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中心防火防盗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中心经营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中心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全体正式员工。
行政部负责此方案的制定、解释、培训,各部门协助行政部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一、组织与结构
1、中心各部门均实行防火防盗安全责任制,设防火防盗责任人。中心的防
火防盗责任人由校长,及各部门防火防盗责任人按照相关要求承担责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3、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二、管理细则
1、防火防盗工作要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由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 2、各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制度,如有违反,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3、各室设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乱动,室内电源不准随意改动。
4、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其他部门
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5、对进入中心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
6、中心员工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7、中心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中心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8、要经常检查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9、物资、设备,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采取严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员下班后,要做到关灯,断电,关窗,锁门。
11、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备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员工丢失钥匙应及时通知行政部,门禁卡需要通过专人设置备案。
12、在集中学习或开会、休息时要锁门,防止发生被盗。
13、晚班人员要做好夜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害程度,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14、通过经常性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活动,抓好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职工和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
三、奖惩说明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
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7、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8、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10、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11、为保护中心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3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7、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8、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9、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10、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
赔偿金);
11、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12、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13、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4、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15、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16、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17、员工盗窃中心财物,依据中心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行政部对此制度有修订及解释的权利。
财务管理制度
1. 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会计法》及学院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
2. 熟悉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健
康运转。
3. 学院所需经济的活动必须在财务室监督下进行,由财务室统一支出;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 财务室必须确保资金的安全。每天下班前必须及时把当天的营业款
存入银行;现金不得在办公室过夜;若咨询组未及时上交款项,财务室要及时追缴或向学院领导反映;须做到日结日清并保证款项的安全。
5. 建立票款分离制度,即开票(盖章)、收(付)款须两人联手完成。 6. 费用的借支程序: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院长批准后,交出纳
处领取款项;借款金额在壹佰元及以下者先由使用人垫付。 7. 费用的报销程序:报销人把需报销的票据整理好,经院长批准后到
出纳处报销(需在票据上注明使用人<采购人>、日期、使用用途等);车费在五十元及以下的统一在每月的1日、15日报销,超过五十元的可随时报销。
8. 财务室须严把考核费用的支出。对欠学费、未交考核费用、证书工
本费用的学员,未有院长的特批,一律不得付考核费用,否则追究财务室相关人员的责任。
9. 手续不齐全的一切款项,概不支付。 10. 相关文件及表格:
A、物品申购单 B、费用报销单
LCBG009/A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设备的采购 第二章 设备的入库 第三章 设备的保管 第四章 设备的出库 第五章 设备的管理 第六章 设备的维护 第七章 设备的维修 第八章 设备的报废 第九章 附件
第十章 相关文件及表格
第一章 设备的采购
1. 各部门、各专业根据业务、教学需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填写“物
品申购单”,经部门主管、校长批准后由相关人员购买。
2. 办公日用品由仓库管理员根据库存数量而申购,自行控制数量。亦
可选择较便宜、质量有保障、就近的供应商专职送货;由学院办公室负责选择供应商。
3. 办公日用品由学院办公室购买,专业性较强的设备由学院办公室和
申购人一起购买。
4. 购物时一定要在合法供应商中“货比三家”后,选择价格最低、质量最
好、有保障、就近的原则;并索要。
5. 对于购买物品金额较大(指壹仟元及以上)的由采购人拿样品或将
详细情况反映给校长后由校长裁定。同时在采购前应明确必要的采购信息:如物品质量、交货时间、付款条件、服务要求、价格等;采购时将钱帐分管。
6. 教材由教务处或学院办公室指定人员购买,不属于设备范围内。 7. 购买物品费用在100元及以下的由购物人先垫付,超过100元的由
购物人(非申购人)申请借款,借款和报销程序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设备的入库
1. 购买的所有物品必须入库、登记,凡未入库的物品,学院一律不给
予报销费用。
2. 设备购买后由设备申请人负责安装调试,调试不合格则由采购负责
人与供应商联系处理,调试合格则由采购人负责办理入库手续。 3. 由采购员凭收据或及物品申购单连同采购的物品办理入库,仓
库管理员负责清点数量,同时对物品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要求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在购物上签字确认。
4. 入库单要求记录精确,记录内容包括:入库物品名称、数量、入库
日期、物品的价格、金额、经手人签名。
第三章 设备的保管
1. 仓库管理员按照物品的种类将列入固定资产类或列入消耗资产类中。 2. 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将易燃易爆物品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的
警示标志。
3. 注意防火防盗、防毒,锁匙专人携带,若有物品与数量不符仓库管
理员负责。仓库管理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所造成的损失全部个人负责。
4. 仓库管理员在每月月底对所有的物品(出库、入库、库存物品)进
行统计盘点并填写报表,报请校长阅示后交学院办公室备案,同时接受财务室会计指导、监督。
5. 仓库要求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类物品分类摆放,标识
清楚,库存数量一目了然。发现有短缺物品及时提醒相关人员及时采购,确保各部门、专业物品不出现空缺现象。
第四章 设备的出库
1. 所有物品一律按“先入后出”的原则。
2. 领(借)用物品时,由仓管员填写《物品出库登记表》,写明物品名
称、数量、单价、金额、日期以及作何用途,并由领物人在《物品出库登记表》签字确认。
3. 发放后仓管应及时记帐并将《物品出库登记表》整理好,以备考查。 4. 借用物品要作好详细的归还记录,对于到了归还日期还未还者,仓
库管理员应及时追查。
5. 对于贵重物品,长时间借用时应由校长批准(教学除外),并由指定
人员操作,同时在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仔细核对配件的数量、以及功能的完整性。
6. 对于紧急情况发放物料,可以先发物料后补单,但必须经校长同意。 7. 如仓管员不在学院时,由仓管员指定人员经手仓管事务,属于配送
的材料,仓管员按照配送的标准凭报名处开出的收据、、发料,并在收据上盖“已发料”章和《物品出库登记表》注明收据或号及学员姓名,以便认别。
第五章 设备的管理
1. 仓库和财务室应一年进行一次全校性的设备登记盘点。
2. 采用“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部门主管负责该部门的所有设备。 3.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谁损坏,谁负责”。
4. 员工离职时,由仓库管理员核查,经核查无误后方可在“员工离职表”
中签字。
第六章 设备的维护
1. 各专业教师按照保养要求负责本专业设备的保养维护。
2. 其它设备由设备的保管人负责进行日常的维护以及定期维护,并将
维护的情况记录在《设备保养/维护记录表》中。 3. 在设备维护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按“设备的维修”进行处理。
4. 设备的管理人有责任监管设备安全并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章 设备的维修
1. 对于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故障,则由设备管理人(非使用人)负责
联络维修。
2. 对于尚在保修期内的设备,则通知供应商进行维修。对于不在保修
期内的设备,则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确认是否具备维修能力,如不具备则向校长提出外修申请,如具备自行维修的则自行维修。 3. 对于外修后的设备,由设备使用人负责调试确认。
4. 对于已没有维修价值的设备按“设备的报废”进行报废。 5. 设备在维修期间应采取适当的标识,以防误用。
第八章 设备的报废
对于已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由设备使用人负责提出设备报废申请,报校长审核,后实施报废,并在《设备登记表》中予以去除。
第九章 附件
本设备管理制度中的设备亦指物品、资产、教学设备、办公室日用品。
第十章 相关文件及表格
1. 财务管理制度 LCZD002/A 2. 物品申购单 LCBG009/A 3. 物品出入库登记表 LCBG011/A 4. 设备保养/维修记录表 LCBG018/A
教学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教学原则 第二章 开设新专业 第三章 课前准备工作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五章 检查/监督机制 第六章 《教学大纲》的编写 第七章 “教案”的编写 第八章 教研教改 第九章 学员考查 第十章 班主任工作 第十一章 相关文件及表格
第一章 教学原则
1. 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等相关法规。
2. 为人师表,发扬优良教师传统风格。
第二章 开设新专业
根据市场和学院发展的需要,学院开设新专业,需进行以下工作: 1. 由招生就业办的业务拓展组进行市场调查、市场需求的预则,并写
出市场调查报告或可行性报告。
2. 调查的内容和对象根据专业的类型而进行设计和有针对性的选择调
查对象。
3. 学院办公室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讨论是否开设该专业,讨论实行民主
讨论、决择。
4. 教务处的教学组、教研组根据学院办公室的决择而写出《教学大纲》
和选择使用教材、实操设备、授课教师、班主任和收费标准的制定、
申报;编写《教学大纲》的主要是根据国家省市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5. 在完成上述工作后,由招生就业办进行广告策划、广告单的制作和
宣传、咨询工作。
第三章 课前准备工作
1. 根据专业类型及学院情况选择班主任、授课教师、授课教室,实操
设备的准备工作。
2. 根据《教学大纲》及师资情况确定课程表并由已确定的教师编写“教
案”。
3. 班主任制作好“学员点名册”。 4. 教材的发放、学员证的佩戴。
第四章 教学管理
1. 每次上课之前对学员进行点名考勤、检查核对学员证,将考勤表存档,
并要求所有学员的手机关机或转为振动。
2. 开新班上课前要宣读《学员管理制度》及上课的注意事项和讲解学
院情况、专业的发展前景,安全法律教育。
3. 在开课的第二周由班主任选举出班长,任课教师协助。
4.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教案”进行授课,不得随意拖长或加快授课
进度,如确因教学需要或学员强烈要求,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方案加课或减课等。
5. 教法得体,重点难点处理得当,因材施教,理论要切实联系实际,要注
重实操,提倡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6. 板书要求清楚、规范,设计合理,切忌照抄课本;教师上课要做到
严肃又不失生动,仪表大方得体。
7. 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可布置适量的作业; 作业要及时认真批改,有评
语。
8. 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随意拖堂。
9. 教师因公出差需调课,要提出课程安排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教师
不私事或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调课均由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换,严禁教师私自调课或代课。
10. 对欠费学员进行协助催缴欠费工作。 11. 及时传达考试信息和收取考试所需资料。
第五章 检查/监督机制
1. 由教务处主任牵头带领教学组长、教研组长、考务组长经常性组织
教学检查、监督,促进教学的良性发展和改进。
2. 检查/监督的范围:教学大纲、教案、课堂纪律、教学质量、教师/
学员出勤、学员/工作证佩戴情况等属于教务教学方面的工作。 3. 不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抽查上课情况,并记录存案。
4. 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检查/监督工作,深入教室听课:校长2节、教务
主任6节、教师4节、班主任本班至少听课2节。
第六章 《教学大纲》的编写
1. 严格按照《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要求制定出《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一经制定、批准,要严格执行,如需变动须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
2. 教务处的教研组必须在接到新专业招生前撰写好《教学大纲》,并交
教务处研究、讨论它的可行性,是否符合深圳市劳动部门或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标准、要求;在教务处确定后,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存档。
3. 《教学大纲》要求明确该科目的章节内容、教学安排、学时分配、
使用教材、教学进度、教学方法等;一般以2课时为一教学单元或四课时为教学单元(详细见样本)。
4. 如上级主管部门暂无发布学院根据市场需求而开设的专业,可按市
场需求制定教学大纲,并组织专家论证教学大纲的可行性,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章 “教案”的编写
1. 教师上课前必须写好该节课的教案,严禁教师无教案上课;在上完
该专业课程后统一上交教务处备案、存档,以备查验。
2. “教案”应根据要求写明教学目的,根据教学的目的和培训教材,每节
课均标明重点、难点,说明解决重点难点的具体教学策略。 3. 根据教学内容及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重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
训练,教学方法应突出技能培训学院的教学特点。
4. 对于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课型、不同学科要灵活编写符合教学需
要的教案,允许不同风格的格式,但必须保证:①书面填写规范②教学过程完整,纲目清楚,有小结,作业内容充实(含实操)(详细见样本)。
5. 各专业编写的教案年终由教务处统一收取、存档,以保证教学质量的
连续性。
第八章 教研教改
1. 教研教改是提高教师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
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在教务处指导下,具体由教研组牵头,各组配合。教研组应定期组织教师实施所有课程的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提出教改方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 教研教改的重点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创新。教师在掌握
本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体系以及重点、难点的基础上,应认真钻研本课程的基本理论,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应熟悉有关课程的内容,应经常注意本门课程知识发展的动向,收集新资料、新案例,掌握新知识。
3. 所有教师,特别是非师范院校毕业的青年教师,都应认真学习和研
究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掌握教育基本理论,按照教学规律的要求、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业务水平。
4. 经常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应提倡教师采用启发式教学,反对满堂
灌,讲求实效,教研组应注意总结并推广好的教学方法和经验。 5. 各教师每年终要写出教学总结报告,年终时教务处要对教师进行全
面考核,总结包含如下内容:①进度计划完成情况;②学员理论成绩与实操考核情况;③学员与教师双方检查成绩与沟通情况。 6. 各教师应协助班主任作为每班结业学员进行统计分析,并对未达要
求的作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第九章 学员考查
1.各专业教师、班主任应按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考试时间安排,调整好
课程,按时参加报考、考试。学院不再另行组织内部或结业考试。
2.对个别专业上级主管部门暂无组织考试的专业或学员不需参加的,由班主任、专业教师在本班结业前,举行学员结业考试,考试后应按第八章第六节规定办理。
第十章 班主任工作
3.每专业开班前指定一名班主任,班主任可由学院工作人员或教师担任,尽量不安排担负本班教学的教师担任。
4.班主任应定期开展学员意见调查、学员访谈,对有个别问题学员要不定期进行跟踪访谈,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5.班主任应组织学员举办有益于学习,有益于自身职业的活动。 6.班主任对结业学员要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一章 相关文件及表格
1.《人事管理制度》LCZD008
2.《叉车专业安全操作规程与守则》LCZD026 3.《电工专业安全操作规程与守则》LCZD027 4.《电脑专业安全操作规程与守则》LCZD028 5.教案样本 6.教学大纲样本
7.交报考资料登记表LCBG005/A 8.听课评价表 LCBG010/A
9.《设备/保养维修记录表》LCBG018/A 10.《学员上课点名册》LCBG023/A 11.毕业成绩统计表LCBG025/A
学员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温馨寄语 第二章 报名及注意事项 第三章 学员守则 第四章 课堂守则 第五章 考试管理办法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第七章 转班条件程序 第八章 退费规定 第九章 毕业 第十章 就业规定 第十一章 就业跟踪服务 第十二章 就业调查、分析
第一章 温馨寄语
亲爱的学员朋友: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的各项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您顺利学习、考证、就业;让您更了解和掌握学习过程遇到的有关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下,现就学员在学习中的有关事项规范如下,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第二章 报名及注意事项
1. 学员报名请详细阅读简章内容,如有疑问,请到报名处详细咨询。
根据自己的需求、基础、时间等情况选择适当班级学习。 2. 报名时带上一张一寸照片,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留下联系电话,
以便开课后的教学跟踪与考核等方面的联系。
3. 学员若联系电话改变,要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否则因联系不上而
造成的后果由学员自负。
4. 需报考相关资格证的培训项目时,请在报名时了解清楚相关的报考
程序及所需报考资料,以便提前做好准备,准时报考。
5. 报名后妥善保存好自己的收据和学员证,凭证上课,若遗失需交办
证费20元。
第三章 学员守则
1.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习。
2. 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3. 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任课教师或教务处请假。 4. 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凭学员证上课,不准相互换班。 5. 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与教师配合,做好听课笔记。 6. 及时调整心态,以最佳精神状态迎接学习。 7. 下课勤练习,有困难,找老师。
8.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教室整洁,放学后自觉把垃圾带出教室。 9. 杜绝浪费现象发生,教室无人时请自觉关灯、关空调及门窗。 10. 因政治、自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停课,教务处另行安排。
第四章 课堂守则
1. 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旷课;如有特
殊情况需与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提前请假。
2. 遵纪守法,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 上课时佩带学员证,并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无学员证的学员,校
方有权拒绝、阻止入课堂上课;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人听课,不得擅自换班、转班。
4. 我院的每个专业均实行试听制度,有试听需求的学员可在开课后享
有一次免费试听课的机会,但需到咨询组办理试听手续并佩戴试听证。
5. 保持教室卫生整洁,学员自带的饮料、食品,下课后应自觉将包装
袋及杂物扔到果皮箱内,课堂内严禁吸烟。
6. 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与教师配合,应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
态,不得在教室内接听电话及喧哗,影响教学秩序。
7. 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开展意见调查,对教师或其他有意见或建议,请
与教务处联系。
8. 为提高教学质量,学员有义务和权利对教师教学进行监督。 9. 因政治、自然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出现时,本校按有关规定另行处
理。
10. 气象台发布4号以上风球及黑色暴雨信号时,本校将自动停课,不
作另行通知,课时顺延。
第五章 考试管理办法
1. 学院采用考试、培训分离的原则,即学院负责培训,为学员代办申报考
试、代收代交考核费等事项;具体考试的其它事项由主考部门(劳动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学院仅为传达、协助。
2. 凡经学院培训结业的学员,符合(职业技能鉴定、特种作业类等)
的报考条件,均可报考;报考时需提供所需的资料,到咨询组申报或自己直接申报。
3. 按照物价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培训费、考核费。 4. 对未在主考部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费及所需资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学员自负。
5. 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认真校对准考证上的登记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
专业、考核类别),如发现错误立即到咨询组进行登记、更改。 6. 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认真阅读《考场守则》,
并遵守执行,违反考场守则所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7. 考试成绩查询按照考试类别所规定的时间后查询,查询成绩可拔打相关
的电话或上网查询。
8. 在主考部门把证件发到学院后,学院会及时通知学员领取。 9. 领取证件时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或其它证明文件,委托他人代领的,
须持代领人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证件(身份证或学员证)原件,并在领证登记表签名。
10. 如证书不慎遗失,可直接向发证机关按规定申请补件,学院可
协调办理。
11. 附理论/实操考试守则
理论考试守则
1.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服从考评员及监考员的安排;
2. 考生应在考试时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验,迟到30
分钟者不得入场,开考后30分钟方可交试卷离场;
3. 考试中保持考场安静,不准喧哗,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发现有
试或舞弊者取消考试资格;
4. 除本场监考员、考评员、巡考员及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5. 考试过程中不准吸烟,除交卷外,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否则视为交卷
处理。
6. 考试完毕,考生应将考卷交给监考人员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
场周围逗留或大声喧哗。
7. 违反考场规则得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严重者第
一次警告时即可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实操考试守则
1.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服从考评员及监考员的安排。 2. 考前,考生应对考试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如设备有问题,应向考评员
提出更换,设备良好无误则签名确认。
3. 考试中保持考场安静,不准喧哗,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发现有
试或舞弊者取消考试资格。
4. 除本场监考员、考评员、巡考员及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5. 考试过程中不准吸烟,除交卷外,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否则视为交卷
处理。
6. 违反考场规则得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严重者
第一次警告时即可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第六章 学籍管理
1. 学籍保留:学员因特殊情况可申请保留学籍,学籍保留期限为两年,
逾期如需延期,则可再次提出申请,保留期间自再次申请批准之日起计。
2. 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一期学不会要继续学习的学员,到学院咨询组
凭学员证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经班主任,学院领导批准;批准后到咨询组换领学员证。违纪开除的学员不得享受此权利。
3. 学院招生就业办的咨询组将学员报名时所填写的资料均要按类别归
档保存;教务处的教学组要将学员上课的考勤记录、学习情况等要按专业、类别归档保存及其它组室均要严格将学员在校的如考试情况、就业情况记载、存档。
4. 经批准保留学籍的学员,如遇学院调整收费标准,应按现行收费补
齐费用。
第七章 转班条件程序
1. 学员报名及开课前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要转入其他班或以后的班级,
学员可执学员证、收据(二者缺一不可)到报名处办理转班手续。 2. 报名开课后三天内如学员感觉难易不适合自己,申请转入其它班级,因
转班产生的多余费用不再退还,如出现费用不足需补齐差额。 3. 五天后,一律不予办理转班手续。
第八章 退费规定
本项内容根据深圳市劳动保障局相关文件制订:
第一条:属下列情形之一,本校退回全部费用且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1. 超出本校办学许可证规定范围招生的(联合办学除外); 2. 本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开课的班级;
3. 因本校原因要求学员转班或延期开班(延期考试的不在此范围)造
成学员退学的;
4. 因本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学员退学的。
第二条:学员报名注册后:开课前申请退费的,退回收取学费的80%费
用;完成1/3学时及以下的,核退50%费用;完成1/3以上—1/2学时退学的,核退30%的费用;完成1/2以上学时退学的,不退费用。教材费、已申报考核的考核费不予退返。 第三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学费不予退还; 1、 2、 3、
学员被学院开除学籍者,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者; 学员私自辍学或旷课两周以上者; 经协商已经同意并办理转班者;
第四条:学员退费时间从学员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开课时间从所报班
级的正式上课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学员要求退费应履行以下手续:
1. 由学员本人或代理人向本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并出具有关材
料和凭证;
2. 本校根据有关规定认为材料不全需要补充的,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
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
3. 本校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退费的决定; 4. 本校认为可给予退费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区别不同情况核定退费
金额,退给学员;学员或代理人凭本校的收据及学员证(二者缺一不可)可到本校报名处,签字领取退费;由代理人领取退费的,其代理人须有委托书和双方的原身份证。
第六条:学员对本校的退费决定不服的可通过下列途径申诉: 向本校的业务主管部门龙岗区劳动局申诉。
第七条:本项规定的依据是《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及《深圳市龙岗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市龙诚职业培训学院。
第九章 结业
1. 在所有课程将近结束时,由招生就业办就业组进行就业需求登记,
对有就业需求的学员准备好就业岗位(详细见本制度的第十一章)。 2. 在课程结束后进行一次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即是职业资格考试(操
作上岗证)的模拟考试;针对考试情况由班主任召开任课教师会议,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学员的职业资格(操作上岗证)考试的通过率。凡是参加部门组织考核的专业,学院不再考核,未参加考核的专业,由学院组织考核。
3. 根据结业考试的成绩,考务组给合格学员做好结业证。
4. 对上课不足总课时80%的学员,要求学员写出书面申请方能参加考试。 5. 职业资格证和操作证分别由市区劳动部门、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门组织考试。
6. 对职业资格证或操作证考试未通过者,由考务组列出名单,咨询组
及时通知该学员继续学习和补考。
第十章 就业规定
1. 有要求学院推荐就业的学员报名时在备注栏内注明“需推荐就业”。 2. 招生就业办的就业组根据学员报名时的资料留意相应的就业岗位。 3. 学员按规定学习完规定课程,结业(结业考试)时到招生就业办领“学
员就业推荐表”并按表格上的内容如实一一填写和送给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把所有填写好后将表格复印件(非原件)交招生就业办就业组,由就业组根据学员情况进行推荐相应专业、水平的就业岗位。
4. 推荐工作时,有权利要求经办人如实告知面试单位的电话、地址、
联系人。若所推荐信息不准确或工作人员失误等其它人为造成的原因,学员可到学院办公室投诉,经查属实将追究经办人责任。投诉电话:28627466。
5. 学员在求职过程中,应本着实习心理,调整好求职心态,掌握求职
技巧,谦虚、礼貌对待面试人员,认真如实填写求职简历表,准备好求职必备资料、证件并注意安全。
6. 若面试不成功,则由就业组再次推荐,至到成功为止;若成功,就
业组则列为就业跟踪行列,准备“就业跟踪服务”。
第十一章 就业跟踪服务
1. 凡学院推荐就业的学员一律要进行跟踪服务一年,按照已就业学员
的30%范围抽查。
2. 根据学员情况、学院情况可选择电话或直接上门回访方式。 3. 所有的回访,包括电话回访、上门回访或其它形式的回访一律要进
行调查的登记(填写“学员就业跟踪表”),未登记者一律视为未回访。 4. 回访内容包括学员的工作岗位、工作情况、薪资情况等,有必要时
可留照片或摄像作为回访的记录资料。
5. 所有原回访记录资料,包括“学员就业跟踪表”和“照片”或“摄像”资料
一律由招生就业办整理交办公室存档。
第十二章 就业调查、分析
1. 招生就业办的就业组要把就业调查、分析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要
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中;学院将对就业调查、分析的
业绩作为一项评估部门、员工工作的重要评估内容。
2. 根据学院的情况和所调查的岗位性质,可选择电话调查、上门到企
业、工厂或其它行为的方式进行就业调查。
3. 每次调查完毕后要及时做好就业分析,并将调查情况、分析情况报
告交学院办公室审阅。
4. 所有的就业调查、就业分析记录均要及时存档,以备查验。
学院教师管理制度
一、教师的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 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种规章制度。 4、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
5、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6、教师应履行与自己职称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评价是。 二、老师工作基本要求
1、教学基本要求。
2、为了了解教师才教学情况并开展互相学习,实行听课制。 3、严格执行学院考试制度和遵守考试纪律。 4、期终要按时上缴教学总结和课程考试分析表。
5、通过座谈、问卷等形式调查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加强教学针对性。
三、奖励与处分
1、对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2、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或规定严肃处理。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学文书档案管理内容
1.上级及学学院有关培训教学工作的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文件;
2.学院关于培训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3.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4.有关培训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5.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资料。 二、教学业务档案管理内容
1.各专业教学大纲(教学纲要或教学实施纲要)、教学计划安排; 2.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表; 3.各培训班课程表;
4.理论考核试题、标准答案、学员试卷样卷; 5.各专业学员理论成绩登记表;
6.各专业培训班学员实践操作考核情况登记表。 三、归档与管理
1.教学文书档案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按年度建档、保管; 2.教学业务档案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按专业和开班时间建档,试卷保留三个月,不及格及补考学员试卷保留一年。
学院后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的后勤管理工作,以管理来保护好学院财产,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班主任要加强对学员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原则上必须使学员对损坏公物要有认识过程,并能自觉做到照价赔偿。各班对损坏公物要有记录,期末交办公室核对并留档。
二、教师使用公物要办理出借或登记手续。调离本校,办公室要逐一检点回收。丢失或损坏要赔偿,私自转借公物,而检查或移交时仍未归还者,双方按赔偿价的80%罚款,限期收回公物。
三、节约用电,及时关灯。教室内无人或白天光线正常不开灯。 四、对于教学使用的录音机、磁带、投影仪、多媒体、电教器材的管理,为确保用于教学,尽可能发挥其作用。
1、由教务处登记造册,落实班级、科室、或个人保管,开学初登记,学期末,由办公室、教务处一道验收、入柜。
2、落实后,凡非课堂教学,不得提出教室外,遇班级室外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教务处批准方可。
3、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必须及时送交办公室检查,由总务处安排修理。
4、保管不善而丢失,或非在课堂使用而摔坏、明显地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要酌情赔偿,凡自然损坏可免于赔偿。
五、班级公物管理、使用、情况有关规定:
1、开学就绪后,办公室将公物与班交接手续,直接承包给班级管理,期末检点回收,对管理好的班级要给予表扬。
2、属于班级责任损坏的公物,原则上要及时修理,办公室负责不定时检查。
3、教室的玻璃、门窗、桌椅、墙壁、图、电、等公物损坏在期末办公室检点,落实修理。
六、食堂人员搞好室内卫生做到清洁整齐,保持餐具、饮具清洁、定期消毒处理;加强食品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师生按照规定时间就餐,不提前。
七、定期对校舍电线、电路、开关、插头进行安全检查,学员要做好饮食卫生,不买过期变质食品,化学老师和实验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化学药品,严格管理易燃、易爆、极毒药品、严格实验要求和操作规范。
八、定期对固定资产盘查,做到账、卡、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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