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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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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省、市妇幼卫生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控制影响剖 宫产的医源因素、社会因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提 高助产技术,实现有效降低剖宫产率的目标.

2。剖宫产率控制在 35%以内,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率逐年降低.

3.妇产科医务人员严禁实施趋利和避责行为的剖宫产手术,切实 降低剖宫产率。

4。妇产科医务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 大力提倡和促进自然分娩。 加强对孕妇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孕妇及其家属对自然分娩的认 识,匡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分娩观,积极促进自然分娩。

5.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产科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采取多种措施 减少产程中不必要的医疗干预,减少并发症,提高助产质量。

6。必须严格熟练掌握剖宫产手术医学指征,做到科学手术,严 禁开展无手术指征及择期的剖宫产手术。

7.实行剖宫产手术签字制度 . 急诊剖宫产手术必须经科主任请示 批准后方可实施 ;非医学指正的剖宫产术必须经科主任批准 , 并填报 《医院剖宫产手评估审核表》,经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进行。

8。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对于没有剖宫产指征,孕妇及其家属要求 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科医生及助产人员要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对符 合剖宫产手术医学指征的,也要向其充分讲清剖宫产手术的利弊 ,在 知情允许的原则下,严格履行手术签字手续。

9。改变服务模式。要改变传统的助产模式,实行人性化、个性 化、科学化的导乐助产模式 .让孕产妇及家人能预先充分了解产程的 发展, 减少因信息不足造成的焦虑和紧张, 降低因精神因素导致难产 的发生.

10.分娩过程中要配有助产士陪同,产科医生要及时检诊,增加 产妇及其家属的安全感及自信心。

11。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及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 转诊工作。高危孕妇剖宫产手术必须有儿科医师在场。

12.医务科要加大监管和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对不遵循手术指征 盲目实施剖宫产手术,使剖宫产率居高不降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妇产科

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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