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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合作协议书

来源:年旅网
企 业 短 信 服 务 合 同

甲方:

乙方:青岛创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为进一步开展短讯服务以及产品推广服务,乙方为了拓展短讯方面的增值服务,双方本着共同的目的,经过认真友好的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相应费用;

2、甲方在预付费用后,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短信发送资源发送短信息,但甲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不得在短消息内发布和传播含有、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3、甲方不得擅自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条件、资源与其他电信运营商进行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

4、甲方如有违反上述第2、3条信息安全规定,乙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合同,且不退还剩余费用。同时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甲方在乙方给予的短信接口基础上进行的调试、开发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在收到甲方预付的相应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其支持互联网的中文短信息资源,并向甲方提供“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的短信息批发业务;

2、乙方在业务开发和运行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技术、用户信息等)有保密义务,否则须向对方承担法律责任。但此前若乙方已经享有的、或乙方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或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不属于前述保密信息。

3、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运行所需的常规技术支持;

4、乙方设立客户服务中心,为甲方提供电话咨询、故障申报、帐户操作等服务; 三、资费:

1、 甲方每月发送的短信在一万条以下时,按照 0.080元/条缴纳预付款; 甲方每月发送的短信在一万条以上时,按照 0.070元/条缴纳预付款; 2、 甲方于合同签定后三日内需支付预付款 元(即获得 条短信息);

四、续费:

1、

当甲方预付金额不足10元时,乙方以短信方式通知甲方续费,当甲方预付金额不

足1元时,乙方有权关闭按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短信发送接口,直至甲方续费成功。

2、

五、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支付、现金均可。

六、合同有效期:

该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1、甲方应在合同期内使用完毕预付短信费用,如甲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不再续费,需提前一个月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该合同;

2、如甲方在合同期届满时尚未消耗完预付短信费用,则甲方在遵守此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完毕;

3、乙方如希望在本合同届满后与甲方续签合同,则乙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无异议,则按此合同规定之条款续签新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短信发送帐号连续3个月未发送短信,则乙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已缴纳的费用中的剩余部分乙方不予退还;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合作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内容及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2、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改正而违约方在3日内未改正的,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根据本条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不再返还甲方预付款项中的剩余部分;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根据本条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应当返还甲方预付款项中的剩余部分。

2、违约方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当甲方续缴短信费用后,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完成短信发送接口的开通;

九、解决及仲裁事宜:

如有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乙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十、生效:以上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青岛创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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