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齐物论辨析

齐物论辨析

来源:年旅网


齐物论

导读:整体赏析“齐物论”,即整齐万物之论。庄子提倡齐一万事万物,在他看来,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人与动物是无差别的,正确与错误是无差别的,一切事物都是这样。本篇表现的是庄子对世俗的否定,和对无差别的自由境界的向往。庄子认为,要达到无差别的精神自由之境,就必须超脱世俗观念的束缚,忘掉物我之别,忘掉是非之辩。南郭子綦与颜成子游的对话是全篇的开头部分。在这里,南郭子綦提出齐物论

整体赏析

“齐物论”,即整齐万物之论。庄子提倡齐一万事万物,在他看来,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人与动物是无差别的,正确与错误是无差别的,一切事物都是这样。本篇表现的是庄子对世俗的否定,和对无差别的自由境界的向往。庄子认为,要达到无差别的精神自由之境,就必须超脱世俗观念的束缚,忘掉物我之别,忘掉是非之辩。

南郭子綦与颜成子游的对话是全篇的开头部分。在这里,南郭子綦提出了一个“吾丧我”的境界。所谓的“吾丧我”,“吾”是指超脱世俗、进入到高度精神自由的境界、精神得以升华的自我,是精神上的自我,“丧我”的“我”,则是肉体的、现实中的、有名利是非观念的凡人“我”。“丧”是遗落。因而,“吾丧我”实际上指的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他忘掉了物的存在、自我的存在,混同了物我界限,合二者为一体。

接下来,是他对颜成子游谈天籁、地籁、人籁、他着重对地籁与天籁的描述。他对地籁的描述是实写,对天籁的描述则用虚写。他最终要点明的是,声音之所以千差万别,全是由于各孔窍的自然状态所致。所谓天籁,其实就是因任自然的声响。天籁与“吾丧我”有什么关系呢?在子綦看来,二者同属顺任自然的境界。

第二则故事写的是王倪对啮缺谈至人超越世俗利害是非的观点。

啮缺问王倪是否存在共同的是非标准,即真理标准。对此,王倪用各种不同的动物对居处、味道、美色有各自不同的反应,以此为喻,说明不同的人从各自不同的立场出发,对同一事物肯定有不同的是非标准。庄子混同是非,齐一万物的观点在这里论述得很充分,他赞美了至人的超凡脱俗,表现了他对至人精神自由境界的追求。

长梧子与瞿鹊子的对话,主旨是否定世俗的是非观,主张因任自然,长梧子以梦为喻,说明世俗中人对生死利害的追求实际上就像在迷梦中一样,只有得道的至人才能顺乎自然而清醒地看问题。

庄周梦蝶这一故事广为人知。这种物我的合一,是一种无我的境界,类似开头“吾丧我”的境界。其文辞之有没,想象之奇幻,深为后人所称道。

思想内容

一、对概念的存在以表现

“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凡事凡物都有相对的两面,都以“偶”的形式存在。庄子齐物思想涉及是非,寿夭,成毁,美丑,彼此,物我,身心,大小,利害,安危,生死,有无等对待概念,庄子认为这些对待性的概念都具有相对性,表面性和不真实性,而相对性是相对于比较的方面,角度,标准,时间和地点等等。“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万物莫不大莫不小,从与道同体的至人的观点看,根本不存在所谓此物与彼物的区分,因此更不存在所谓的贵贱之别。但是,作为万物中之一物的人总是以己为贵,以人为贱。正是因为凡事凡物都有“偶”,都以”两行”的形式存在,所以人们观点不一,面对生活与现实,呈现

出各种不同的情态,“然疲役而不之其所归”“其行尽如驰而莫知能止”。

但事实无论怎样争执,“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所以莫不如以道观之,万物齐

一。而事实上万物内含的彼此对待因素是客观存在的。“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指出凡事

凡物都有“彼我”,没有“彼”就没有“我”,反过来,如果没有“我”,“彼”也无法得到呈现,“彼我”相辅相成,无法分离,说明对待概念相互依存。“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这里提到了是非的对立存在。有了是非以后,人们自以为“是”,否定他人观点,“是其所非”,“非其所是”。这一句式已经不仅仅反应相对概念互相依存的状态,而是说相对概念开始交叉开始互相起作用。“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更加深刻的说明“彼是”相因,“彼是”构成“物”,“彼是”无法分开,相互依存,面对这种情况,再做“孰是孰非”的定论,就没有意义了。人们在这多样化的世界里“与接为构??与物相刃相靡”,与其这样,还不如“游心于物之初”,与道为一,与道同体,逍遥自在。

二、主张超越对待概念,实现“道通为一”,达于“齐物”

面对对待概念的存在,主张“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以“同是非”“同然否”的态度去对待人们所作出的是非,然否的区分,这样便可以休心于天(作为整体的世界或道)这个巨大无比的转轮之上(即安命)。面对是非彼此的区分,庄子给出这个道的层面上的方法,需要以心体道。面对是非纷扰的世事,与其沉浸在“此是彼非”之中,不若派遣施肥,超越彼我,泯灭“对待”,而实现“道通为一”。把天地间的万物齐一观之,没有是非,彼

此,对待,这样就少了世事的纷扰,少了“大知闲闲,小知间间”,也少了“与接为构,日以心斗。”“道通为一”和”齐物论”的本质是超越是非,生死等对待的概念,允许不同方面的差异性的存在,各任其分,各足其性。肯定,允许并包容这些差异性的存在,以“不齐”为“齐”,亦是“吹万不同,咸其自取也。”“齐”并不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共相,也并不是建立什么主宰万物的“真宰”,而是一种超越的精神,是同于大通的境界。只有超越世俗施肥彼此的辨争,才能获得对天地万物与人生的全面澄明,才能通“是非,彼此,成毁,生死”为一,随化适境而无待逍遥。

三、“以明”是“齐万物”的方法和境界

齐物论主张超越是非彼此,实现道通为一,达于“齐物”。那么,“以明”是达于“齐物”的方法。“以明”概念是在反面论证中提出来的,作者首先指出世人执着于是是非非的争论,“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而不能达到齐物逍遥境界。于是作者提出“以明”做为达到“齐物”的方法。从事物自性来看,天理是齐同的,“以明”就是要物各任其分,在其本性范围内尽兴发挥,呈现本然天理,从这个角度看,万物是一齐的。“以明”就是要求人们作到“以道观物”,看到事物本源,因为从本原来看,万物都是一样的,无所谓施肥,这样就能泯灭是非,齐同万物,达到齐物逍遥的境界。

四、以“道”观物,以“心”观”道”

“以明”是达到“齐物”的方法,那么要使人们在心灵上作到“以明”,进而去发现万物的本然之理就是要以“道”观物,以“心”观道。“道”与“道枢”,“环中”等概念相关。《齐物论》篇云:“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从“道枢”和“环中”两个概念可以看出来“道”是超越是非彼此,立于枢要和环中位置的,不陷入是非无明的争论之中。那么,用这样的“道”来观照万物,则万物无是无非,无彼无此,万物一齐。

庄子提出“齐物论”思想,认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认为“道”超越是非界限,泯灭一切差别。同时,庄子以心观道并体道。

首先,他认为事物的彼此差别没有客观标准。文中说明,事物的差别没有客观标准,差别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决定的,而是完全由人的主观决定,随人的观察角度不同而有差别。这便是以心观道,以主观的变化来看待万物。认为一切客观标准都不存在,一切都是随主观而转移。

其次,庄子否认认识的可能和必要。“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这些话否定认识的可能和必要,认为顺其自然是最好的,不要动用神明或智识以及喜怒等情感,这样才能得“道”以保全生命,享尽天年。

总之,以“道”观之,就是让事物以本然状态存在,顺应天理自然,各任其分,在“道”的层面上,万物是一齐的。面对纷繁复杂的世间事物,差异性很大,如何面对有着巨大差异性的现实事物又能体会到“道”的存在,进而认为万物一齐呢,只能以心观道体道。“齐物”并不是一种实然的践履,而只是一种关于道的境界的感受。“齐物论思想要求人的世界观的转变,放弃任何自我中心的态度,看待万有自然性和自足性”。

思想主旨

庄子《齐物论》的主旨是“万物齐一”,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1、齐彼是。“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庄子认为,凡物都存在对立面,如果从彼面看不到的话,从此面看则能看清楚。所以说,彼出于此,此出于彼,进一步说,就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此就是彼,彼就是

此。二者的存在,各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不论缺少哪一方,各自均不会存在。“彼此彼此”,也是这个道理。庄子不是把“齐彼是”看做一个简单的口号,而是把它当作一个重要的命题,当作一种重要的方法而对待。“彼是,方生之说也。”“彼是”是一种学说,一种理论,一种不断变化、不断新生的学说和理论。“齐彼是”还是一种方。“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彼与是不互相对立,就叫做“道枢”,“道枢”就是循环,就是围绕“道”这个中心而循环往复,无穷无尽。“道枢”就是“齐彼是”的方。

2、“是”、“非”的存在,是以“彼是”的存在为前提的。既然“彼是”各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那么,“是非”也是各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因是因非,因非因是”,因为有了“是”,所以就有“非”;相反,因为有“非”存在,所以才有“是”的存在;没有“是”也就没有“非”,没有“非”,就没有“是”,二者互相依存,对立而统一。既然“是非”互为前提、互为因果,就不必要把二者分那么清楚圣人们都是不由分说而“照之于天”,就像日月普照那样自然而然,原因就在于此。庄子是把“齐是非”当作一种方来倡导的,正确的是无穷的,错误的也是无穷,与其劳神伤身地去探究“无穷”,不如“以明”,像日月那样无为自然,普照天下。“以明”就是庄子“齐是非”的方。

3、齐物我。庄子的“道”是宇宙万物的“造物主”或“天下母”,人与物,我与物,都是“道”的化身,其根源都来自“道”。所以庄子说:“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没有它就没有我,没有我,也就没有什么东西来体现它。为了把这个道理说明,庄子连续用了几个比喻,“故为是举莛与楹??道通为一”。不论是小草还是大柱,不论丑妇还是美女,不论恢弘的还是稀奇古怪的,从“道”的高度来看,它们都是一样的。“唯达者知通为一”,只有通达的人才能通晓“道通为一”的道理。经过铺垫之后,庄子抛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一结论。从“道”的观念来看,天、地与人是同等、共存的,万物与我是一样的,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庄子不仅将人上升到崇高的地位,与天地同辉,而且还怀有博大胸怀,将万物与人并列,打破了“以人类为中心”的桎梏,破除了人类的无知与

傲慢,将人与物平等对待,具有深刻的生态价值和普适的伦理价值,具有划时代的现实意义。

4、齐生死。庄子的生死观是辩证的生死观。“方生方死??方不可方可。”死与生都是以对方为依据的,从“道”的角度来看,死也就是生,生也就是死。“芴漠无形,变化无常。死与?生与?天地并与?”无形元状,变化无常,庄子把死与生看成和天地一样自然。能把生死当作自然的旅程看待,其实要有高超的胸襟。“予恶乎??不知归者邪!”从这样的反问句来看,庄子对“生”并不感到高兴,对“死”也并不感到厌恶,对生、死是一视同仁的。不仅如此,庄子甚至还将死当作“至乐”来看待。

思想定性

《齐物论》是庄子哲学思想的代表作,这篇文章主要论述万物齐一和是非相对,其中涉及了主体与客体关系的认识论问题。

辩证法是研究事物本身矛盾的学问。庄子对于他所研究的对象,普遍采取了揭露矛盾的方法,由此提出了“彼”与“是”的矛盾概念。“彼”即彼方、对方;“是”即此方、我方。庄子把“彼”与“是”的观念推而广之,用来泛指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矛盾双方。他认为,矛盾双方是相互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齐物论》说:“物无非彼?自是则知之。”任何事物都处于矛盾对立之中,每个事物既是矛盾的此方,又是矛盾的彼方。彼与此既互相对立又共存于一体。只有看到两个方面,才能得到比较全面的认识。《齐物论》接着说:“彼出于是?彼是方生之说也。”矛盾的彼方出于此方,矛盾的此方也依赖于彼方。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不可分离,所以双方是并生并存的。庄子的矛盾双方彼是相因的观点是对矛盾同一性的明确表述。《齐物论》接着说:“方生方死?方不可方可。”指出万物都在变化,必将走向自己的反面。对于任何事物的肯定之中都必然地包含着否定的因素。所以说“方生

方死,方死方生”肯定了生死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这些论述都包含着矛盾对立面相互关系的辩证法思想。

庄子不仅指出了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转化,而且进一步指明了一切事物都是在互相对待的情况下,获得了各自的规定性。世界上没有孤立的存在物,一切事物都是在与各种事物的相互对峙中存在,都是在周围的环境中取得自己的规定性。对于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庄子认为就在于事物自身。万物运动不息,而运动的动力在于事物自身,庄子称之为“自化”。庄子哲学中也存在着否认差别的诡辩论,他的辩证法和诡辩论往往交织在一起,这是庄子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庄子对于事物及其属性的相对性的揭露是入木三分的,但他揭示了事物存在的相对性,却又把这种相对性绝对化,从而得出“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结论,“彼”与“是”完全等同了,它们各自的规定性和稳定性的一面全部被取消、抹杀了。因而也就彼此无差别,于是提出“两忘”之说。这样就将对立的双方化二为一,辩证法也就变成了诡辩论。

庄子生活在一个充满激烈复杂的矛盾的社会现实之中,这就决定了他对各种矛盾有深切的感受。他在揭示各种矛盾的过程中表现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但庄子又渴求对苦难的矛盾现实的解脱,于是幻想并论证无矛盾世界的存在,追求一个无差别的境界,这就使庄子的辩证法滑向了诡辩论。庄子逃脱现实的理想窒息了其辩证思维,使其彼是相因、万物迁流的辩证法流于万物为一的诡辩论,使其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失去了应有的光彩。

现实意义

庄子提出齐物论,主张消除事物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以达到万物平等的境界,但并不能因此将庄子的齐物论思想纳入相对主义的范畴。从齐物论可以看出,庄子主张消除万物差别和对立的前提是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对立的充分认识、了解与承认,在此前提

条件下对对立的观念进行批判和重塑,它既包含了对事物差异性的认识,又不是简单地对差异性的抹杀,而是着重只从主观上消除差异,实现主观意识上的平等,而这并不代表现实中的差异的消除,并且庄子也觉察到日常生活中的差异的不可消除的现实性。但是虽然现实中无法消除,这样做至少可以使差异的事物更加充分展开,进而达到对事物的愈加全面的把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