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情况
邹清平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座谈会,主要有三个原因: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是省、宜春市和我市准确把握市场规律、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资产交易的主要决策,是构建预防和惩治体系的主要举措,非常重要;二、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五个月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项目和程序进场不到位、项目“明进实不进”和“暗箱操作”等问题;三、集思广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下面我就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情况向各位作个简单的汇报:
一、交易完成情况。
去年10月9日,在市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建起来并运行。五个月来,已有使用国家投资和财政性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所有产权交易项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和采购项目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含招投标、拍卖、挂牌、采购)进场交易。
五个月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接受告知53个(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22个,产权交易项目3个,农业开发项目18个,交通公路7个,园林绿化3个)。
免费公开发布公告5(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23个,园林绿化1条,农业开发项目21条,交通公路9条,产权交易项目4条)。
完成公开招标33场、邀请招标11场,公开拍卖3场,挂牌1场。
完成总交易金额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万元,比预算控制价节约万元,节约率%,园林绿化工程万元,比预算控制价节约万元,水利水电工程万元,比预算控制价节约万元,农业开发项目中标总金额万元,比预算控制价节约万元,节约率%,交通公路建设项目中标总金额万元,比预算控制价节约万元,节约率%,国有土地拍卖14980万元,比标底增加2580万元,增幅%,产权交易3460万元,比标底增加50万元,增幅%。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行模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唯一一个集建设工程招投标、采购、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产权交易为一体综合性合法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直接领导,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实行行业监督机构业务监督,行政执法机构执法检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场所管理、人员管理、程序监管和交易审核和鉴证等相对、互为衔接的分层管理。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操作,实行统一进场、办管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制度。
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的成效
(一)从硬件上保证了各类公共资源活动的集中交易和综合监督。
1、建设了全市功能比较完善的开标评标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市的安排,建设了两个集监控、屏蔽、投影、展示、音响为一体的数字多媒体开标室,两个集监控、屏蔽、电子化评标、实时打印为一体的评标室。所有场所都安装了实时监控系统,只要进
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的程序都有影像记录,都刻录成光盘备案。
2、配备了专家抽取系统。为确保专家抽取和到场保密性,我们专门在专家抽取室安装了专家随机抽取电脑和固定电话。
3、建设了完善的信息公告系统。为扩大招投标信息知晓度,我们在二楼显示屏滚动播出各类招标公告,在三楼设立了公示栏,提供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服务。此外,为了整合招投标信息发布媒介,我们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方位、多层面提供工程建设、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交通公路、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林权流转、医疗药品等综合性招投标信息发布、中标公示和招投标网上咨询服务。
(二)从软件上保证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办分离和程序制约。
1、建立了环环相扣的公共资源交易程序。我们对项目的备案、告知登记、公告发布、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签收、专家抽取、开标会议议程、评标定标、中标公示、签发成交确认通知书等程序性操作,都划分到了具体的步骤,使招投标活动一步一步推进。参照宜春及兄弟县市的成功做法,与相关行业招投标原来的流程结合,制订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购操作,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探矿权、采矿权公开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林业产权流转,交通公路、水利工程招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和药品招标采购等九个工作流程图。
2、建立了专家抽取制度。为了保证专家到场评标的保密性,我们建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制度,专家库由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规定专家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由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管部门、监察局、公管办监督下临时抽取,专家抽取和到场均在的抽取室和评标
室完成,保证了专家评标时秘密进场,完成评标工作。
3、建立了完善的开标、评标程序。我们建立开标会议程序,当场展示资质,核验投标文件,抽取系数和对商务数据演算、排序,技术标和商务标专家评审,及时打印评标报告,宣布并公示中标结果,现场“一条龙”完成一系列开评标程序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以来,因投标人迟交投标保证金废标1场,投标人商务标脱标废标12个,投标人技术标脱标废标6个,因技术标重大偏差而失去第一中标人排序的有3家公司,确保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4、建立了完善的保证金收退机制。为发挥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牵制抵押作用,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性,我们改革了过去单位投标保证金现金收退的方式,采用了保证金“账户到账户交换,法定时间内收退”的收退方式。
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按照省里、宜春市和我市规定的进场范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和程序没有依法全部进场交易。第一、应进场交易的项目没有全部进场。《江西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规定: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工业用地、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采矿权、采砂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或经营权转让;药品集中采购、工程咨询及评估机构或中介机构的招标等都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只要是依法依规招拍挂项目,不管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都必须进场交易。目前,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交通公路工程、产权交易等项目已陆续进场,但是,比如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投标、大部分水利工程、大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
权招拍挂、各类公共权益与服务经营权竞标、采购、公检法公权罚没资产招标拍卖等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没有进场交易。以上项目,据调度,宜春10个市县区中的9个都已进场,全省其他市县区也都已进场交易。第二、部分交易程序没有全部进场,接受公开监督。如项目备案、招标备案、签发成交确认书、合同签订等。
(二)缺乏对标后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事前、事中的监管程序比较完善,但是对标后的监管力度还是不够大,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的情况依然存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进场交易的服务工作。一是将切实加强交易平台的软硬件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创新服务手段、强化内部管理,为交易活动提供一流的市场环境和交易秩序;二是将切实加强交易资料的文本格式统一管理和服务工作,我们将会同纪委监察局、相关行业监督机构共同制定全市统一的交易资料文本格式,包括告知书、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会议记录、产权交割单和合同鉴证等规范性文本格式。三是将加强信息发布的服务工作,我们将依靠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资源,提供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信息发布工作,密切与网站的联系,把信息发布到网站上。
(二)进一步加强交易活动的监管工作。我们将密切市纪委监察局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项目进场交易情况督查,严肃处理场外交易行为,严格规范交易程序、完善交易流程,健全交易各环节的制度,加强对交易各环节的监管,及时纠正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对专家评委和中介机构的管理。我们将与市纪委监察局、行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探索行之有效的专家评委和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专家库,在
已建立的建设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专家库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水利、采购方面的专家库;二是建立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备选库,实行市场准入遴选机制,登记备案、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
(四)发挥电子化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逐步实现交易全过程的电子化管理。我们已经安装调试成功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和计算机辅助开评标系统,本月启动建设工程网上报名和计算机辅助开评标工作。并在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基础上借鉴经验,推广到采购、国有土地和矿产使用权招拍挂、产权交易领域,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管理全覆盖。
(五)推动和规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与市纪委监察局和行业管理部门密切联系,出台公共资源交易站管理意见和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建设,引导部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硬件和软件条件成熟的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
(六)强化交易稽查工作。我们将会同监察部门和行政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交易投诉管理制度、标后监管办法,认真受理处理交易投诉,抓好标后监管工作,坚决查处场外交易、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位领导、同志们,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重任在肩,我们将按照省、宜春市和市的要求,坚决落实杨、胡副和刘在全市“双优”工作暨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和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在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狠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项目进场、交易操作和交易监管工作,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力争在宜春市和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排前列,为我市构建预防和惩治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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