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继⼦⼥代位继承的规定包括:被继承⼈的养⼦⼥、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亲⽣⼦⼥的养⼦⼥可以代位继承等。关于民法典继承篇养⼦⼥、继⼦⼥代位继承有什么规定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民法典继承篇养⼦⼥、继⼦⼥代位继承有什么规定1、养⼦⼥、继⼦⼥代位继承的规定如下:
(1)、被继承⼈的养⼦⼥、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的⽣⼦⼥可以代位继承;(2)、被继承⼈亲⽣⼦⼥的养⼦⼥可以代位继承;(3)、被继承⼈养⼦⼥的养⼦⼥可以代位继承;
(4)、与被继承⼈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的养⼦⼥也可以代位继承。
2、法律依据:《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第⼗五条⼆、代位继承的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死亡时,法定继承⼈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先于被继承⼈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在客观上就⽆法⾏使继承权。
2、被代位继承⼈须为被继承⼈的⼦⼥。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对其他公民的继承权也⼀并消失。但若是被继承⼈的⼦⼥,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先于被继承⼈死亡的,可有其⼦⼥代位⾏使其继承权。
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的晚辈直系⾎亲。也就是说,被代位继承⼈的配偶、长辈亲属、旁系⾎亲均⽆权⾏使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的晚辈直系⾎亲包括被代位继承⼈的⼦⼥、孙⼦⼥、外孙⼦⼥、曾孙⼦⼥、曾外孙⼦⼥等晚辈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能发⽣在法定继承⽅式中。在遗嘱继承中不发⽣代位继承问题。因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只有在遗嘱⼈死亡时才取得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于遗嘱⽣效前已死亡,则其已⽆民事权利资格,⽆法取得继承权。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养⼦⼥、继⼦⼥代位继承的规定包括:被继承⼈的养⼦⼥、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亲⽣⼦⼥的养⼦⼥可以代位继承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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