维护个人的根本利益.

--------------------------------------------------------------------- 1. ①新时期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即承接了历史上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又吸纳了鲜活的时代精神。②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在现阶段,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③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

拥护祖国统一是一致的。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是对生活在中国上的中国公民的基本要求;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不仅是对生活在中国的中国公民的要求,而且也是对全体中华儿女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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