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评分标准
1、 投标人投标报价(满分50分)
A、有效的投标报价最高者得50分。投标报价与转让底价相同的,得基本分35分。
投标报价—转让底价
B、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F = 35+ ×15 最高报价—转让底价
C、低于转让底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
2、投标人的实力和能力(满分2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务介绍、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对投标人资产状况和信誉、投标人管理能力和水平等进行综合判断并评分。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财务状况、经营规模(7分) (2)、投标人支付能力(5分) (3)、投标人管理能力和水平(3分) (4)、投标人的对外投资情况(2分) (5)、投标人的资质、信誉情况(3分)
3、投标人对于标的企业的整体认知和规划(满分30分) (1)、企业现状的整体认知(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环境分析、竞争力分析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10分)
(2)、发展战略和指导思想(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以及发展指导思想等)(10分)
(3)企业发展目标及实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近期主要发展目标、中期发展目标、远景规划目标等)(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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