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 子 检 验 报 告
委托编号: 检验编号: 工 程 名 称 委 托 单 位 使 用 部 位 产 地、规 格 检 验 性 质 见 证 单 位 检 验 依 据 代 表 批 量 收 样 日 期 试 验 日 期 报 告 日 期 样 品 来 源 见 证 人 取 样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颗 粒 级 配 筛孔尺寸(mm) Ⅰ区 9.50 0 0 0 4.75 10~0 10~0 10~0 2.36 35~5 25~0 15~0 1.18 65~35 50~10 25~0 0.60 85~71 70~41 40~16 0.30 0.15 试验结果 95~80 100~90 92~70 100~90 砂子级配 属 区 85~55 100~90 细度模数 Mx: 累计筛余%标准级配Ⅱ区 Ⅲ区
实测值 试 验 项 目 及 结 果 试验项目 含 泥 量 泥 块 含 量 表 观 密 度 堆 积 密 度 计 量单 位 % % kg/mkg/m 3 标准要求 试验值 单项判定 备注 3 试验结论 检验单位(盖章) 技术负责人: 校核人: 检验人:
砂子检验报告填写说明
一、本表是检测机构受委托单位委托,对建筑用砂的有关技术参数进行检测后,用以确定所检参数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报告。
二、在依据标准一栏中应明确所采用标准,筛孔尺寸一栏中括号中的数字用于标准JGJ52。当砂检测报告同于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必须采用JGJ52。
三、砂的分类:
1.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3种
粗:3.7~3.1 中:3.0~2.3 细:2.2~1.6
2.按技术要求为分Ⅰ类、Ⅱ类、Ⅲ类,不同技术种类的砂,检测项目的限值不同。
Ⅰ类宜物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30~C60及抗冻、抗渗或其它要求的混凝土;Ⅲ类宜于用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建筑砂浆。
四、砂的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
表观密度大于2500kg/m3,松散堆积密谋大于1350 kg/m3,空隙率小于47%。 五、颗粒级配应符合下表:
级配区 累计筛余 (%) 方孔筛 9.50mm 4.75mm 2.36mm 1.18mm 600μm 300μm 1 2 3 0 10~0 35~5 65~35 85~71 95~80 0 10~0 25~0 50~10 70~41 92~70 0 10~0 15~0 25~0 40~16 85~55 150μm
Ms= 100~90 100~90 100~90 (A2+A3+A4+A5+A6)-5A1 100-A1 Ms为细度模数,取两次结果的平均值,如两次试验细度模数之差超过0.20,需要新试验:A1、A2、A3、A4、A5、A6分别为4.75mm、2.36mm、1.18mm、600μm、300μm、150μm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六、试验样品送样注意事项
普通混凝土用砂子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规定,桥梁工程混凝土用砂子应符合CJJ2-2008第7.13.的规定。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农用车)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当砂质量比较稳定,进量又很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对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
通过皮带运输机的材料,应从皮带运输机上采集样品。取样时,可在皮带运输机骤停的状态下取其中一截的全部材料或在皮带运输机的端部连续接一定时间的料得到,将间隔3次以上所取的试样,砂为4份,组成一组样品作为代表性试样。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砂子的缩分采用“四分法”。将所取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合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0mm的“圆饼”。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样品标识必须填清楚工程名称、委托单位、使用部位、道路等级、砂子产地、规格、代表批量、委托检验项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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