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油品的发放,润滑油具的管理与使用,润滑油品的代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焊装车间所有设备的润滑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用于硫酸生产线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等;本制度所称润滑油品包括润滑油、润滑脂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修订本企业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及设备润滑手册;
(二)负责硫酸车间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技术管理人员,对车间设备润滑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审核设备选用的润滑油品、代用油品、油品添加剂及油品的变更,组织和审批润滑油的代用及国产化工作;
(四)审核各油品使用单位提出的设备润滑“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指示表或润滑卡片记录和用油计划,监督、指导各单位“三级过滤”的管理工作;
(五)审查车间大机组及重要机泵的润滑油品定期分析化验单; (六)检查与考核车间润滑油油品的选购、贮存、保管、发放、使用、检验及润滑器具的管理;
(七)组织学习、推广设备润滑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
第六条润滑油品使用单位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工作,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编制本单位设备润滑手册,应明确所有设备润滑油品的种类、规格、加注油点、初装量、换油周期、换油标准等;制定润滑管理规定和各级润滑管理、操作人员职责,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设专用润滑油库站,以满足设备润滑的要求;
(二)每年根据本单位人员、设备变更情况编制和修订本单位所管设备润滑“五定”表润滑卡片或记录,做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及“三级过滤”工作;
(三)制定并上报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用油计划;
(四)搞好本单位设备日常润滑管理、润滑技术革新等工作,及时处理或解决润滑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设备润滑状况;
(五)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油品的入库、贮存、使用和废油回收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润滑品的添加、更换记录、合格证、化验分析档案,并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七)编制本单位需定期进行润滑油质分析的设备清单,对于关键机组按照要求每月必须进行质量指标检验;对于一般机泵的在用润滑油品,应在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中专门制定监测办法,主要采取目测等简便易行的方式确保在用油品质量合格;
第三章 润滑油品的贮存与保管
第一条 润滑油库站及储存库房应防雨、防晒、防尘、防冻、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其中车间装置润滑油站应执行公司润滑油站管理规范见附件;
第二条 各种贮油容器及用具应定期清洗,大贮油罐每年清洗一次,或放空后立即清洗;小罐随空随洗;各种贮油容器应确保清洁,完好无损,零附件齐全,并标明油品的名称及牌号;
第三条 装有油品的容器应按种类规格分组、分层存放;层间应用木板隔开,每组要有油品标签,注明油品名称、牌号、入库时间及质量鉴定时间,不许混放;
第四条 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3个月以上或倒罐时必须检验;化验不合格的按废油处理,严禁使用不合格超标油品;
容器在换装不同种类、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照规定彻底冲洗干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第四章 润滑器具的管理与使用
第一条 润滑用具尽量按统一的规格、标准进行购置或制做,并按岗位需要进行发放;基本用具有: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桶箱、抽油器、提油桶、油壶、接油盘、过滤漏斗、油脂桶、油脂铲、油脂等;
第二条 各润滑器具应标记清晰,专具专用,保持清洁干净,润滑器具破损时要及时修理或更换;油品使用单位按润滑油品的品种、规格,用成套配备统一规格的润滑油品器具;
第三条 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桶箱每3个月清扫一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洗一次;用具各部的过滤网要班班检查,及时清洗;
第四条 三级过滤:
(一)油浴润滑方式的一级过滤为领油大桶到固定贮油箱桶、二级过滤为贮油箱桶到油壶、三级过滤为油壶到润滑部位;
(二)循环、集中等润滑方式的必须从领油大桶经滤油设备后方可加入油箱,其它严格按设备润滑系统说明书进行; 第一条 三级过滤过滤网要符合以下规定:
(一) 汽缸油、齿轮油或其它粘度相近的油品所用滤网:一级40目;二级60目;三级80目;
(二) 液压油、透平油、冷冻机油、空气压缩机油、全损耗系统用油、车用机油或其它粘度相近的油品所用滤网:一级60目;二级80目;三级100目:
(三) 如有特殊要求,应按特殊规定执行;
第五章 润滑油品的使用
第一条 设备的润滑装置、润滑工艺条件及选用的润滑油脂必须符合制造厂使用说明书或有关润滑规定,以及本单位设备润滑手册的规定,不得任意滥用或混用;
第二条 严格执行设备润滑“五定”管理: (一)定点:规定每台设备的润滑部位及加油点; (二)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三)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的润滑油品牌号; (四)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五)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第三条设备润滑的加油标准
(一) 油润滑如有加油刻度线,应以刻度线为准,无刻度线时应符合如下规定.1循环润滑:正常运行时油箱油位应保持在2/3以上;2油环带油润滑油环内径D=25~4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4.油环内径D=45~6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5;油环内径D=70~13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6;3浸油润滑滚动轴承的浸油润滑:n>3000r/
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中心以下,但不低于滚动体下缘;n=1500~3000r/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中心以上,但不得浸没滚动体上缘;n<1500r/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的上缘或浸没滚动体;变速机的浸油润滑:圆柱齿轮变速机油面应浸没高齿轮副低齿高的2~3倍;圆柱齿轮变速机油面应浸没其中一个齿轮的一个齿的全齿宽;蜗轮蜗杆减速机油面应浸没蜗轮齿高的2~3倍,或蜗杆的一个齿高;4强制润滑:应按有关技术要求或实际标定确定;
(二) 脂润滑1n>3000r/min时,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3;2n≤3000r/min时,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2;
第三条设备润滑的换油标准:
各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润滑油品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换油标准,由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专业人员进行判定,并严格执行;
第六章 废油品回收与再生
各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做好废油品的回收、再生和处理工作;设备更换下来的废油由物资装备部门做好收集工作,经设备管理部门确认无法再使用的废油,可按规定处理;经再生处理可以回用的油品,必须在处理后经化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
设备润滑管理作为设备管理专业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结合各项检查加强对润滑管理工作的检查,检查结果要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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