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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短款的核算

2024-07-18 来源:年旅网

出纳短款的核算具体如下:

1、出纳发现短款时,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2、待核查原因后,做以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责任人款项)

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的款项)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若收到相关责任人款项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责任人款项)

现金短款指库存现金的盘亏。清查库存现金应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企业应按清查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发现有待查明原因的短款时,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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