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乐市新区营融线(峡漳线-占前路)道路绿化工程 会议议题:道路绿化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 会议时间:2015年6月30日上午
会议地点:长乐市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会议室 参加单位:
建设单位长乐市园林局
长乐市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设计单位福建艺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省嘉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州隆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参加人员:详见会议签到表 会议主要内容:
2015年6月30日上午,在新区指挥部召开了长乐市新区营融线(峡漳线-占前路)道路绿化工程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形成如下内容:
施工方:
1. 地被高低对后期景观效果不好。
2. 细叶雪茄花头尾用会影响行车视线,不安全。 3. 每一地被分段太短,建议拉长到30M。
4. 茉莉在公交站旁易被踩踏。建议更换成四季桂。 5. 地被太稀,建议加密。
6. 地被品种太多。建议不改变风格的情况下,地被品种适当减少,有些品种不易采购。
7. 清单上黄山栾树少了6棵、
8. 宽度上种植三种地被是否品种太多,建议换成单一品种地被,便于后期养护。
9. 龟背竹不易成活。
10. 需要道路施工予以配合,请建设方予以协调。
设计方:
1.工期紧迫,常用的大苗,经建设方同意后可以允许适当将密度调小;
2.细叶雪茄花在头尾种植不会影响行车视线;
3.对于种植土壤的要求至少要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4.出对短期景观效果的客观要求,对苗木要求比较高,地被种植可以适当调密。对于采购比较困难的地方品种要适当的调整或者替代,调整前须经过建设方同意。
5.陶艺的意向图片建设要提供,也可由施工方提出照片,相互协调。有建设方进行确定。
6.大乔必须采用假植苗或者袋装苗,不得采用砍头苗。
监理方:
1. 陶艺容器选择上尺寸及规格要符合图纸要求,为了能够提升景观效果建议采用色调比较明亮的容器。
2.为了短期内达到景观效果要求,施工方选苗时要求尽量选择叶片数量较多的苗
3.针对地被品种较多的情况,原则上尽量不要变更,如确需调整,必须以设计为主,尽量不改变设计风格。
4.针对地被品种比较多的情况,施工方应该综合考虑苗木对土壤的适应性,对种植的要求应该更加严格,更为注意。
5.苗木运输到现场前,施工方应提前通知我们监理方,在苗木运输到达现场时进去验收确认。
6.施工方提出变更,应在变更前,对变更的造价进行估算,并报送相关单位。
7.由于现场道路施工尚未全部完成,施工方应该认真进行交接工作,如果有调整的部分应该及时提出,并通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
业主方(园林局):
1、 2、 3、 4、 5、 6、 7、 8、
茉莉,在之前的道路地被没有被采用过,作为尝试使用。 1.6M宽度上种三种地被,是考虑到平常老百姓观赏作用。 针对施工方提出的分段拉长,15M改成30M,予以支持。 部分地被应试种,试种面积300平方米,再看景观效果。 龟背竹也可以用类似品种替代,尽可能不要改动。 变更造价应予以控制,尽量控制在5%以内。 大苗品种不能变动。
陶艺容器现场看,再确定,尺寸按图纸及清单要求。
9、 无法施工的部分,清单核对时要提出。
10、 黄山栾树数量最终按实际结算。
11、 挖穴与土方量要核对,用正式文件提出。
业主方(新区办):
1. 设计变更,个别优化设计,选做示范段,现场观看,再确定调整。要变更的按程序变更,工作联系单方式,经业主同意。
2. 道路断面有调整,两边绿化按调整后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3. 因道路施工有变更,渠化岛施工前需要与道路施工方对接。 4. 工程量清单及核对工作应及时做。
5. 工期要求为1个月,即8月份之前完工。
6. 树苗尺寸规格应该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土壤应选用好的土壤。 7. 换填要到位。
8. 工程施工管理以园林局为主,新区办项目组配合,施工质量管理由监理负责。
9. 绿化施工应与道路施工互相配合。土壤尽量不要放在人行道上铺装。 10. 工程量按照实际结算。
11. 树池、透水砖会破坏,由道路施工单位负责修复。 12. 施工中注意安全。 附件:参加会议人员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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