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放假安排,4月5日(清明节、周四)至4月7日(周六)休息,共3天。4月8日(周日)上班,教学单位执行周五(4月6日)课程安排。
放假期间,各单位认真做好值班安排,如有情况向总值班室(电话:)报告。
特此通知。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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