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委文明办武平县委教育工委
武平县教育局 武平县公民道德建设协会
武委文明办联[2011]2号
武平县委文明办 武平县委教育工委 武平县教育局 武平县公民道德建设协会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国学经典读本》
传诵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贯彻落实《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县公民道德建设协会编印了《国学经典读本》(以下简称《读本》),并免费赠送给各学校。为充分利用《读本》,丰富学习内涵,不断把国学经典诵读活动引向深入,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读本》传诵活动,以掀起国学经典诵读高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学生。 二、活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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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诵活动要结合此前下发的有关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精神,采取集中传诵和个人自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传诵: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统一部署《读本》传诵进度和篇目,每天固定诵读《读本》,时间不少于10分钟;要注重与德育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团队会、兴趣小组、地方课时、课外实践活动等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读本》传诵活动;注重学科教学渗透,特别是在语文、历史、品德与社会、思想政治、音乐等学科中融入《读本》内容;要开设经典鉴赏、演讲、诗文创作、语言艺术等与《读本》传诵相关的选修课。
个人自诵: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提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诵读《读本》,并作为一项课外阅读任务布置下去,要求学生每天在家中诵读《读本》,时间不少于10—15分钟,学生在家诵读过程由家长签字确认。
三、活动要求
1、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各学校、幼儿园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务必把《读本》发放给学生,并开设《读本》鉴赏导读课,向全体学生进行《读本》传诵指导和培训,每个班要落实一名诵读辅导教师。
2、确保传诵氛围浓郁。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好黑板报、宣传栏等开设《读本》传诵专栏。要在校园和教室补充装饰《读本》的内容,张贴、悬挂师生的诗文书法作品,县广电、宣传有关部门要及时宣传各学校传诵活动情况,营造传诵活动的良好氛围。
3、确保传诵时间到位。各学校、幼儿园要将传诵活动融入到学校(园)德育工作的环节之中,寓教于乐,常抓不懈,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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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诵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前提下,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参加传诵活动。并利用语文课、思想品德课、班会、兴趣小组活动等时间对传诵内容进行评点。
4、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读本》传诵活动的指导、检查、评比工作,要善于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先进典型带动活动的深入开展。武平三中、城厢中学、县实小、附小、平川中心学校、万安中心学校、湘店中心学校、县实幼、十方中心幼儿园为开展此项活动的重点示范学校(园),要在全县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报送传诵活动情况开展活动(含方案、活动进展情况及经验总结),有关材料发送至县委文明办(邮箱:fjwpwmb@163.com)。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公民道德建设协会将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校园督查《读本》发放及传传诵情况,组织校际间交流观摩现场会,对先进经验进行推广学习,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组织进行表彰,务求传诵活动扎实有效。
附:《国学经典读本》学校发放情况表
武平县委文明办 武平县委教育工委
武平县教育局 武平县公民道德建设协会
2011年3月23日
主题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国学经典 传诵 通知
抄送:市文明委、市未成办、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县文明 办正副主任。 武平县委文明办 2011 年 3 月 23 日印发
打印:李 校对:王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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