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作为甲方员工,被甲方派遣出国出差,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出国出差的一切工作安排。经友好协商,双方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根据
甲方的《出差管理规定》,报销乙方因工作安排出国出差期间的差旅费。
二、服务期及服务期要求:
乙方承诺在境外出差期间完成甲方规定的任务,并承诺在境外出差结束后继续为甲方服务两年。
如乙方多次出差出国,服务期以乙方最后一次出差结束日期为准计算。在两年服务期内,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的,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不能约定续订劳动合同条件的,按照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直至服务期结束,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乙方服务期满后,本协议终止。
三、在上述服务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达不到服务期要求的,乙方应按比例补偿甲方因公出国期间的差旅费:
1、乙方在两年服务期前自愿辞职或自愿辞职终止劳动关系的;
2、甲方违反《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3、甲方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仍无资格被甲方解聘;
4、因公出国期间,甲方因自身行为不符合他国国家民事、刑事、行政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人身自由的措施、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
5、出国出差结束,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回国、恶意留在国外终止劳动合同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返还给甲方的旅游补偿费计算公式为:
待退补偿费=未满服务期/服务期×公司承担的差旅费。
如果乙方多次出差,根据已履行的服务期,按照上述计算公式计算补偿费用。上述应返还给甲方的补偿费用可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奖金、佣金等款项中扣除,或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当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四、其他:
1、乙方每次出差填写并签字(盖章)的出差申请或差旅费报销凭证将作为核实服务周期和补偿费用的依据。
2、在出差期间,乙方应尊重并遵守外国当地的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海关、外交及其他相关事宜。
3、乙方作为甲方员工应履行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仍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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