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检验员岗位工作标准
一. 岗位职责:
1. 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进厂检验工作。
2. 严格按照《原材料进厂检验文件》的规定标准进行检验。
3. 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均须贴上合格标签,并认真填写《材料检验报告单》和其
它特性试验报告单。
4. 《材料检验报告单》一式三份,送财务部一份;送仓库一份;自存一份(并附检
验样品)存档。(编带胶带、纸带和油漆、胶袋可不用附存档样品)。
5. 经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均须隔离,贴上不合格标签,并签发《外购材料样品存
档卡》连同不良样品,一起整齐地附于《材料检验报告单》左上角,反馈客户,
作好退货处理。
6. 每次进料,须及时检验完毕,最迟不得超过第三天。
7. 在检验中,无法判定的,必须尽快上报质量部主管及时处理。
8. 必须当天整理好记录、报表、资料,保持检验记录真实、正确、整洁、不得涂改。
9. 检验完毕,试验室的物品必须保持整洁、规范,地面须保持干净,试验仪器用具
须妥善保管好。
二. 权限
有权对不合格原辅材料进行标识,禁止流入生产线及上报质量部作退货处理。
三.资格要求
1. 能全面掌握《原材料进厂检验文件》的检验规程、检验标准。
2. 能正确快速判别出材料的质量缺陷,
3. 能处理各种材料异常质量问题。
四. 考核
由质量部主管根据本工作标准及“员工守则”进行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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