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纸张要求:材料以A4规格为标准,大于A4幅面的要按A4规格进行折叠,小于A4幅面的要用A4纸进行托裱或复制,如小A4幅面且已装订成册的原始材料加设A4封面夹于材料之上即可;纸质文件的文本格式必须符合公文格式要求,带文号文件必须使用红头文件纸打印(上级文件用彩色打印)。没有文号的方案、总结等的文字材料,首页一律使用便签头格式彩色打印。
2.版面设置:上边距3厘米;下边距2厘米;左边距3厘米;右边距2.5厘米。单倍行距。不设页码或用铅笔在每页页脚正中手写标注页码。
3.字体字号:除文件原件和“四表”、照片、光盘整理外,凡方案、总结等文字材料必须使用统一字体、字号。
文件标题:2号宋体; 一级标题:3号黑体; 二级标题:3号楷体; 正文:3号仿宋体;
数字、年月日: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不加美术修饰; 落款(署名):3号仿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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