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砂石场采矿权人( )、 工商(法定代表人: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 石场采矿权及相关手续转让给乙方,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1、根据甲方与农工商签订的承包协议,甲方将 石场采矿权及相关手续转让给乙方后,转让金陆拾捌 万捌千元(¥000000.00元)由乙方付给农工商法人代表齐清龙。
2、砂石场转让协议签订后,该砂石场各项应缴纳的费用及后续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 石场采矿权延续及变更手续。
4、乙方付清转让金后,甲方必须将 石场在相关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证照及缴费收据原件交给乙方。
5、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一次性将转让金陆拾捌万捌千元(¥00000.00元)由乙方付给岔白农工商法人代表 。
6、甲方将 砂石场采矿权及相关手续转让给乙方后,如因行为牵涉到 砂石场的赔偿问题,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赔偿事宜,赔偿归甲方所有。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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