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马岗中心学校
关于评选首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的活动通知
全校各班:
我校刘自秀同学是八(1)班的一名勤奋好学的普通女同学,她的父亲身患重病,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急需用钱。但她却能多次捡到大额人民币主动交给老师并归还失主。生活如此艰辛,她却能面对金钱而不为之心动。这是多么高的境界、多么高尚的品格!经历如此坎坷,她却能顶住压力,化压力为动力,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这又是多么感人至深!
为此,学校政教处、教导处、年级组、校团委、学生会联合向共青、全体同学发出向刘自秀同学学习的倡议,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乘马岗中心学校第一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感动是情感的共鸣,是心灵的震撼,是精神的升华。我们在感动中成长,社会在感动中进步!通过在我校开展“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比活动,发现感动、传播感动、体验感动,从而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一股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用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感动同学,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同学,引导全体同学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学会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构建和谐校园,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对象:各班在校学生
三、评选时间: 2011年3月至4月
五、评选标准:(参照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准评选)
1、 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不甘消沉、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用执著和坚强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积极上进,率直健康,爱好广泛,有一定特长,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能够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3、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在对长辈的孝敬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等活动。
4、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突发事件中运用自身聪明才智和所学知识,为集体或他人利益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6、作为学生干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
7、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8、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其诚信,责任心和正义品质有突出的表现。
六、参与方式:
1、个人自荐和师生、班级推荐相结合。
2、各班确定1名候选人(如确有特别突出的亦可超报),并提供真实可信的典型事迹材料。(暂时300 —500字)
3、候选人材料于3月底前交到校团委办公室。
4.、请各班级、年级组请认真组织,充分发动。
七、表彰及奖励:
1、将“感动校园”候选事件和候选人的事迹通过学校黑板报、橱窗、广播台等渠道宣传。
2、通过举办班会、事迹展、座谈会、宣讲会等活动,广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
3、给当选者颁发乘马岗中心学校首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证书及奖品。
4、给当选者所在班在优秀团支部评比中加分。
乘马岗中心学校 政教处
教导处
年级组
团支部
学生会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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